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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化工
装置
安全
消防设施
管理
规定
学海无涯
化工装置平安、消防设备治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公司平安、消防设备的定义、分类、治理与使用、安装与撤除、维修和检验、评价检查标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的平安、消防设备治理。
2.标准性援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本标准中平安设备的概念是广义的,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平安、防止消费平安事故发生以及在发惹事故时用于救援而安装、装备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和器械、装置等。
3.2.消防设备是指可以使人员免受火灾事故的损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和防止火灾事故蔓延等的所有设备。
4.治理职责
4.1.机械、设备上的平安防护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平安阀、压力表、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电气方面的平安防护装置,如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平安联锁装置等均由设备所在部门全面负责治理和维修。
4.2.凡消费区域中有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等,均由平安环保部负责监视、检查,催促各部门加强治理和维护,设备所在部门负责对损坏设备的维修。
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平安、消防设备的治理,包括建立健全台帐,日常巡检、维护等工作。
5.治理内容与要求
5.1.设备分类
5.1.1.检测设备:包括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分析仪器、气体检测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及超限报警装置等;
5.1.2.泄压设备:包括平安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放空管等;
5.1.3.防止火灾蔓延设备:包括阻火器、平安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水幕等;
5.1.4.紧急处理设备:包括紧急迫断电源、紧急迫断阀、紧急分流、紧急排放、紧急冷却、紧急通入惰性气体、仪表联锁等装置;
5.1.5.组份操纵设备:包括气体、液体物料组份操纵装置、反响原料配比操纵装置以及防止助燃物混入、掺入惰性气体等装置;
5.1.6.防护设备:包括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装置、限速装置、电器过载保护装置、防静电装置、防雷装置、防噪声装置、防暑降温装置、通风除尘排毒装置、传动设备平安锁闭装置、防护装备等;
5.1.7.灭火设备:包括自动水喷淋装置、墙壁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半固定泡沫灭火装置、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高压水枪、水炮装置等。
5.2.治理与使用
5.2.1.各类平安、消防设备,要与消费设备等同对待,使用单位要设专人负责治理。
5.2.2.岗位操作人员,要明白得本岗位平安、消防设备的构造、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5.2.3.平安、消防设备,必须与主机同时投运,发生缺点,应立即组织检修,使其恢复正常。
5.3.安装与撤除
5.3.1.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装备平安、消防设备。
5.3.2.新设计或通过改造的平安、消防设备,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及验收合格前方准使用。
5.3.3.选用新型的平安、消防设备,必须通过技术鉴定方可使用。
5.3.4.平安、消防设备不准随意挪用、废置和撤除。
5.3.5.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撤除或报废平安、消防设备时,需提出申请经平安环保部上报市消防部门,经审批同意前方可撤除。
5.4.维修和校验
5.4.1.各部门设备治理人员对平安、消防设备的校验(检验)维修保养详细负责。
5.4.2.各部门设备治理对平安设备均要建立档案;伴随主机纳入设备晋级进展考核,编入设备检修打算,按有关规程进展维修、校验(检验)。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校验(检验)结果记入档案。
5.4.3.破坏性、消耗性平安、消防设备(如爆破片等)动作后,要及时安装、补充使其恢复正常状态。
5.4.4.平安、消防设备,除维修人员外其别人员一律不准乱动,使用消防设备前需向设备所在部门平安治理人员进展申请。
