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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司
规章制度
完整版
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那么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那么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标准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分。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合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那么,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假设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 ,做好 留言。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 、信息等必须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位己有,离职时必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他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
图利。
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以下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公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以下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假设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前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以下文件,否那么不予任用。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人事资料及1寸照片三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放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效劳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效劳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悉、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队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第一条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五:8:3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3、本公司为双休制。第二条迟到〔早退〕。
1、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2、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3、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工半天计;
4、提前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5、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职1天计;
6、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7、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第三条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那么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连续五天;
3、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第三条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第四条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根本工资照发;未满着减半发给。第五条婚假:请假期间根本工资照发。第六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第七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根本工资照发。第八条请假时依以下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第九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 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那么视为旷工。
第十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那么视同旷职。
第六章离职制度
第一条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以下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假设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究。
第二条员工有以下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成心损毁公司物品或其它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平安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发开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员工有以下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移交制度
第一条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由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前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假设因移交不清或为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二条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员工的奖励分以下二种: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
2、特别奉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与以嘉奖: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效劳,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第三条
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良,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第四条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经理提报批准者;
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第五条
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奉献奖: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良、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奉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第六条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惩戒:
1、上班时间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为;
2、上班期间非公务需求而阅读报纸者;第七条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2、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