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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兰花
项目
安全生产
奖惩制度
兰花工程部平安生产奖惩制度
平安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平安生产,认真贯彻“平安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那么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2023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平安操作交代,否那么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那么该技术人员应承担2023-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平安帽、系平安带及平安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20230元。假设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2023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2023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2023-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假设找不出责任人,那么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那么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2023-2023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2023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那么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那么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前方能使用,否那么处以班组长2023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平安隐患要及时整改,否那么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
2023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平安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方案、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那么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2023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那么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2023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2023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2023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20230-200元。
2、单个工程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平安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工程的平安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平安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202300元。
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兰花滨河家园二标工程部
2023年5月20日
第二篇:
2023.工程部平安生产奖惩制度平安生产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全体职民工搞好平安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施工生产平安目标管理,落实平安管理责任,根据XX省业主的要求,结合我工程部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平安生产目标:
1.1、建立、健全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和平安组织机构,责任明确,资料齐全,配有专职平安员,人员稳定。
1.2、各部门平安生产责任制健全,职责明确,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全操作规程齐全,并认真执行。年初制定平安生产方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3、每月召开平安生产例会,年初制定平安生产方案,年末有平安生产总结。
1.4、平安生产教育有记录。平安生产法宣传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5、每季度平安生产大检查有记录。
1.
6、平安生产事故按“三不放过〞原那么处理。
1.7、平安生产事故无漏报,隐瞒不报现象。
1.8、平安生产宣传有内容,平安标志,平安标语醒目,平安操作规程挂牌齐全。
1.9、每项工序都有平安技术交底,平安防护措施到位。
2.奖惩情况2.1奖励制度:
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2.1.1、对于平安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平安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及个人;
2.1.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机械设备隐患、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2.1.3、为保证平安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平安技术措施工程,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2.1.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奉献较大的技术改进工程的主要成员;
2.1.5、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平安,防止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2.1.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2.1.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2.1.8、在平安专项活动及平安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个人。
2.2惩罚制度:
违反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的个人,工程部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2.2.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分:
(1)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
(3)凡违反禁烟规定,在施工现场吸烟者,罚款20230元;(4)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平安规定着装,罚款50元/人、次,;
(6)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20230元/人、次;
(7)凡由于施工作业需临时破坏的平安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扣罚施工班组50-500元/处;
(8)损坏各种平安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平安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元/次;
(2023)施工现场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整改通知书按期整改完成的,扣罚20230-500元/项;
(11)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施工班组20230元/次;
(16)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50-20230元/人、次;
2.2.2存在事故隐患的处分
对存在不平安隐患的部门,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分:(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部门酌情给予处分。
(2)对各种平安装置(如压力表、平安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分。
(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怎改而不怎改的;本部门不能怎改,但应制订临时平安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怎改,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部门,要酌情给予处分。
2.2.3凡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对无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平安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对违反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8)、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2.2.4其他处分
(1)凡阻止、干扰、刁难平安监察人员、平安员进行正常工作
或无理取闹、拒绝平安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酌情给予处分。
(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分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2.3减免处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分:
2.3.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分。
2.3.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部门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分。
2.3.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到达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分。
2.3.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分。
3.实施与检查
3.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综合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3.2对平安生产有特殊奉献者由基层部门推荐,公司综合部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3.3经济处分由安生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3.3.1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部门按本方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综合部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3.3.2本方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安生部发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书中的处分规定、处分通知单〞从被罚部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