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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七十三
首席
人民
调解
选聘
考核
管理制度
七十三团首席人民调解员选聘和考核管理制度
十三团首席人民调解员选聘和考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团场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加大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力度,促进团场灾后重建各项建设的平稳顺利进行,现根据兵、师文件精神和团场领导指示,结合本团场实际,现拟定在全团人民调解员中拟聘任假设干名首席人民调解员,特制定七十三团首席人民调解员选聘和考核工作制度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熟悉本辖区情况,有熟悉调解民间纠纷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上;
2、思想政治坚决,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群众工作根底的团场基层人民调解员;
3、为人公正、办事公正,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和公益活动;
4、能够遵守人民调解有关工作规那么、程序和制度。
二、选聘程序及要求
1、本团首席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由团场司法所负责推荐初审,由农四师司法局审定选聘和备案。
2、选聘出的首席人民调解员经农四师司法局培训后颁发聘书、徽章,做到执证上岗。
3、首席人民调解员在执行调解职务时,必须依法秉公调解,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得以驻司法所工作人员身份从事调解工作。自觉遵守人民调解工作纪律,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责;首席人民调解员在执行人民调解任务时,应当
佩戴“首席人民调解员〞专用徽章。
4、首席人民调解员任期二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对能够完成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作任务的人民调解员,履行选聘程序后,可以适时选聘为首席人民调解员。
5、各调解委员会应当对选聘出的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根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
三、首席人民调解员职责待遇
(一)职责及要求
首席人民调解员在团司法所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首席人民调解员应当直接面对群众、扎根基层,依法秉公调解,自觉遵守人民调解工作纪律,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责。
1、遵守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
2、根据指派和委托主持调解矛盾纠纷;
3、及时发现、掌握、反映各类纠纷信息、社情民意和动态,并及时做好纠纷信息的报送工作;
4、在司法所的组织下,参与对本辖区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5、检查和催促生效协议的履行、回访和归档。
6、主持调解辖区内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或承担指派的人民调解任务,指导帮助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向
所在镇街和上级部门报告倾向性、苗头性矛盾纠纷情况,做好辖区内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工作。
7、每年口头调解不少于12件,并能够按照兵团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台账中的简易登记内容登记齐备;立卷调解的矛盾纠纷每年不少于8件,且调解程序、内容标准合法,文书格式符合要求、要素齐全,调解卷宗制作标准;调解成功率、履行率到达98%以上,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
(二)待遇
1.对于完成任务的首席人民调解员年终一次性给予500元以上的办案补贴
2.农四师司法局每年择机择时组织专门对首席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
3.对成绩突出的首席人民调解员,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四、考核方法
对首席人民调解员实行季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人民调解工作业绩(具体内容为纠纷受理、调处情况)、遵守人民调解工作纪律以及出勤的情况。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年度考核及日常考核由团司法所具体操作。
首席人民调解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聘任单位应予解聘:
(一)在履行职务中,因工作严重失职在职工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二篇:仙霞镇调委会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仙发字(2023)9号签发人:余良关于转发仙霞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的
通知
镇各调解委员会:
为了促进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开展,提高人民调解工
作能力和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仙霞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仙霞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抄送:XX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仙霞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
为增强综合调处能力,加大调处辖区内疑难、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力度,及时把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特制定仙霞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
一、各村要在村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
二、镇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市司法局聘任,村级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聘任。任期为三年,期满可以续聘。
三、首席人民调解员的聘书、由市司法局统一格式和规格制作。首席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时一律佩带胸章。
四、首席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
1、为人公正,刚直不阿,对群众一视同仁;
2、能坚持原那么,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不偏不倚,不徇私舞弊,不打击报复;
3、热爱人民调解工作,不怕艰苦,不怕麻烦,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
4、密切联系群众,能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遇事能和群众商量、倾听群众意见;
5、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
五、首席人民调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其所辖范围内所调解的纠纷实行负责,主持调解工作,主导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调解,做到快速组织调解,坚持原那么不偏袒,公平、公正处理事件,对村调委会工作指导有力。
第三篇:专职人民调解员目标管理考核总结专职人民调解员目标管理考核总结
专职人民调解员目标管理考核总结
赤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效劳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人民调解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标准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和谐社会〞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
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到达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一年来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开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赤鹫〞各村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全镇人民调解根本情况
1.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首次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对村委会2023年的综合目标考核。
2.加强队伍建设,打牢调解根底。为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我镇在全镇推行村委会设置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为全镇2023个村委会调整充实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镇各村委会2023个专职
人民调解员于6月1日全部就位上岗,全镇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成员59人。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对全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考核管理方法,切实提高人员素质,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根底。
3.抓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培训方案和管理制度,按期举办专题业务培训7场,镇投入经费2362023元,村委会投入经费20220元。通过培训,我镇2023个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质量也有了较大提升,人民调解协议书条款标准、工程齐全,调解卷宗完整美观,为提高民间纠纷的化解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根底上,积极深入做好对我镇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的纠纷调解和卷宗制作的指导工作。今
年1-11月份,各村委会人民调解员上报镇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件80件,案结上报镇司法所的案件卷宗76件,镇司法所上报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纠纷调解卷宗7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9件,兑现奖励资金612023元,有力地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人民调解工作在全镇的法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是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随着农村基层法制建设而逐步开展壮大的。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根本方略后,全镇人民调解组织迅猛开展。目前全镇59名人民调解(治保)员,在工作中,为推进我镇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开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1.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表现,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化身。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平时工作具有平等协商、
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本钱低、效益高的特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人民调解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及时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
2.为农村法制宣传发挥主力军作用。我镇人民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维稳经济开展,人与自然和谐而努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常年工作在第一线,成为农村普法工作的主力军。通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发挥保障作用。长期以来我镇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正确处理村民、邻里、婆媳之间的矛盾以及婚姻、宅基地、山林土地纠纷等,始终把保持农村稳定作为工作重点,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基
层人民调解(治保)小组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做出了应有的奉献。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镇特殊案件较少,以案释法案件未按县基层科要求进行。
2.纠纷调解的卷宗制作已逐渐完善,但还不够标准。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1.局部调委会的卷宗制作质量参差不齐,与上级机关的要求还有差距;
2.实地调解纠纷的第一手资料缺乏,存在事后补材料的问题;
3.局部申报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卷宗只满足于做根本的要件材料,整个卷宗的其它文字或图片资料还不够丰富齐全;
3.各村委会专职人民调解(治保)员素质参差不齐,原来就在调委会干过调解工作的同志进入情况比较快,新上任的同志进入情况相对较慢,主动学习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个别专职人民调解(治保)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制作纠纷调解卷宗有困难。原由村主要领导
负责人民调解工作,逐步移交给专职人民调解(治保)员负责此项工作后,不少人在短期内还显得能力、经验和方法不够,急需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开展,人民群众的需要越来越高,许多新的问题也将随之出现。
四、对今后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那么。一是群众性原那么。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那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