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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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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2023 卫生 管理办法 试行 新编
村卫生室管理方法(试行) 村卫生室管理方法(试行)发布2023-06-302023:35中国经济网2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开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部委联合印发了村卫生室管理方法(试行)。现对村卫生室管理方法(试行)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村卫生室管理方法(试行)。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效劳网的根底,承担着向农村居民提供根本医疗和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的任务,在农村防病治病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23年,全国有村卫生室64.86万所,村卫生室诊疗人次为20.12亿,占全国总诊疗人次的27.51%;同时,村卫生室还承担着40%左右的根本公共卫生效劳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和效劳范围,保障农村居民卫生效劳利用的平安性、公平性和可及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联合制定了村卫生室管理方法(试行)。 二、村卫生室管理方法(试行)主要内容是什么。该方法共分为8章52条,重点对村卫生室的功能任务、机构设置与审批、人员配备与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保障措施进行了标准。一是明确提出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效劳、根本医疗效劳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是明确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效劳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同时提出了村卫生室设置的原那么和要求。三是强调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效劳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培训和继续学历教育制度。四是加强村卫生室业务管理,要求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按规定配备使用的根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根本医疗卫生效劳。五是完善村卫生室财务管理,要求合理制定一般诊疗费标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标准和管理方法。六是完善村卫生室保障措施。要求地方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对村卫生室建设给予支持;同时要求各地保证村卫生室人员的合理待遇,鼓励提高其养老待遇。 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开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根本医疗卫生效劳,我们制定了村卫生室管理方法(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和方案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开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6月3日村卫生室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效劳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根本医疗效劳,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第三条本方法所指村卫生室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第四条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效劳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农村医疗卫生效劳体系的根底。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开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第六条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效劳一体化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标准管理。第二章功能任务第七条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效劳、根本医疗效劳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效劳,主要包括: (一)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根本公共卫生效劳; (二)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效劳; (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第九条村卫生室提供的根本医疗效劳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根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效劳;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效劳;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根本医疗效劳。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那么上不得提供以下效劳: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效劳;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效劳;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效劳。第十条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效劳及计生药具药品效劳。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审批第十二条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根本原那么: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开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效劳需求、效劳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那么的有关规定,到达医疗机构根本标准要求。第十三条原那么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那么上可不设村卫生室。第十四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等有关事项。第十五条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民族医学科)。村卫生室原那么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第十六条村卫生室的命名原那么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第十七条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效劳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效劳工程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第十八条村卫生室设备配置要按照满足农村居民根本医疗卫生效劳需求的原那么,根据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予以配备。第十九条村卫生室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第四章人员配备与管理第二十条根据辖区效劳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效劳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原那么上按照每千效劳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具体标准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第二十一条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效劳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第二十二条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那么,聘用职业道德好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第二十三条建立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制度。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制订村卫生室人员培训规划。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村卫生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培训内容应当与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相适应。第二十四条鼓励在岗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医学学历继续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有条件的地方要制订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第二十五条探索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地方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从本地选拔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年后备人员到医学院校定向培养,也可选拔、招聘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直接接受毕业后培训,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到村卫生室执业。第二十六条村卫生室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标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标准。第二十七条村卫生室要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效劳标识标准、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村卫生室人员着装标准,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效劳。第二十八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奖惩和村卫生室人员执业再注册的依据。第二十九条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村卫生室人员考核工作的开展,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村卫生室人员的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第五章业务管理第三十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诊疗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标准,加强医疗质量与平安管理。第三十一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平安、人员岗位责任、定期在岗培训、门诊登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信息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医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效劳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以及财务、药品、档案、信息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第三十二条村卫生室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按规定配备使用的根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根本医疗卫生效劳,不得超范围执业。鼓励村卫生室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防治疾病。第三十三条纳入根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内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根本药物,实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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