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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委老龄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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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县委 老龄 工作 意见
县委老龄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要求,开创我县老龄工作新局面,结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老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切实加强老龄工作,大力开展老龄事业,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开展成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的重要表达,是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的必然要求,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截止202223年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3.7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4%,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县。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我县老龄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开展。 二、加强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本原那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心〞工作方针XX县区委打造“四个〞建设总要求,着眼于保障老年人根本生活和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效劳职能,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大力开展老年效劳业和老龄产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我县老龄事业健康协调开展。 (二)根本原那么。坚持老龄事业与社会开展相适应,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开展,坚持家庭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化效劳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进一步开展养老效劳业;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律约束相结合,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坚持关心老年人的物质需求与精神文化需求相结合,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坚持为老效劳与开发老年人才资源相结合,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 (三)主要目标。到“十一五〞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口老龄化要求的老龄工作体制,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居家养老为根底,社区效劳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康、文化教育和法律效劳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效劳体系,提高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根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三、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开展 (一)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不断扩大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政策,积极开展企业年金。积极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到“十一五〞末,确保劳动年龄段以上90%的被征地老年农民纳入保障范围,按月享受保障金。推进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扶助制度。实施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方法,实现养老保障体系制度全覆盖。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三无〞、“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制度,并根据经济开展情况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集中供养标准,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稳定在99%以上。 构建新型养老效劳支撑体系,加快开展养老效劳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养老效劳业意见的通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展养老效劳业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那么,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根底,社区效劳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效劳体系。各乡镇结合城市化进程,科学规划布点,建设一批具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功能的公共效劳设施,以适合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充分利用现有旧校舍、闲置办公楼等场所资源,兴办托老所,妥善安置留守在遥远小岛上的老年人。各乡镇要根据托老所的实际入住人数,按比例给予每人每年适当的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给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 (二)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老年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参保率,启动实施两年一次城镇参保老年居民健康体检;积极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老年农民参保率到达90%以上,逐步提高医保享受标准。健全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生活困难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尤其是农村“三老〞(老党员、老村干部、老优抚对象)人员要优先救助,逐年增加投入,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医疗保障体系全覆盖。 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根底设施建设,确保农村老年人就近就便看病治疗;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卫生效劳为根底的老年医疗效劳网络,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效劳。对9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对60周岁以上的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加强遥远小岛上的卫生医疗站建设和医务人员配备,组织巡回医疗队,定期上岛送医送药。探索和推行慈善助医活动,公募慈善组织要总结经验,扩大慈善助医卡工作,鼓励富裕企业为农村老人医疗救助设立私募慈善基金。加强老年病防治和康复研究工作,县人民医院要开展老年病的防治研究,加强老年病预防、康复和保健知识教育。 (三)切实做好优待老年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等21个部门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方法、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及市县关于贯彻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实施方法等有关规定,关注贫困、高龄、孤寡、病残以及有特殊奉献老年人等特殊群众的需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将老年人享受优待规定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各相关部门要研究相关措施,加大催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尊老敬老法制和道德宣传教育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方法纳入“五五〞普法方案,实行目标管理。普法教育普及率城镇不低于95%,农村不低于75%;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弘扬传统敬老美德,提高城乡老年人法律意识,健全城乡老年人法律效劳与援助体系。“十一五〞末,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和老龄工作部门,要建立老年法律援助站;乡镇和社区法律效劳机构,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效劳,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家庭签订赡养协议书工作。 (五)切实提高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开展的水平。积极营造老年人发挥余热,“老有所为〞的良好气氛。各乡镇XX县区属各部门要积极开发和利用老年专业人才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和老年人意愿,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效劳平台;引导基层老年人协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原那么标准协会建设,带着广阔农村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力所能及地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参与开展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乡镇创立等公益活动和从事种养殖及加工业等经济活动;倡导和支持老年人开展自助互助活动。 (六)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健康文明新风气。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的作用,推动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立活动,引导老年人崇尚科学,抵抗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新风气;进一步完善老年小编络,继续办好和完善老年大学和老年电大分校,80%的乡镇建立老年学校和老年电大教学点,90%以上的社区建立老年电大教学点,老年电大在读学员到达当地老年人总数的2023%。各乡镇要加大对老年活动设施的投入,结合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逐步到达相应的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标准,已建成的公共文化体育活动设施,要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加强老年体育和老年文艺团体建设,加强对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组织送文艺下乡活动,为农村培训老年文艺骨干。继续办好老年文化艺术周和“老人节〞庆祝活动。以城带乡,以城促乡,城乡联动,丰富农村老年文化生活内容,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定期开展老年人国民体质检测,为老年人科学锻炼提供依据。充分发挥老年体协的作用,引导老年人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群众性健身活动,使经常参加老年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到达老年人总数的60%以上。 四、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心〞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要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之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关心老龄工作,积极协调和解决老龄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老龄工作。 (二)加强老龄工作的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县级老龄工作机构,乡镇至少配备1名老龄工作人员,可以从乡镇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中调剂解决。加强老龄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一支廉洁奉公、精干高效、作风优良、甘于奉献的老龄工作队伍,不断提高老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建立老龄干部逐级培训制度,县老龄办负责对基层老年人协会会长的培训。指导农村老年人协会按照省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原那么和省基层老年人协会标准化建设标准,开展标准化建设创立活动,并积极探索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依法登记管理工作。要把老龄工作纳入城乡社区建设,建立完善社区老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老龄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对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县、乡镇财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开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安排相应的老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县老龄办工作经费每位老年人不得少于5元,乡镇老龄办工作经费按每位老年人7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公共财政应加大对农村老龄工作的投入,重点用于老年效劳设施建设、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和医疗救助、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老年教育等。 (四)建立老龄工作鼓励机制。继续开展老龄工作评优创立工作,适时开展敬老模范社区、模范个人等评先创优活动,树立、推广老龄工作和为老效劳先进典型。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完善老龄工作鼓励机制。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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