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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关
实行
党建
工作
问责
实施方案
范文
关于实行党建工作问责制实施方案范文
利通人大常委会机关
关于实行党建工作问责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支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确保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央和区、市关于建立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人大实际,提出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通过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
-1
四、问责事项
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1、未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及XX县区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意见;
2、领导班子软弱松散,战斗力不强,班子成员之间或上下级之间,长期不团结的;
3、党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没有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且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
4、党支部有条件且在任期内没有开展党员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党员的;
5、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且不纠正的;
6、没有按照规定对党费标准进行核实并及时足额收缴、上交的;
7、半年以上没有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党的根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的。对上级组织安排的学习培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
8、对上级党组织确定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交办事项,没有组织落实,未能按时完成的。
五、问责形式
按照过错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那么,根据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履行职责、不完全履行职责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采取以下问责方式;
1、提醒、口头批评教育
2、责成书面检查
3、诫勉谈话
4、党纪处分
5、调离岗位
6、责分辞职
六、问责规程
1、区人大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问责信息来源,确定拟定问责事项,并对需要调查核实的问责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2、问责程序启动后,由区人大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向相关责任人发出问责备案表。被问责干部在接到备案表后,须在3日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剖析,以书面形式做出专门说明
3、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经认真复议复查,做出结论后,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申诉。申诉期间,仍按原问责决定执行。
XX市XX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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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23实行计生工作问责制xxx镇层层召开会议扎实做好2023年
计生工作
针对2023年半年方案生育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党委政府及时层层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落实方案生育各项管理方法。
前期召开了由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业务会,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了计生办工作人员的汇报,与计生办同志一起分析了玉堂镇当前计生工作存在问题,要求计生办同志既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思路,还要不断抓业务素质的提高,积极想方法添措施把方案生育各项工作做细做扎实。
近期又召开了2次党委会研究讨论了。方案生育管理如何实现与拆迁、安置的有机结合,如何从经济方面、政治权利、政治待遇、组织纪律,奖惩逗硬、举报制度等方面进行加强和约束,使违法生育的恶性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在2023年3月27日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村妇女主任参加的大会上:党委政府一定要有细化的可操性强的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实现在责任明确的根底上坚决奖惩逗硬,今年的计生工作要实行专工程标考核制度,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驻村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计生办主任、计生办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妇女主任、组级信息员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奖惩逗硬。在玉堂镇形成一个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的良好的方案生育管理机制。
各班子成员3月27日上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召开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专题会,对2023年10月至2023年3月违法生育问题尤为严重的村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今年的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
了以下几方面的安排:各班子成员3月27日上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召开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专题会,对2023年10月至2023年3月违法生育问题尤为严重的村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今年的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安排:一是从经济方面,xxx牵头,xxx安置拆迁方面制定政策,凡方案外生育的不予分房分铺面;二是从政治方面;三是加大匿名举报制度面的奖励力度;四是对当前计生工作存在问题的xxx社区等三个村社区,听取了支部书记的汇报,再次明确整改方案,催促完成。最后,镇长强调:今年的计生工作要实行问责制,各村(社区)书记和主任作为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凡因监管不力出现政策外生育等问题的,将对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大奎上乡创新手段加强人口计生工作
2023年5月7日,区里召开了半年形势分析会,大奎上乡深刻认识到计生工作与区里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乡党委、政府决心对照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力争改变落后面貌。实施“三新〞手段:一是重力打造战斗力强的计生工作队伍。形势分析会后,乡党委、政府在稳定原来计生组人员根底上,严格推行计生村为主,把乡村干部的工作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并学习和借鉴其他乡镇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工作方案,加大了对村、组计生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力度,对不称职的予以马上调换,确保计生队伍富有战斗力。二是营造浓厚的计生工作宣传气氛。乡党委、政府借形势分析会东风,突破以往旧有的宣传模式,推行一系列新的宣传活动,
在全乡范围掀起计生执法宣传的高潮,具体做法是:
1、为计生组人员配备统一的计生工作服装,形成计生执法的强大声势。
2、乡政府下发关于在全乡范围开展夏季计生集中效劳活动和对违法生育进行清理整顿的通告,张贴到每个组,通告明确提出工作对象和工作要求,明确指出将对极不配合工作的违法生育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扣押当事人的相关财产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3、每个村筛选一例违法生育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出动计生宣传车模拟森林防火宣传模式到每个村每个组进行喇叭宣传,让广阔群众深刻感受到计生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5、结合开展生殖健康普查,用优质效劳感化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三是强力推行一系列新的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2023年5月8日,乡里召开了两个会议,专门布置计生夏季集中效劳工作,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出台了一系列硬措施:
1、每个村必须完成10000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完成的按20%奖励村里,没有完成的按比例在集中效劳结束时扣罚村干部和包村乡干部的工资,并且不参与年终评先评优;
2、每村必须完成4例以上结扎、3例上环对象,以完成任务情况确定该村年终考核名次;
3、在夏季计生效劳活动中,每个村安排一个星期的时间突击,到哪个村,哪个村的村干部和计生“三包〞责任人联合计生组的一起参加,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的,每人每次扣罚50元,一轮集中突击结束后,各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开展计生工作。要求到达“三升〞效果。一是全乡抓计生工作的浓厚气氛要迅速提升上来。通过春季计生效劳活动的开展,全乡上下已经形成共识,计生工作必须紧抓不放,毫不手软,毫不动摇,广
大群众也深刻感受到计生工作的严厉,夏季计生集中效劳依然要紧抓不放,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二是全乡的计生工作成效要迅速提升上来。夏季计生集中效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三查一治〞到位率达90%以上;四大手术落实率达90%,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5%以上;三是努力提升在区里的排位。今年来,该乡在努力扎实的开展计生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外界宣传自己,下半年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力争将计生工作追赶到全区的中等水平。
第三篇:行政问责制实施方法行政问责制实施方法行政问责制实施方法行政问责制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强化各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效劳意识、效能意识,促进恪尽职守、依法检测,为效劳对象和客户提供科学、公正、高效、满意的效劳,根据XX省质监系统行政问责制实施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问责坚持权责统
一、赏罚清楚、责罚适当、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那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确保问责工作健康开展。
第三条XX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各所、部门正副职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方法问责。
第四条各所、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对岗位职责内发生的应该问责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各所、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管辖部门发生的应该问责行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问责事项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独断专行、决策失误;
三、滥用职权、违规检测;
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五、不求进取、平康无为;
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七、态度野蛮、作风粗暴;
八、铺张浪费、攀比享受;
九、暗箱操作、逃避监督;
十、工作不力、处置不当。
第三章问责方式
第六条问责方式:
一、诫勉谈话;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责令公开抱歉;
五、通报批评;
六、调整工作岗位;
七、停职检查;
八、劝其引咎辞职;
九、责令辞职;
十、建议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纯使用或并用。
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按相应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
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二、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公开抱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
三、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方式问责。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一、1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
二、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三、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
第九条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可从轻、减轻问责。
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
一、因效劳对象、客户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二、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第四章问责程序
第十一条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有本方法第二章规定情形的:
一、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和通报;
二、院领导以及综合部门在业务工作、纪律检查、政纪监督、法制监督、人事和财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