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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知味
2023
年读
时光
有感
读时光知味有感:缘
——读时光知味有感
白落梅是如这名字一般清白高洁,落落大方,梅骨竹风,当然,她的文字也如此清淡,不染一丝尘埃,如一杯清茶,幽香常徘徊。她参禅悟道,栖居水墨江南,于我而言,其中令我感悟至深的,不过一个"缘"字。
亲情缘,是前世割舍不下的牵挂,系成的缘。
常有人对母亲说,来世我还做你女儿。几经沧海,几历桑田,我们与父母才得以亲人一场。他们用百倍心力呵护我们,含辛茹苦哺育我们。假设我说,来世,我不做您的女儿,我做您的母亲,用来世我对你的爱,回报你今生对我的爱。母亲一生忙碌,生于一个算得上富裕的村庄,小时游山闹水,抓鸟上树无所不能,青春随心度日,因此失去了上学的时机。如今,忙忙碌碌工作,已辛苦半生。父亲小时,家中人口多,自小便上山打柴,喂养家畜,后在工厂找一份工作,便劳碌至今。这一世父母为我们的辛苦便作来世的因,让我们的亲情缘永不散,永不断。
老友缘,穿越似水年华,宛如初见。
我和友,有幸相识在丝柳弯眉的春天,那是一份酝酿在春中的缘。初识,我就感到彼此曾经相识,前世的因好似在眼中闪过。从此,无论是喜,是忧,是恼,是羞……就有一个人分担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就算再浓的缘也会有分散的时候。六年之后,我们面临上哪所初中的选择,我们相信,我们会到同一所学校,但因种种外因我们却就此分别。夜深之时,灯光下只剩我孤独的身影。
但缘分使然,我们又再次重逢,我见你时心中冲动不已,我有千言万语但终化一句"好久不见".你轻轻点头,我仿佛看见了我们初识的场景,你坐在我的身后,我回头一看,你恰好拾起头,我微笑点头,你也如此。花落一年,花开一年,却早已物是人非。前世的缘,让我们今生重逢,今世的缘,让我们匆匆擦肩。我的记忆中只剩下你的笑颜如花,不愿让它被时间湮没,丧失在时间的长河。雾散雾出,缘起缘灭,即使我们之间的缘淡到假设有假设无,我信,我们会远别重逢。
同学缘,萍水相逢,尽是冥冥中地约定。
我们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很多人,我们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形影不离,也许不久后都消失在人海,但记忆却留在心底。在那个蝉知知不休的季节,我们相逢在初中岁月里。初一刚入学时就遭遇军训生活,在火辣辣的太阳下,我们一起站军姿,一起流汗,一起锤炼青春,一起书写难忘的记忆。初一期末考试,我们班语文成绩名列前茅,这当然少不了老师的辛苦,同时也少不了我们每个人的默默付出。跑操是我们团结的表达,那"咔咔"的整齐的跑步声书写着我们的努力,我们的团结。如果将这些记忆一幕幕展开,那将会铺成一条无尽头的记忆长河。从我们的初识到现在,早已有无数个日日夜夜我们一起渡过。人海茫茫,我们萍水相逢,情谊点缀这漫漫时间。我信,不管我们未来如何,我将永远不会忘记我身边的每一个
同学:
时而稳重、时而放纵的二哥,整体思路有点乱的副班长,人贱合一的航哥,多重人格的"二姨",不可言说的小宋,彪悍的"煞哥"……你们都将是我记忆深处的快乐之最。
有缘成风,有缘成雨,有缘成落叶,有缘成繁花。有缘,终会远别重逢,再次相见。
作者简介。王天姿,XX县区第四中学八年级五班班长。品学兼优,历次考试成绩均在年级名列三甲,是一个聪明、可爱、内外双修的女孩。热爱读书,涉猎广泛,喜欢用笔书写生活,梦想是考上理想的大学将来带着爸爸妈妈做环球旅行。
