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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加强
税源
管理
实践
思考
加强税源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一、加强税源管理的实践
近年来,XX省国税系统对税源管理方法和途径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对经济税源进行全面的监控和分析。一是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省、市、县三级国税局分别将年纳“增消〞两税3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监控范围,实行重点监控。全省重点监控的税源覆盖面不断扩大,省局直接监控户数由2022年的64户增加到2022年的692户,监控收入面由原来的52%扩大到72%。二是建立了两套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管理体系。在按照总局要求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系统的同时,结合湖南税收管理实际建立了XX省国税系统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数据库。制定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暂行方法及其考核方法,明确规定重点税源监控的级次、规模、范围、信息采集、数据质量、考核计分等内容。三是全面开展税收与经济比照分析。全面分析了分税制以来特别是2022年以来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从经济税收指标的实证比照分析中,找出了湖南存在的差距及其原因。对2022年-2022年XX省国内增值税纳税能力总规模和征收率的变动趋势进行了估算,形成了XX省国内增值税纳税能力估算报告。2022年省国税税收弹性到达2.91,国税收入占湖南gdp的比重到达6.02%,创历史最好水平。四是对重点税源行业的调研分析不断加强。2022年以来,省局对全省卷烟、钢材、商业超市等11个重点行业的经济税源现状及开展趋势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湖南两税与经济的可持续开展研究、湖XX县区域经济与两税协调开展的思考等10多篇调研报告,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五是加强个体零散税源的监控管理。积极推行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个体税收监控管理。标准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和固定个体工商户的定额定率的标准和程序,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加强源泉控管。
〔二〕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在全省所有基层县〔市、区〕局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通过税收管理员的管户与管事有机结合,到达对税源的适时、准确和动态监控,有效地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以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申报准确率为目标,以行业评估为抓手,以提高纳税评估质量为主线,立足标准性,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纳税评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来,全省共评估18000余户〔次〕,补税2536万元,零税负未申报率由24.2%降至11.5%。非正常原因形成的异常申报率也控制在10%以内。
〔三〕强化税源管理根底工作。与XX省地税局合作,标准统一了纳税人登记号。完善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审批、管理制度,标准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建帐和个体户的评税、定税。建立健全了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岗责体系。积极推广应用税控装置,全省所有加油站安装了税控加油机。以全面推广运用综合征管软件为契机,对全部纳税户的所有纳税信息都进行了一次重新审核,将全省22万多户纳税人2022多万笔根底数据录入了该系统,实现征管数据省局大集中,提高了税源信息的共享程度。
〔四〕强化欠税管理。从2022年初开始,就将欠税管理工作作为市州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市、州局必须把新欠控制在当年应征税金的2%以内,陈欠每年清缴20%。实行欠税约谈、欠税公告、欠税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欠税的管理。2022年全省共清理陈欠23.6亿元,占陈欠余额的82%,发生新欠仅2.8亿元,新欠发生率为0.9%。
加强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和征管质量的提高。2022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完成税收收入335.3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增长34.9%,增收86.7亿元,收入规模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二、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管理地位与现行征管模式不相适应。目前税务部门已经构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效劳为根底,以计算机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但是当前有些税务机关片面理解或过分强调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无视了管理监控职能,一些地方弱化和疏于对纳税人税源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特别是对重点纳税户了解不深不透,税源管理存在缺位、断档现象。
〔二〕税源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税务部门还未与工商等部门实现登记户信息的及时传送和全面共享,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税务机关不能及时、全面地将纳税人应税收入的产生、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纳入监控范围之内,特别是对企业改制中的分立、兼并、破产等信息,以及纳税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收支往来情况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三是对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没有切实有效的监控体系和方法,仍然依靠人工催报催缴方法,容易造成漏报漏缴和迟报迟缴等问题。全社会参与协税护税的税源管理外部环境还没能真正形成,相关部门对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支持配合还不够。
〔三〕税源管理力量和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XX省共有纳税户48万多户,包括企业6.4万多户,个体纳税户42万多户。全省国税系统共有税收管理员6000多人,人均管户达80户以上〔税源集中的XX县区人均管户在100户以上〕。基层税源管理任务较重,从事税源管理的人员力量相对偏少,税源监控手段还相对滞后,往往只能依靠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措施来监控税源,缺乏配套措施。
〔四〕税收管理员素质还不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2022年,XX省国税系统实现了综合征管软件全省同步上线,系统运行平安稳定。但由于局部税收管理员对税收信息化管理缺少必要的认识,标准管理意识差,习惯于传统的粗放式管理,采集的信息质量不高、税源监控根底薄弱以及责任意识不强等,可能对系统运行带来重大影响。另外,综合征管软件对税源管理等根底性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还必须防止为逃避考核监督而把一些问题户、难管户放到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之外进行机外管理,出现新的漏征漏管现象。
