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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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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问题
一孔之见
关于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效劳与管理问题的一孔之见
浅析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效劳与管理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流动人口与日俱增。人口的流动,有利于开展经济、繁荣市场、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差距,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开展。但同时也给人口和方案生育管理带来了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如何加强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和效劳,不仅关系计生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而且还关系到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目前,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和效劳在方案生育工作中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亟待采取措施予以改变。
一、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现状
什么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流动。流动人口的特征是什么。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流动人口,总体来说就是指没有实现户口迁移的迁移人口。资料说明,目前急剧增加的人口流动实际上包含着两种主要的类型:一种是伴随经济开展而增加的城市功能型流动人口。他们在城市滞留的时间一般较短,这类流动人口的流向由城市功能、城市辐射范围所决定,其时间和空间分布相对平衡;另一类是进入城市寻找工作时机的劳动力。这类“流动人口〞规模大,在城市滞留时间长,且流向相对集中,因而产生的社会震荡也较大。并且,后者通常依其户口登记状况被称之为“暂住人口〞或“外来人口〞。
我国正在经历世界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必须看到,现阶段的根本国情、经济社会开展和人口开展趋势决定了今后一段时期,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人口流动现象还将长期存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加强流动人口效劳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人口的流动促进了人们婚育观念的转变,也给方案生育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目前,无论是流入地,还是流出地,违法生育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中,约占各地方案外生育总量的50-80%,反映出对流动的育龄妇女在方案生育的管理上不到位,在生殖健康的效劳上不到位。此外,由于管理上的疏漏和规章上的缺陷,导致流动人口比较容易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已成为直接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效劳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做好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和效劳工作,是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从现实情况看,流动人口计生效劳与管理的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动人口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婚育信息难掌握
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相比,因其居无定所、劳无定职、行无定踪而成为社会管理的难点人群,有些甚至是盲点人群。流动人口人员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文化的多样性增加了效劳与管理的难度。同时,他们的工作、生活环境差,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不高,难以及时获得避孕节育指导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流出地和流人地人口计生部门也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其婚育动态。流动人口方案生育住处传递载体虽然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避孕节育报告单〞、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三种主要载体,但使用和效率都较差。
(二)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农民工除了普遍存在的-工资拖欠、劳动平安无保障、居住条件差等问题外,在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也享受不到应有的公正平等待遇。就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来说,一是流人地没有真正将流入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的效劳与管理体系,未能使其真正享受同等的方案生育生殖健康和妇女保健效劳,对法定的免费方案生育根本效劳未落实到位。流动人口对流入城市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二是流出地对外出方案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难以兑现。流动人口依法应得到的效劳往往在两地互相推诿中落空,他们实行方案生育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
(三)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1、由于流动人员构成复杂、就业行为随意、生育行为隐蔽,再加上流动频繁,使计生部门对流动人员的行踪和信息难以掌握,有的全家外出,像断了线的风筝失去联系;有的居所更换频繁,犹如蜻蜓点水,落实“以房管人〞变成了一句空话,难以及时、全面、准确的掌握其婚育动态,难以及时提供避孕节育指导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造成管理和效劳难以到位。迫于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压力,有的地区在统计工作中,对外来人员生育、政策外生育信息成心隐瞒不报或是虚假上报的问题比较突出。
2、户籍地片面强调“现居住地为主〞,无视共同负责协助管理的职责。有的只知开具证明,人走后那么不再过问;有的甚至对流人地提交的信息有来无回。
3、由于流动人口的特殊性,其方案生育管理和效劳需要诸多部门的有机配合与互动。目前,县、乡政府虽然分别与所属的公安、工商、卫生、劳动保障、建设、药监、房管等部门签订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责任书,但是由于缺乏对有关部门强有力的行政监督和制约,个别干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效劳认识缺乏,部门不能按要求履行职能,流入地、流出地双向管理、双向考核与信息交流薄弱,已成为制约流动人口管理效劳工作的“瓶颈〞。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挂名不出兵,出人不出力〞、相互推诿等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形成合力。
(四)流动人口违法生育难处分
1、流动人口流动性大,违法生育查证属实难、送达难。
2、流动人口大多来自经济欠兴旺地区,家境贫困,即使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也因征收对象无偿付能力而难以执行到位。
3、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征收标准差异悬殊,一些违法生育行为人绞尽脑汁钻法律的空子,恶意躲避处分。四是对不按时参加孕检、不及时终止意外妊娠、不按时寄回有关证件者缺乏有效管理手段和法律支持,基层在日常工作中有时陷于两难的境地。
(五)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经费配置相对缺乏
