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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红线
管理
规定
新编
平安生产红线管理规定范文3篇
平安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事关改革开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声誉。党的以来,同志针对平安生产问题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平安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开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下面是平安生产红线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平安生产红线管理规定范文1一、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在防突措施不达标仍存在突出危险的区域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二、所有矿井严禁在瓦斯超限情况下强行生产,必须做到瓦斯不超限,超限即停产,对每一次瓦斯超限事故必须分析原因,强化措施,追究责任。对由于存在隐患造成的瓦斯超限超过1次/月或2次/年的矿井要停产整顿。
三、所有矿井在排放瓦斯期间严禁有关领导不到现场指挥、出现一风吹或在回风区域不执行断电撤人。
四、所有矿井严禁在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有掘必探,不探不掘,不治理不开采,不评价不开采。
五、所有开采下组煤或水文条件极复杂的矿井严禁在未安设水害报警系统和未构筑预隔离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六、所有矿井采掘活动中突然发现出水、透水征兆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七、所有矿井主提升系统严禁超负荷运行,必须做到减速降载,以勾定产。
八、所有矿井机电设备严禁出现失爆现象,必须做到零失爆,保证管理实现9051。
九、所有矿井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严禁甩掉机电设备保护和带电作业。
十、所有矿井严禁扒、蹬、跳运行中的车辆、皮带和刮板输送机,运输斜巷必须做到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运输不超载、平安设施灵敏可靠。
十一、所有矿井的掘进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梁、炮掘工作面架棚支护未采取防倒措施、锚网支护工作面锚索未跟头、巷道维修未事先加固的严禁施工。
十二、所有单位平安质量标准化必须动态达标,两确认三汇报符合要求,否那么严禁生产。
十三、所有单位隐患排查必须做到班组1次/班、区队(车间)1次/天、矿井(厂)1次/月、公司1次/季,严禁在未排查隐患、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十四、所有单位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未定期进行检测或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45g/m3,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2023倍以上的,严禁生产。
十五、所有单位应急避灾演练2次/年,区队更换作业地点要及时进行XX县区演练,严禁不演练或减少演练次数。
十六、所有井下从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准确、熟练,严禁无证上岗。
十七、所有资源整合及新建技改工程必须做到平安设施与生产建设三同时,在竣工投产前经集团公司验收合格,否那么严禁生产。
十八、所有露天开采煤矿在剥采不合理、边坡治理不到位、防治自燃发火措施不落实、XX县区道路行车存在重大隐患的情况下严禁生产。
十九、所有地面单位重大危险源辨识、检测、评估、监控及应急预案未进行评价评定和申报的严禁生产。
二十、所有地面单位必须做好火灾、爆炸、有害气体泄漏、平安用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基坑垮塌、食品药品危害等事故防范。航空做好任何不平安事件的预防和监控。
平安生产红线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平安生产,标准平安操作和平安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平安责任追究,实现平安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平安操作红线
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到达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成心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严重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平安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一条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采取措施强行将水煤(矸)拉入煤(矸)仓的。
第十二条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第十三条对有本章第二条至第十二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情形的岗位操作责任者、现场指挥或组织者,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工人给予留用查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四条上述触犯平安操作红线的行为,由三员两长、区队、矿、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矿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对责任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矿组干、纪委监察、劳资部门执行。
对因区、队长失职失查、制止违章作业不力造成触犯上述平安操作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三章平安管理红线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集中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核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六条巷道失修、变形严重造成通风断面缩小、通风阻力加大,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重影响通风平安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职务,强行组织生产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七条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必须制定措施,并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八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未制定或不执行防突措施;有地质资料无方案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职务。超防突检测范围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九条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抽采必须编制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突出平安技术方案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审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平安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条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或滚筒直径大于2m的提升绞车的平安保护、平安设施不按煤矿平安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免去机电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一条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机电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矿井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平安规程规定的,免去机电副矿长或总工程师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未按煤矿平安规程规定制定探放水措施;进入带压水开采区域或接近老空积水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防治水措施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未按措施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四条生产矿井区域内所有队组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由矿统一管理,拒不执行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五条煤矿建设工程在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平安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六条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七条上述触犯平安管理红线的行为,由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子分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
对因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科长(矿长助理)、安监处长失职失查、履职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四章附那么
第二十八条员工或科级以下干部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由安监处长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监处长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触犯红线的,由安监处长或安监局长提出处理意见,经平安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焦化、电力、化工、建筑、机修、洗选加工等地面生产单位,由各子分公司根据行业标准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平安管理红线。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
平安生产红线管理规定范文3为了强化业务部门的职能,落实各级干部的平安责任,确实提升平安工作的执行力,扎实开展平安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生产出现以下问题,业务部门科长给予停职处分。
1、采掘作业及巷道维修工作顶板管理出现漏洞;巷道贯穿和穿(跨)越巷道没有制定落实相应措施;采掘工作面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未编制专项补充设计及平安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给予生技科科长停职处分。
2、超前探测不到位,无方案揭露断层、陷落柱;承压水开采未编制审批防治水专项措施;对周边相邻小矿及本矿采空区积水、积气不明而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平安技术措施;矿井图纸资料不能正确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未在透明地质平台下作业;在隔离开采或三锁定区域外违规进行采掘活动;在透水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专项措施。给予地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3、局部通风系统、一通三防平安设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未制定平安技术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对井下无风、微风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平安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而进行采掘作业;煤与瓦斯突出、、易自燃煤层、、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专用回风巷;石门(井筒)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平安技术措施;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在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制定专项措施或执行不到位;有瓦斯突出预兆未采取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开采自燃煤层没有设计防灭火系统。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4、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进行作业;平安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监测监控设施未定期更换或校验继续使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