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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3
党员领导干部
学习
优化
环境
条例
研讨
发言
材料
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决决心,表达了国家对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通过学习,感受颇深,进一步增强了优质效劳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单谈谈以下几点理解和体会: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根底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那么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标准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红线〞,对改良工作作风、创新效劳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气氛,提振民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缺乏,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营造“人人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良好社会气氛,真正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做出积极奉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标准、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3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要深入落实“创新、一流、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效劳水平最优〞营商环境。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开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步,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社会开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方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强化效劳意识、改良工作作风、提高效劳质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散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效劳、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容,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鼓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标准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容、主动保护,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善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有错干部〞争做“有为干部〞,切实把干部从“想做事怕出错〞“想干事怕被罚〞的困惑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