1、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效劳与管理人员缺乏。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效劳工作根本由村(社区)计生干部承担。各地方案生育部门的机构、人员一直是按户籍人口的数量设置的。但随着流动人口数量的增加,方案生育部门现有的人力难以承担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的责任,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效劳带来一定的影响。目前,全国一些地方设置的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机构,有两种形式:一是方案生育部门设立专门机构;二是与相关部门合署办公(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管理队伍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专门管理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的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临时人员);二是综合管理流动人口的机构中负责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的人员;三是居委会人员(包括聘用临时人员);四是企业设专职或兼职方案生育工作人员,兼管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的人手明显缺乏,只能靠坐办公室验、发婚育证明,结果使现居住地的登记验证管理成为一种表性、暂时性的管理。实际上,以方案外生育为目的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根本没有也不可能去登记验证,而流动人口管理人员坐办公室难以发现、统计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检情况,结果造成方案外生育的发生。因此,要加强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的管理,管理人员除了要健全外来育龄群众的及时发放、查验婚育证明外,还要定期深入基层企事业用工单位检查、催促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的孕环检情况,催促企事业用工单位加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参与孕环检的发开工作,尽量防止孕环检对象“未检〞、“漏检〞现象发生,要做到这一点仅靠现有人力是根本不可能的。
2、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效劳与管理经费配置相对缺乏。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三项:一是流动人口管理费(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效劳工作的通知后停止收取);二是方案生育事业费挤用;三是地方财政临时拨款。支出主要有六项:一是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费用;二是流动人口避孕药具费;三是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检查费用;四是流动育龄妇女方案外怀孕补救措施手术费;五是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根底管理支出,包括印制责任书、执法文书、管理档案、统计报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表、信息通报等费用;六是聘用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人员费用。随着流动人口管理费的停收,各地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经费明显短缺,使各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的甚至连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根底管理支出、流动育龄妇女方案外妊娠的手术费都难以支付。
(六)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效劳与管理宣传教育不到位,生殖保健效劳薄弱
1、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内容、形式、手段缺乏新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完成了社会角色(由农民向工人的转变)和空间位置(由农村向城市转变)的改变,但大多数人尚未实现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因此,加强生育文化宣传,转变他们的婚育观和婚育行为十分必要。但目前,人们对通过宣传教育去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认识缺乏,重视不够,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往往更多地看重每年的考核结果,更多的是讲有关迎接检查、考核或者清理收钱的事,有关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律法规的知识讲得很少,也不主动去抓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随着社会的开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文化生活品位在不断提高,新情况、新问题在大量涌现,所以,需要加大针对流动人口的方案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效劳一方面使流动育龄妇女掌握计生知识,减少意外妊娠或生育;另一方面改变其生育意愿,转变其生育观念,使他们把方案生育、优生优育变为自觉行动。
2、方案生育效劳和生殖保健效劳薄弱。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城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与农村有了很大变化,促使流动人口对方案生育效劳、生殖保健效劳等方面的需求发生相应变化,不少人希望在现居住地获得多种类、高层次的效劳,如避孕节育技术效劳和使用方法指导、平安避孕方法选择、防止意外怀孕的紧急避孕知识、婚育知识宣传教育及保健指导、女性生殖系统和性传播疾病预防和治疗等多方面的方案生育效劳和生殖保健效劳。同时,流动人口大多以建筑、效劳和非正规部门就业为主,从事体力劳动,收入比较低,属于城市的贫困群体,需要城市为其提供低偿或无偿的方案生育、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效劳(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和纳税人,城市的公共资源和社会效劳系统理应对他们开放)。然而,现居住地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受人力、财力等方面的制约,尚不能满足流动人口在这些方面的需要。有关部门重管理轻效劳,官僚作风还比较严重,更有甚者借管理之名乱收费、乱罚款。
三、加强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和效劳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一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加强流动人口效劳和管理〞。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效劳,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的重点、难点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落实科学开展观,积极深化流动人口管理和效劳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执行方案生育根本国策的自觉性。要加快破解流动人口难题的进程,人口计生部门必须顺势应时,更新观念,理清思路,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效劳〞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效劳、信息化支撑、依法维权、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效劳与管理体系。
(一)在认识和实践方面,树立人本理念
在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探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变观念,最重要的是充分认识流动人口管理和效劳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管理和效劳工作定位统一到“稳定低生育水平〞上来;不断深化对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开展方向的认识,自觉把管理和效劳的工作重点统一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来;不断深化对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工作目的的认识,自觉把管理和效劳的工作重点统一到“促进人的全面开展〞上来。同时,根据流动人口的职业特点、行业分布及知识层面等特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专栏、宣传品、宣传车、 短信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奖励扶助、生殖保健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流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