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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推进
行政
审批
集中
工作
通知
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劳效率,优化投资开展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74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要求,本着“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那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县级各行政许可职能部门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主要内容
行政审批“三集中〞,是指部门内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专班)集中、各部门承担审批职能的股室(专班)向行政效劳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工程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
(一)部门内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专班)集中
县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别离,组成部门行政审批专班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行政审批专班应由部门素质高、业务精、态度好、责任心强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组成。各部门审批业务内设机构的调整待机构改革时统筹考虑标准。
(二)各部门行政审批专班向行政效劳中心集中
各部门行政审批专班整体进驻行政效劳中心,代表本机关承办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办件。因客观条件限制或特殊原因,无法进驻县行政效劳中心,但审批工程多、办件量大的部门,经县政府同意,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办事大厅或办事窗口,挂县行政效劳中心分中心牌子,并接受县行政效劳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工作考核。对审批工程少的部门或审批频率低、时效长的工程,通过在县行政效劳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或“季节窗口〞的方式,统一受理、送达行政审批办件。凡进驻县行政效劳中心窗口的审批事项,不得在中心之外受理和办理。
行政审批工作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做到认识到位、精力到位、授权到位。分管负责人原那么上应在行政效劳中心窗口办公,无法到窗口现场办公的,应采用委托或授权的方式,由行政审批专班负责人直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具体承办中,必须确保审批、收费、盖章、证书制作及发放等各环节在窗口完成,必须确保行政审批专班依法运作,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部门行政审批专班工作人员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县行政效劳中心,其他人事关系不变,身份性质不变,工资关系不变,原单位待遇不变,业务上接受原部门指导,日常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由行政效劳中心管委办负责。
(三)行政审批工程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
各部门要结合县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行政审批应用系统积极推行网上审批。要理顺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确保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环节在网上的正常流转。已有独立审批系统的单位,要积极与县行政效劳中心配合,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平安的前提下,尽快实现系统接入,实现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应用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要尽快实现县行政审批应用系统与县电子监察系统对接,为电子监察系统提供行政审批工作绩效评价的第一手资料。要定期发布电子监察结果,将部门行政效能考核予以排序并在媒体上发布,促进部门不断完善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二、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县政府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发文部署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
(二)自报方案阶段。各部门根据要求对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梳理,拟定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及行政审批专班设立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部门职能调整的范围、行政许可(审批)工程、审批专班人员根本情况及审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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