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党员
分类
积分
管理办法
党员分类积分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严格党员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鼓励广阔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奋力推动金温江在新时代实现新崛起,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规党纪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对所属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规党纪开展积分管理工作,每名党员不管职务上下、年龄大小,都应参加积分,接受党组织管理,接受党内外监督。
二是分类侧重、差异考核。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特点,有所侧重、突出特点进行积分。
三是公开公正、实事求是。作为积分事由的党员日常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党员如实申报,党组织准确认定,恰当进行积分。
四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积分管理的应用,应与党员教育和党员监督充分结合,应与党员表彰和党员惩戒充分结合,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党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对先锋作用发挥较好的党员及时鼓励、适时表彰。
第四条党员积分管理分为村(涉农社区)、城镇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医疗系统)、国有企业、教育系统、卫生医疗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各镇(街道)党(工)委、各园区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国资金融办党委、区教育体育局党委、区卫计局党委、区民政局党委等为主要责任单位,各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内容方式第五条党员积分管理针对不同领域,确定考核重点。
村(涉农社区)党员,重点考核积极联系效劳群众,维护基层稳定,在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扫黑除恶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城镇社区党员,重点考核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促进社区和谐开展,在帮扶困难群众、参与志愿效劳、推进城乡社区开展治理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重点考核主动效劳中心大局,爱岗敬业、履职奉献,在推动重点工作、联系效劳基层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国有企业党员,重点考核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坚守国资平安,在钻研工作业务、优化企业治理、促进经营开展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教育系统党员,重点考核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师德、正品行,在强化德育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参与教育改革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卫生医疗系统党员,重点考核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抵抗不正之风,在钻研医术技能、主动效劳患者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重点考核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效劳经济社会开展,在推动改革创新、促进企业开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社会组织党员,重点考核保证政治方向,帮助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建设先进文化、效劳人才成长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第六条党员年度积分共计20230分,分为两个局部,其中根底积分80分、先锋作用积分20分。
根底积分包括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全年总分为80分,采取减分制。
先锋作用积分包括工作圈先锋作用积分和生活圈先锋作用积分,全年总分为20分,采取加分制。
第七条党员年度积分按加减分制每季度审定一次,每季度审定的加减分值全年叠加,同一事项只能计分一次,同一事项屡次计分取最高值。季度审定结果予以公示,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
根底积分减分,按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提出、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程序审定。
先锋作用积分加分,按党员个人申报、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初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程序审定。
第八条党员组织关系在区内转接的,由接收党支部接续积分。
第三章结果运用第九条党员年度积分是进行党员民主测评的重要参考,测评之前需向全体党员通报积分结果。
第十条党员年度积分和年度测评结果是年度组织评定的重要依据,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按以下原那么作出评价、确定等次。
党员年度积分85分及以上,且年度民主测评结果优秀票达75%及以上的,才可评为优秀;
年度积分70分84分,且合格票达60%及以上的,才可评为合格;
年度积分60分69分的,或根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达25%以上的,应评为根本合格;
年度积分60分以下的,或不合格票达25%以上的,应评为不合格。
预备党员只确定积分,不评定等次。全年积分低于70分的,应适当延长预备期;低于60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十一条以下行为是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相应等次: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评议,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后,视其情况按本方法办理;
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警告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党员;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或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党员和合格党员;
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察或行政开除处分后,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屡教不改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煽动或带头参与非正常上访、无理上诉上访屡教不改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组织评定的运用:
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可在推荐为评优评先表彰表扬对象、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后备干部培养等方面优先考虑;对特别优秀的党员,要及时进行宣传推介,树立示范典型。
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帮助提高素能,鼓励争当优秀。
对评定为根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缺乏,明确整改方向,并指派优秀党员进行结对帮扶。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XX市温江区不合格党员处置方法规定的方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第四章附那么第十三条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第十四条本方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