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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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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养老 医疗保险 关系 转移 接续 办法
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法五 内地公布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方法 202223年12月29日13:37中国政府网【大中小】 【打印】 共有评论27 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的通知国办发(20222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根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到达根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到达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根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根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以下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缺乏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存根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根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到达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根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到达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根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根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2023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根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根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023年的,将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2023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根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2023年的,将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参保人员转移接续根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23)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根本养老金。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根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方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根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根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根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根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存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到达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条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效劳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效劳。 第十一条各地已制定的跨省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方法规定不符的,以本方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方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二条本方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第十三条本方法从202223年1月1日起施行。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参保政策解答 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参保政策依据是什么。主要是依据国发[2023]38号、鄂政发[2023]42号文件精神及省人社厅有关政策规定。 二、参保对象有哪些。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就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农民工和自由职业者均可参加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 三、参保手续如何办理。新参保者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劳动保险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参保办公室办理参保手续。 四、缴费标准有何优惠。参保者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局部划入社会统筹基金。与企业职工比缴费少8%,而记入个人账户一样,不影响退休后养老金待遇。 五、退休及享受待遇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参保者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含15年),均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六、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哪些待遇。 1、根据本人缴费时间长短和缴费基数上下,结合退休时统筹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情况,计算退休后月领取养老金待遇标准,退休人员在银行或邮政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2享受国家政策性增资; 3、退休后死亡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七、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怎么办。假设本人自愿,可以向后延长缴费(不超过5年),如本人不愿意延长缴费的,不享受根本养老金待遇,将其个人账户全部及利息和个人缴费划入统筹基金的局部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八、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的所缴保险费能返还多少。参保者在退休前死亡的,可一次性将其个人账户全部及利息和个人缴费划入统筹基金的局部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其所缴保费根本没有损失。 今后如国家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政策执行。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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