三、加强税源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税源监管机制。全面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强化税务登记管理,建立健全纳税人户籍管理和纳税人终身识别码制度,将所有纳税人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系统进行标准化管理。完善税务登记验证制度,定期清理空挂户、漏管户,使税源户资料更加真实。加强国税与工商、地税、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已办工商登记而未进行税务登记户的提示和预警机制,随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建立税源管理方法和考核评价标准。把纳税人应税收入的产生、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地纳入监控范围,对纳税人应税收入是否依法纳税进行适时监控。
〔二〕完善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制度。定期对纳税人的户籍信息、税源构成和相关纳税信息等开展调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产品销售、资金流动、利润等方面情况。依靠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税源管理,实行户籍管理、分类监控,提高管理效能。健全税源管理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采集和分析税源管理数据,建立税源管理数据指标体系和税源分析的数学模型,按照地区、行业、企业、税种、时限等对所辖税源实施结构分析监控。上级国税部门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定期发布税负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税负预警指标。基层国税部门侧重对影响本地区主要行业和重点企业税负的相关指标及其增减变化进行分析、监控,及时为纳税评估提供信息反响。
〔三〕建立并完善经济税源数据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中现有的税源数据资源,建立与税源相关的信息数据库。按照综合征管软件的要求,加强税源数据采集、比对、录入等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提高管理效率。采取各种措施躲避系统运行中的数据、网络等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标准的运行维护体系和平安监控体系。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税源管理的电子化,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的精细化。
〔四〕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注重选拔一批懂企业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和法律、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适当提高税收管理员占一线人员的比重。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将税源管理职责落实到具体税收管理员和相关纳税户。强化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税源户的日常管理职能,包括税源管理、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纳税效劳、发票管理、政策宣传、催报催缴等,及时核实企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实采集企业工艺流程、工资计算方法、主要耗材、投入产出比等信息,充分发挥其联系征纳双方的纽带作用。加强税收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效劳水平。
〔五〕完善纳税评估体系。明确纳税评估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分税种、分行业、分规模级次的纳税评估体系和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率、平均物耗能耗等评估指标体系,提高纳税评估的科学性。认真比照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之间,企业申报纳税情况与统计的增加值、实现利润等相关信息之间的差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涉嫌偷骗税的要按规定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六〕强化税务检查。特别要区分好征管部门日常检查和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职责范围,协调相互关系,防止职责交叉。按照税收管理的客观要求,稽查部门职责可以界定为以下四项:即所有纳税人偷逃骗抗税案件查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的协查、牵头实施专项检查和整顿标准市场经济秩序。日常检查要按照标准的程序进行,及时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将管理和效劳有机结合起来。在合理分工的根底上,要建立起征管与稽查的互动机制,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偷逃抗骗税案件,要移送稽查局查处;稽查发现的税收管理漏洞,要及时反响到征管部门,形成税源监控的合力。
〔七〕理顺机构,明确职责,发挥税源管理整体效能。随着信息化、专业化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税源管理的职能主要由县〔市、区〕国税局承当。在省以下市〔州〕、县〔市、区〕税务机关设立税源管理科、股,负责所辖区域纳税户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资料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数据的采集分析,开展行业及企业纳税评估、经济税源宏观分析等具体税源管理工作。完善办税效劳厅设职能。加强申报资料的审核,加强发票的比对,建立前台窗口采集数据与后台管理数据共享等制度。
〔八〕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税源管理的社会监控网络。发挥社会力量协助税务机关实施税源监控的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税气氛,提高税源监控效率,降低税源监控本钱。
第二篇。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的实践及思考重点税源管理是组织收入的根底性工作,就是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跟踪监控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及税负变动趋势,及时准确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对重点税源的现状及其变动趋势做出合理判断,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良措施、实施科学决策、强化税收管理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具有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一〕实现科
学开展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可以有效的实现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升效劳水平,优化纳税效劳。通过对重点税源的管理,增强为纳税人效劳的意识,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效劳措施,提高效劳水平,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积极为纳税人排忧解难;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征纳和谐。
〔二〕构建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通过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促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稽查检查和税源监控“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对税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深入分析、研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及时完善制度、改良工作、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通过对不同类型重点税源的具体管理,进一步加强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企业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可以提高税收宏观预测、分析及调控能力,有效提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