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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发改委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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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发改委 加强 城乡规划 工作 意见
发改委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加快推进区域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增强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力,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确立城乡规划工作方向和目标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今后一个时期是x创新城市开展模式、提升城市开展质量的关键期,也是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快城乡协调开展的重要期,更是由重点开展向优化开展转型、全面小康向根本现代化跨越的攻坚期。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有利于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开展;有利于转变城乡建设和开展的模式,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效劳能力;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土地,实现可持续开展;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我市实现“一当好、三争创〞奋斗目标作出新奉献。 (二)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围绕全市“一当好、三争创〞的奋斗目标,确立科学规划、和谐规划、绿色规划、复合规划的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集约开展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努力营造高效益的生产环境、高质量的生活环境、高水准的生态环境,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 (三)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原那么。 1、坚持城乡统筹原那么。统筹安排城市和村镇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生活、产业开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统筹安排城乡根底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布局,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2、坚持集约开展原那么。正视我市资源支撑、环境容量的压力,加强城乡空间管制,落实规划强制性内容,大力推进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强化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促进城乡建设健康可持续开展。 3、坚持以人为本原那么。把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关注和改善民生作为城乡规划的重要目标,合理配置城乡市政根底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加强生态环境、住房保障、公共交通和公共平安的规划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4、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那么。各地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城乡规划,编制下位规划不得违背上位规划。强化法定规划对土地使用的指导和调控,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不得进行开发和建设。 (四)把握城乡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规划工作要着力推进“四个一体化〞:着力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完善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布局、交通布局、生态布局和人口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开展。着力推进城乡根底设施建设一体化,加快城市根底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效劳一体化,加快城市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效劳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公共效劳均等化。着力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推动建设思路、生产方式、消费模式的转变。到202223年,城乡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城市综合功能更加完善,城市整体形象更加优美,城市化水平到达75%以上,努力建成国家生态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最正确人居环境城市。 二、依法制定城乡规划,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五)健全城乡规划体系。依法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市域构建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和村庄规划为框架的规划体系,深化总体规划修编研究,优化市域、区域城乡空间开展布局,重点协调好城镇建设、根底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产业开展、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和问题,深化和完善城乡规划全覆盖。在市区构建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为框架的规划体系,科学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开展方向和建设重点,通过修编和深化完善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城市用地布局,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在农村构建以镇村布局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为框架的规划体系,保护镇村特色风貌,构建公共活动空间,切实提高镇村建设水平。 (六)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各类城乡规划编制都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的要求。科学确定城乡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在城乡规划中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范围。要根据保护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平安与根底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严格执行城市红线、黄线、蓝线、绿线、紫线、橙线和公共效劳设施配套、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用地等涉及城乡开展长期保障的强制性内容。 (七)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积极改进规划编制方式。进一步放开规划和建筑设计市场,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标优选规划设计单位,优化规划设计方案,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和质量。完善规划决策咨询论证制度,成立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广泛吸纳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意见,着力提高城乡规划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要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和调整程序,城乡规划成果由规划批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审查,重要规划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一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以切实维护规划的法定性和权威性。 (八)加强城乡规划的衔接协调。要明晰各领域规划的功能,加强各领域各层次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根本形成各领域各专项规划功能协调、各层次规划有机衔接的高度统一的规划体系。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强城乡建设近期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五年规划的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开展内容在空间上得到落实,实现“三规〞的有机融合。要通过城乡规划统筹协调专项(专业)规划,各类专项(专业)规划要遵循空间规划。要加强城乡规划各层次间的相互衔接,上一层次规划要指导下一层次规划,下一层次规划应以上一层次规划为依据。专项(专业)规划要以总体规划确定的开展方向和空间布局为依据,确定根底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的建设指标和空间安排。分区规划要以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依据,确定、细化和综合协调空间布局的目标、内容、规模和标准。详细规划要以分区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依据,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控制性要求。 三、明确城乡规划工作重点,增强城乡规划的前瞻性 (九)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探索科创园区规划建设新模式,以国际化、生态化和集约化的标准,推进工业园区向科创园区的转型和升级,提高产业集聚度。深化“三创〞载体规划,增强“三创〞载体混合功能,完善商业、休闲、教育、医疗和配套住宅等设施,增设展示中心等特色公共设施,实现“三创〞载体向开放化、人性化、个性化和社区化开展。以“退城进园〞为契机,整合置换土地,依托环城河、历史街区和工业遗存等保护整治和功能更新,挖掘文化底蕴,打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地。 (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体系。优化区域路网规划,完善苏州、常州、张家港、常熟等方向的区域联络道路,理顺市区与江阴、宜兴之间的客、货运通道。调整对外联络通道,完善x机场、高铁站点等门户的快速道路系统,优化高速公路出入口衔接体系。整合市区各功能板块间的联系通道。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用地的控制。加快快速路、结构性主干道的规划建设,新增、改造跨运河、铁路道口等设施,缓解中心城开展瓶颈。落实公交优先策略,严格控制公交场站用地,加强换乘枢纽设施建设,至202223年建成洛社、惠山新城、梅村等市区公交站场和一批乡镇公交首末站,实现公交分担率达30%。优化公交线路,加快中心城换乘枢纽地区和外围截流型停车场站建设,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 (十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实现生态文明为目标,加大太湖水源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在环湖5公里范围内全面实施“三退三还〞,逐步建成沿湖200米范围内的生态湖滨带,环太湖1公里以内的特色生态林带,以及环太湖5公里以内的生态农业带,形成多层次的自然生态修复重建体系。加快生态湿地建设,增强湿地与湖、河、塘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增强水体自净能力,逐步恢复湖沼湿地自然生态系统;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太湖生态博览园规划,打造生态旅游示范区。严格保护中心城外环生态绿带,完善中心XX县区绿地系统,加强惠山青龙山森林公园、蠡湖开放公园等大型区域绿地的保护和建设,构建“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公园体系。 (十二)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深化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积极推进惠山古镇、清名桥沿河、荣巷、小娄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建设。积极做好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大力推进XX县区创国家级、XX县区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加快荡口、严家桥、礼舍、周新村等古镇古村的修复。深化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积极探索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新模式,对工业遗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功能更新,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开展乡土建筑普查工作,建立乡土建筑保护名录。制定有关乡土建筑保护措施,解决乡土建筑保护所涉及的土地置换、产权归属等问题。 (十三)进一步加强住房建设的调控和引导。科学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方案,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优先推进政府保障性住房、定销商品房和中小户型住房、中低价位住房的建设,其年度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量的70%。合理引导商品房建设,严格控制低密度高档住房建设,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工程土地出让。继续推进中心XX县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以及老新村整治,至202223年,根本完成改造和整治任务。 (十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效劳功能。编制社区配套设施专项规划,完善社区配套设施配置标准。根据人口结构和需求差异,对社区配套设施的用地、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和设置要求作出明确规定,指导社区配套设施分级、分类、分期配置,提升社区配套设施的效劳水平。优化社区配套设施的布局模式,推进睦邻中心建设,提高社区效劳效率。XX县区和旧城改造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通过置换、改造、新建等方法,分区、分期、分批建设配套效劳设施,提升效劳品质。 (十五)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现代化效劳体系,加快城市根底设施、公共效劳设施和生态文明向农村地区延伸。实施新型农村社区(村庄)规划,制定和落实村庄保存、整治和归并方案。引导新型农村社区特色化建设,形成历史文化型、山水资源型和现代风貌型等多种特色。加大生态农业园区规划建设力度,壮大优势农业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优势农产品基地。规划建设农业博览园,开展都市农业观光旅游,延伸生态农业的现代效劳功能。 四、加大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力度,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 (十六)强化土地集约利用调控机制。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对土地及空间资源的调控作用,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开展。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那么,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实行土地开发强度上限与下限均量化的“双向综合调控〞机制,针对不同产业用地和不同性质用地,确定最大的合理容积率;对不同性质的建设用地分别规定不同的投资密度要求,适度提高建设用地投入和产出比的门槛。建立城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制度,协调各类建设用地,调控年度土地投放强度,确保规划实施的有序性和时效性。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清理划拨土地,有效开发闲置、废弃和低效的土地,合理开发地下空间,充分发挥地上地下空间使用效率。 (十七)完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推进规划阳光工程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以及建设工程批前公示、批后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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