第二篇:时光知味清浅的音乐一响起,我的心便陷入了无止境的沉思。亦不知沉思着什么,只觉思想缥缈、空远,仿佛已飞到云端之上,看一眼日月河山的真容。感慨万物浩渺壮大,自己只是沧海中的一粟,假设他日别离,去到不知名的远方,临水而居,修篱种菊,亦不可找寻。此刻光阴,平淡如水,我的心亦潜入千百年前的词中,落地成英。窗外云烟渺渺,淡雾疏雨,有风划过树梢的声音。窗前的那瓶绿萝好似醉了,耷拉着枝叶,沉浸在这一场空蒙雨色之景中。许久不曾照料过它,只给了它充足的水分,我相信,风会送来花的寄语,雨会给它滋润,月会待它如初安好。在这样的季节里,人不禁就生出了一种懒意。懒得裁花种草,懒得听风逐月,懒得望雨寄思,不如就赖在书里吧。书中自有可以寄托的地方,莫过于是柳暗花明、草木山石。读书好呀。书中再没有尘世中的人情世故、勾心斗角,即便是存在,皆是别人的故事。我就站在历史的边缘,静静地观看一场又一场的盛事,繁华到落幕,情至深处,一笔勾勒,两三点描摹,记录在案。但许多时候,我不愿参与其间,哪怕只做一个旁观者,亦不愿旁听。只想从书中觅得一方灵魂栖息之地,倚云赏花,拈花信步,诗茶作乐,不虚此生。白落梅亦说:或许我不愿将自己置身于滔滔世浪中,却对草木山石皆有情感。那种远避尘嚣,退隐桃园的日子,唯有梦里,方真实感人。我喜欢看她这样的言语,亦是自己的心事。过去她写的多是别人的故事,或壮丽,或凄美,又或绝寂了然,如今她写自己,写草木有情,写人间烟火,令人读来更加贴近,亦觉是知音。许多时候,我们爱读书,是为了填补自己思想的空白,更多是意从书中找到自己。自己亦需找寻吗。我最受用的一句话便是最爱的作家雪小禅对于写作者的诠释:不阳光,不靠近,很自我。最成功的写作者一定是彰显了自己所有的个性,瞧呀。多么贴切啊。这便是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我为何痴痴迷着小禅的文字,许多时候她都能写进我的心里。一个人待独了,不喜与人往来,但内心丰富生动,充满不安与诗意,恰如其分,其实看别人的故事,也是在寻找自己的影子,这字字如灼,不偏不倚地触动了我的心。人当是要有烟火之心的。过于飘渺,总给人不真实。读落梅的时光知味:尘埃落定,我只想寻一个清淡的人,在安静的庭院里,一同倾听光阴的故事,再美丽的人生,也经不起流离迁徙,寻到一座城,觅得一个人,慢慢老去,该多好,此中有真意。或许这就是最平凡简单的幸福了吧。可就连这样简单的幸福,都不曾拥有吗。这一生,颠沛流离,有的人成为过客,有的人与之擦肩,又有多少人甘愿为你停下,修筑篱笆,守得山中一座院落,看尽日落烟霞。我也愿意在平淡的日子里,寒冷的冬夜里,煲一锅热汤,煮一炉清茶,等爱人归,共享灯火下的晚餐,纵使素衣清颜,粗茶淡饭,亦不觉清苦。浮生得闲时,多是一头扎进灵魂的世界里,与文字里的知己推杯换盏,吟风弄月。文人的心是细腻敏感的,细腻到一花一草的凋零亦为之心悲,敏感到一春一秋的轮回亦黯然神伤,或许俗世中的人终是无法理解,可这就是我心灵的依托啊。我始终相信,灵魂,需要栖息。其实,孤独亦是一种美丽。何尝不是呢。一个人,没有同类,又何需同类。正如小禅所言:在最好的时光里,一意孤行做那个最好的自己,与时光化干戈为玉帛,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然后请时光和你来听,来吧。在静寂如水的时光里,我不禁感慨着流年易逝,韶光黯然,不动声色地从指缝间流走,还未等我续完断章。思绪游移间,夜幕降临,雨夜中渐次亮起了灯火,我极其喜爱这样的夜,亦偏爱于夜色中漫步。从前,我亦独独选择在夜里写作,因为夜的寂静是那般动人。往往安静地思考,更能赋予写作的人以灵感。隔去尘喧世嚣,夜晚的静谧光阴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光阴里,那些曾遇见的人和走过的风景,统统都会消失。发生过的情感,喜欢过的旧物,一样会淡去,直至经年,再也想不起来。总说人生假设只如初见,我想真的不必了吧,逝去的未必就是好的,不属于你的注定会离去。而未来的,需要以一颗安稳温暖的心去迎接,去面对。这莫不就是时光的慈悲。不必惊讶,亦不必可惜,一切的一切,时光会记得。
第三篇:时光知味抒情散文喜欢“时光〞两个字,有一点浪漫,一点清欢。它和云淡风轻的五月相得益彰,和着花开花落、花飞花谢的妖娆,仿佛欲晚的春,梨花满地,即使深闭门也是美得惊天动地。喜欢小禅文字中常用的两个词,“薄凉〞与“惊天动地〞。带着小资的情结,思想的极度放纵。仿佛这暮春与初夏的好时光,美好的那么放纵。又像这时节的红樱桃,溜光中带着晶莹剔透的光泽,小贩们旁假设无人地将一大堆红果果堆放在菜场入口的晨光里,也不放肆地吆喝,只是川流不息的人群经过时,卖樱桃的青涩少年略带害羞的小声问上一句:“尝一尝吧,酸酸甜甜的,特好吃额。〞有时候最能打动人心的推销,并不是卖力地比试声音的上下,而是最真的诚心。刚上市三十多元一斤的樱桃,有哪个资深的商家能毫无顾忌大方地说出这句:“尝一尝吧。〞也不知是谁开了头,少年跟前不知不觉聚了一大群人,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粗着嗓门儿吆喝:“大家伙儿,我尝了,口味儿特正,买点儿给孩子尝尝鲜吧,酸酸甜甜的,好吃。〞于是,这个一斤那个八两,硬生生地把个价格颇。贵的冷门儿生意给做活了。
