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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治安
秩序
专项
行动
方案
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平安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xx年例会纪要(油部联阅(xx)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xx年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xx)181号)和全国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电视 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抢国家油气资源、破坏油气生产设施及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去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法建筑,强化油气区治安管理和油气企业内部防范管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涉油涉气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和油气平安隐患,建立气田和输油气管道平安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地区
兰成渝输油管道大足段沿线(涉及邮亭镇),全县21口气井(涉及龙岗、棠香、三驱、季家、宝兴、弥陀等街镇乡)周边及输气管道沿线,大足华源天然气公司燃气管网及输气管道沿线。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
1、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危及管道平安运行问题;
2、私拉乱接、非法占用油气企业水、电、气资源问题;
3、严重扰乱气井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问题;
4、非法收购、贩运、倒卖成品油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动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份)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发动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组织力量明察暗访,摸清气井区域及输油气管道沿线地区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建筑、加油站和气站周边违章建筑及阻挠油气工程施工案件、纠纷的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突出重点,明确主攻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月至11月下旬)
各街镇乡、有关部门围绕既定工作目标,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在此期间,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区整治工作进行催促、检查、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初)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街镇乡专项行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工作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各级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1名政府分管领导为专项行动负责人,并制订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整治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检查、督导。兰成渝输油管道经过的邮亭镇和气井输气管道经过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责任单位。重点责任单位务必切实落实责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逐一清理存在的隐患,整治发现的问题,保障我县输油管道和主要供气井的平安。因工作不力导致油气(井)和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问题突出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限期整改;对搞地方保护主义,怂恿支持涉油涉气违法犯罪活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集中清理,铲除涉油涉气违法犯罪活动
坚决撤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建筑,大力整顿加油站和油品零售网点,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专项行动中,各街镇乡要加强宣传工作,公布举报 ,充分发动广阔群众和各界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积极提供油气违法犯罪线索。要深入宣传刑法、平安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XX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阔群众的法制观念。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各街镇乡和部门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建立石油天然气根底设施保护机制。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输油气管道平安保护责任制,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大平安管理力度,做好定期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有效保护机制。三是建立石油天然气平安保卫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四是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各街镇乡要针对行政区域结合部涉油涉气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协调开展专项行动,区域联动,整体作战。五是要开展创立平安文明油气区活动,共同营造平安稳定的油气区环境。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副县长胡华超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宋世华任副组长,县企业开展局、县贸易局、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环保局、县市政局、天然气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勇任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程天柱任副主任,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整治
各街镇乡和有关部门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打击打孔盗油盗气,破坏油气生产设施、电力设施等严重涉油气刑事案件。同时,要积极配合安监、国土、建设、市政等部门,坚决撤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法违章建筑。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储油储气区的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并催促有关部门整改隐患。治安部门、内保部门、辖区派出所要加强油气企业周边公安根底工作和企业内部的平安保卫工作,指导企业大力开展巡逻守护工作,催促企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县企业开展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环保局、县市政局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依法查处无证、侵权等违法行为,整顿和标准油气区用电秩序,加强对油气井、输油气管道企业的质量监督和违章建筑查处。
3、县安监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对我县石油管道、天然气管网占压事故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认真梳理,逐一落实责任。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压输油气管道、在输油气管道附近挖砂取土、建筑等危及石油天然气平安的违法行为。催促有关部门撤除非法占压管道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平安生产。组织开展对我县石油、天然气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督查活动,监督企业制订输油气管道重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管道运行平安监测控制设施和设置警示标志,催促经营单位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县计经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环保局、县市政局等部门配合。
4、县贸易局要严厉查处打击收购、销售非法小炼油厂、土炼油炉炼制的油品,整顿加油站点、油品零售网点,进一步标准原油加工、油品运销、成品油经营、储存经营秩序。
5、监察机关要主动与检察机关联系,加强对执行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强内部平安保卫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组织开展内部平安保卫工作大检查,堵漏洞,治乱点,除隐患。加强职工教育,加强保卫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平安保卫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平安防范措施。
(三)严格情况报告制度
各街镇乡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随时报告(联系 :4378202351,节假日 :437820232023)。整顿工作结束后,请各成员单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在12月前将工作总结报县专项行开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将情况收集整理并汇总后,迎接上级部门的联合检查。
(四)严格依法办事,保障整治力度
各街镇乡开展专项行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领导不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法犯法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和石油天然气企业在整治期间发现属于本部门、本企业的违法问题,要严格进行自查自纠,保障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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