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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违法占用林地整治指导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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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违法 占用 林地 整治 指导 方案
违法占用林地整治指导方案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方法和市林业局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依法整治我区林地管理环境秩序,克服解决林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促使我区林地管理工作不断朝着科学化、标准化、法制化和制度化方向开展,切实做到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我区将从2023年8月起,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有效打击和遏制乱占滥用林地资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标准征占用林地管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加大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执法力度,促进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治林与合理行政的开展,切实做到科学、合理、集约利用林地资源,确保我区森林生态平安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开展。 二、整治范围 本次清理整治范围为全区各有林街道、园区范围内,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审批的各类建设工程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包括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化整为零等情况,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占用林地进行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开垦、搭建等非法行为。重点是清理整治生态公益林林间空地及局部撂荒地内的小菜园、小运动场、违章建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大南山工程内林地暂不列入此次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8日至7月31日) 区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各有林街道办事处、区管委对我区现有林地内违法占用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违法占用林地根本情况,准确掌握违法占用林地的性质、面积、用途、占用人及所属街居等相关信息,分类登记造册,把现状底数彻底调查清楚,做到实事求是,不瞒报、漏报,数字要详细,地点要准确,重要区域或重点地块要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9月3日) 召开全区深入开展全区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发布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全区违法占用林地的通告,各有关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这一时机,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层层搞好宣传发动。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9月4日至202223年2023月31日) 1.明确主体,属地管理。根据区政府的统一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头负责〞的原那么,各有关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区农发局要负责与有关街道、园区和部门的协调配合,突出抓好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衔接。 2.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根据违法占用林地现有情况,集中查处严重损坏林木、滥征乱占林地等案件,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重拳出击,严格依法行政,坚决遏制破坏林地违法行为。对于重大典型行政案件,且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进行整改、拒不纠正的,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通报曝光,催促其自觉接受行政处分;属于刑事案件范畴的,要及时上报公检法部门立案调查;对于在全面清理违法乱垦乱种、乱搭乱建过程中,已通知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清理,超过限定日期仍未清理的,按照放弃处理,由区整治领导小组按属地管辖范围组织有关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区农发局要会同各有关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于2023年9月3日前绘制出全区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实施草图,落实具体任务分工,工作进度安排,列出工程预算,上报区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发动和宣传齐上,清理与造林并重,选择恰当时机,以各街道、园区为单位,逐村逐山逐地块开展还林工作。完成清理的地块要立即进行绿化,绿化树木主要采用黑松、蜀桧、侧柏、龙柏等常绿树种,由区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栽种树木种类及数量,上报区政府统一采购提供,区林业部门负责苗木组织、调运、栽种及管护。在还林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好区护林防火缉察队、森林消防专业队和林场等林业专业队伍的作用,突出表达林业专业队伍的骨干作用。 4.稳固成果,加强管护。清理整治完成后的林地,区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部交由林地所属的街道、园区和居民区负责管理,按照护林防火网格化体系建设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好管护责任。区林业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乱垦滥种等非法毁坏、占用林地的行为,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彻底维护好清理整治成果,保护好全区的森林资源。 (四)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1月底) 在日常监督检查的根底上,由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各相关街道、园区和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同时,区农发局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牵头制定我区预防和治理违法占用林地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和标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稳固优化清理整治成果,切实把林地管理纳入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轨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由隋子林副区长任组长,区农发局于龙会局长、建设局高祝军局长、农发局杜广新副局长、建设局权富强副局长、区政府应急办张健主任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农发局、建设局、财政局、市国土局分局、市公安局分局、市规划局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杜广新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址设在区农发局护林防火缉察队,具体负责全区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有关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行动的重要意义,要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要制定工作方案,对重点区域重点地块摸准根本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原那么细化整治方案。要明确整治工作的标准时限、工作方法、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将对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标准完成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的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对今后新出现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或清理整治后出现反弹的单位和部门视情节给予处分。 (三)讲究方法,维护稳定。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省、市的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增强林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林地管理的相关规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宣传报道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气氛。同时,要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通过以宣传促清理,以行动促整治,使林地管理政策深入人心,从而争取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在整治工作中,要注重方式方法,严格依法办事,提倡人性化执法,切忌简单粗暴行为。三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现象要充分预见,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四)分片包干,加强督查。区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有关街道、园区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进行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要对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工作实行问责制,分阶段对各有关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整治工作情况和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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