我从他们旁边经过,心里有温暖的热流涌起,也许只有不经世事的少年才会如此做事,心无城府,似一块儿璞玉,往往却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这样的日常每天都要过的,或浓或淡的烟火气,一把嫩菠菜,是眉眼深处的盈盈秋波;几个西红柿,滚动着红肥绿瘦的喜悦,你争我抢着萝卜、白菜、紫茄子、绿豆芽,就连谁家大妈脸红脖子粗因为几毛钱与小贩的争吵声,都变得生动起来。
俗事红尘,最俗不过吃喝拉撒,然而大俗也即大雅。雅俗存来都是交相辉映,文人雅士也要吃饭,睡觉,神话故事中沾了仙气儿的仙女,也得摘吃蟠桃,于是有了孙悟空大闹蟠桃会,再不济也要吃些野果子裹腹吧。
喜欢三毛的电影剧本滚滚红尘,先不谈书的内容,最吸引我眼球的是文章的题目滚滚红尘,红尘中有动人的日常,有你侬我侬的甜蜜爱情,有悲欢离合,爱恨情仇,还有无可奈何的生离生别。
苏轼有词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绢〞。能在最深的红尘里,将日子过成一首婉约的抒情诗,真的不容易,将俗事变雅,在人生这一冰与火的锤炼中,优雅的即可琴棋书画诗酒花,又可柴米油盐酱醋茶,是一种能力。
记得多年前一本儿读者杂志有这样一篇小文章,大至是写一家境富裕的女子,嫁了一穷人家,继而家中又连生变故,房屋失火,丈夫离世,她还在火场中跛了足,生活一下子翻天覆地。她带着伢伢学语的小孩儿在街角卖水果,人人都对她指手划脚,说她是个不祥之物。但女子永远默默无语,也不反驳,一件碎花儿旗袍,虽然有些旧了,但总是干干凈净,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偶尔插一朵路边的野花儿,嘴角永远含着一点淡淡的笑容。久而久之,她成了这街角一道亮丽的风景,让人爽心,让人悦目。周围的人们不在排斥她,渐渐地,大家都喜欢到她的水果摊儿买水果,生意红火了起来。
时光知味,最是薄情,亦最深情。
清晨在鸟儿唧唧喳喳清脆悦耳的欢叫声中醒来,床头的钟表指针依旧不紧不慢的向前匀速运动。如果你心中沉着淡定,她就是一段云淡风轻的妙曼时光;如果你内心焦躁难安,她就会时时刻刻,分分秒秒用小刀支离着你的心脏,也许血肉模糊,也许隐痛连连。好时光如飞而逝,赖光阴举步维艰。
有时想想,生活的好坏,其实和物质关连不大,世人大多熙熙攘攘为名为利,然而内心的痛苦频繁支生,相反,欲望少了,心思单纯了,幸福就会不期而至。
仿佛卖樱桃的小男生,他心中并不期许什么,没有公利心,反而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仿佛杂志中的女子,只是单纯的做一份简单的事,糊口过活,不生事,不生气,不沉溺过往的伤痛,用朴素的心过随遇而安的日子。时光存不厚此薄彼,它伸出橄榄枝,抛下红绣球,预备给那些看似没做什么,却时时刻刻都在心存慈悲中奋斗的人们,真善美的天空,如同暮春,初夏中,抬头望望,落红满地不伤悲,蔷薇成景,紫桐花渐次开放,又是一段好光阴。
第四篇:读汪曾祺人间滋味有感:食文知味食文知味
——读汪曾祺人间滋味有感
学生:五十岚
【师评】
:这篇读书报告写得有滋有味,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心情是轻松、愉悦的。真好。爱吃,不是狼吞虎咽,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吃进肚里等于没吃。爱吃,是吃得用心,吃得幸福快乐。这个总结很精彩。爱吃,是热爱生活的表现。人活着,就要活得有滋有味、兴高采烈的。
这本书是一本散文集,里面每篇文章篇幅都不长,都是作者谈吃讲吃的。可读起来觉得前半局部写吃的印象更为深刻,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