5.4.5.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时,使用单位必须将平安、消防设备作相应调整,需提出申请经平安环保部上报市消防部门、经审批同意前方可变动。
5.5.评价检查标准
5.5.1.检测设备
5.5.1.1.压力表、真空计、温度计
5.5.1.1.1.应按照被测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及工作条件正确选型;
5.5.1.1.2.精度等级满足要求;
5.5.1.1.3.量程满足工艺要求,日常检查无超程、无不回零等征询题;
5.5.1.1.4.仪表指示正确无误,误差在规定同意范围内;
5.5.1.1.5.安装正确,便于观察;
5.5.1.1.6.有定期校验记录;
5.5.1.1.7.导压管、阀门、接头、表壳体密封良好,无泄漏;
5.5.1.1.8.必须设置上下警界限(可挪动的玻璃罩,警界限必须贴在表盘上)。
5.5.1.2.液位计
5.5.1.2.1.安装位置正确、便于观察;
5.5.1.2.2.液位显示明晰,无假液位;
5.5.1.2.3.有指示最高、最低平安限位的明显标志;
5.5.1.2.4.液位计无泄漏;
5.5.1.2.5.易破损或损坏后可能伤人的,应有防护装置,但不能阻碍观察。
5.5.1.3.分析仪器
5.5.1.3.1.检测器完好,无泄漏;
5.5.1.3.2.防爆区内仪表用防爆开关,用平安电压传输信号,仪表用防爆型;
5.5.1.3.3.操纵室仪表电源和输出有防雷设备和可靠接地;
5.5.1.3.4.“微特〞电机转动平稳、无振动,启动良好;
5.5.1.3.5.标准气瓶安装可靠、不漏、减压正常;
5.5.1.3.6.零点、量程的校验,按规程和规定时间进展;
5.5.1.3.7.可燃气报警器取样点不准污染,要用专门仪表标样校正;
5.5.1.3.8.工业色谱的信息处理器外形完好、清洁、无缺件,工作正常。
5.5.1.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5.5.1.4.1.产品必须是消防部消防局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厂家消费的,且适用检测介质,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国产和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检测中心检测合格证书;
5.5.1.4.2.安装时应到达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安装位置合理;
5.5.1.4.3.多点报警器,必须具有精确识别各路报警状态的功能;
5.5.1.4.4.报警值设定合理;
5.5.1.4.5.报警器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100%;
5.5.1.4.6.探测器内不得吸入可燃液体或进水;
5.5.1.4.7.定期对过滤芯和吸入口的过滤网用甲苯或酒精清洗,以保护通气功能良好;
5.5.1.4.8.防爆构造,不同意随意拆卸及松动螺丝,更不同意在现场拆卸;
5.5.1.4.9.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每年应进展一次校验。
5.5.1.5.超限报警联锁装置
5.5.1.5.1.工作电压、气源压力、开关工作电流、继电器负载、电压功率符合技术指标;
5.5.1.5.2.露天装置要有防雨措施;
5.5.1.5.3.与联锁有关的继电器、端子排等应有醒目的标志;
5.5.1.5.4.联锁仪表安装位置(特别是修正、变动后)必须与图纸标号一致;
5.5.1.5.5.运转中的联锁及重要仪表急需修理时,要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由仪表和工艺负责人签字并有平安措施;
5.5.1.5.6.报警设定值精确;
5.5.1.5.7.延时报警线路、延时时间精确;
5.5.1.5.8.声光报警系统反响灵敏。
5.5.2.泄压设备
5.5.2.1.平安阀
5.5.2.1.1.安装符合规定要求;
5.5.2.1.2.平安阀定压符合标准或设计要求,且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容器设计压力;
5.5.2.1.3.平安阀排放量大于工艺所需的平安泄放量;
5.5.2.1.4.动作灵敏、可靠无泄漏;
5.5.2.1.5.平安阀校验应送交市质量技术监视局进展检测整定。
5.5.2.1.6.平安阀与设备间的隔离阀应全开;
5.5.2.1.7.运转、检修、试验技术材料齐全。
5.5.2.2.爆破片
5.5.2.2.1.必须按照压力、温度、材质选用计算公式,计算爆破片厚度,合理进展选择;
5.5.2.2.2.爆破片的外表要平坦、光洁、无划痕、结疤、纹裂、凹坑、气孔等缺陷,厚度必须均匀;
5.5.2.2.3.爆破片安装要可靠,夹持器和垫片外表不得有油污,夹紧螺栓应上紧,防止膜片受压后滑脱;
5.5.2.2.4.爆破片与设备间的隔断阀在运转中应全开;
5.5.2.2.5.爆破片更换要求详细执行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平安技术治理规定。
5.5.2.2.6.运转中的爆破片的连接处应无泄漏。
5.5.2.3.呼吸阀
5.5.2.3.1.检查呼吸阀无堵塞、开关自如;
5.5.2.3.2.开关设定压力恒定不变;
5.5.2.3.3.有定期检查,详细执行有关常压储罐呼吸阀使用治理规定。
5.5.2.4.减压阀
5.5.2.4.1.按照接触介质正确选择减压阀的材质;
5.5.2.4.2.使用过程中要加强检查,保证阀体各部件灵敏好用,无堵塞、无锈蚀,并有压力检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