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XX省第一批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申请办法新编.docx
下载文档

ID:1812988

大小:18.06KB

页数:6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3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XX 第一批 土地规划 机构 资质 申请 办法 新编
XX省第一批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申请方法 XX省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管理方法 (试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标准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管理,提高土地规划编制水平,根据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方法(以下简称评选推荐管理方法和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学会、XX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XX省境内注册,从事土地规划及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到达评选推荐管理方法以及本方法标准的,均可申请土地规划机构资质。 土地规划及相关业务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及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的编制、设计、论证、咨询等。 第三条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分级管理的原那么。第四条XX省土地学会负责对XX省土地规划机构乙级、丙级资质条件的制定,乙级、丙级机构的推荐认定及管理等工作,定期公布XX省土地规划乙级、丙级机构推荐名录(以下简称广东乙丙级级名录),丙协助中国土地学会对省内甲级土地规划机构的认定和推荐工作。XX省国土资源厅对有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五条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编制单位应从全国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以下简称全国甲级名录)中选择。 土地规划乙级机构可承担XX省内除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的市、县、镇(乡)级土地利用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设计、咨询等业务。 土地规划丙级机构可从事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的县、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设计、咨询等业务。 XX省内各地在开展土地规划及相关业务时,应从全国甲级名录和XX省乙丙级名录中选取。 第六条XX省土地规划乙级机构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二)企业须从事土地规划及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并曾完成(承担)县(区、市)级以上的土地规划业务工程。 (三)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23人,其中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不少于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不少于2人。 (四)到达关于组织开展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通知)附件3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第七条XX省土地规划丙级机构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不少于3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不少于1人。 (三)到达工作通知)附件3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第三章资质申报、评选推荐与重新认定 第八条规划机构资质评选推荐工作一年一次,每年9-2023月份进行。机构通过评选推荐的,列入XX省乙丙级名录。 申请参加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的机构,应按照推荐通知中所要求的,准备有关材料,填写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申请表,提供附件4证明材料清单、中级以上技术人员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将纸质材料(合订)及其电子版光盘报送XX省土地学会。 列入土地规划丙级机构推荐名录的机构,当符合土地规划乙级机构评选推荐标准及有关规定时,可申请参加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 第九条列入XX省乙丙级名录的机构,由XX省土地学会颁发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在有效期到期前,需对资质重新认定。 机构资质重新认定与每年资质申请工作同期进行,申报重新认定的机构,参照本方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要求,将有关材料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报送XX省土地学会。 机构通过重新认定的,列入XX省乙丙级名录,并换发新证。未通过认定的,根据情况作降低、撤销资质等级的决定。 第十条等级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等级证书由XX省土地学会统一印制。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为不断提高省内土地规划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保证规划成果质量,促进土地规划行业的持续开展,XX省土地学会负责XX省土地规划乙级、丙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XX省乙丙级名录的机构从业技术人员需接受培训、研讨等继续教育活动。机构资质重新认定时,需提供其所属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每人两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40学时。 第十二条已列入XX省乙丙级名录的机构撤销,应在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评选推荐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已列入XX省乙丙级名录的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重新申报机构资质。 第十三条已列入XX省乙丙级名录的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需在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评选推荐单位办理申报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已列入XX省乙丙级名录的机构在注册地以外设立且属于独立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如从事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咨询等业务,应当按照本方法单独申请参加XX省乙丙级名录。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列入XX省乙丙级名录的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XX省土地学会撤销其资质: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二)违反行业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在申报评选推荐或者申报重新认定中弄虚作假的; (四)转让等级证书的。 第十六条列入XX省乙丙级名录的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XX省土地学会予以除名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一)土地规划机构变更名称,未报XX省土地学会备案的; (二)违反行业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完成的业务成果质量低劣,被投诉并经证实的; (四)转包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咨询等业务的; (五)资质条件发生变化达不到原等级要求的。 第十七条XX省土地学会的工作人员在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重新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那么 第十八条本方法在试行过程中,根据中国土地学会有关规定的更新及方法执行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本方法由XX省土地学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页 共6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