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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国土资源专业 省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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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国土资源专业 省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公共 管理 国土资源 专业 土地 流转 现状 特点
目 录 一、 湖南省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1 (一) 土地流转现状 1 (二) 湖南省土地流转特点 2 1. 低端流转形式占大头,过程趋于市场化 2 2. 流转操作机制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 2 二、 当前湖南省关于农村土地流转主要经验和做法 2 (一) 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 2 (二) 确权登记农村土地,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2 三、影响和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 4 (一) 农民对土地依恋程度高,拥有土地的传统观念未减 4 (二) 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工作的基层机构不多,土地流转服务滞后 4 (三) 受让土地经营承受风险较大 5 (四) 土地流转的审查评价标准制度缺失 6 四、 关于湖南省省日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些建议 6 (一) 宣传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增强农民流转意识 6 (二) 加强政策措施扶持,推动土地流转 6 (三) 帮助更多城市资源流入农村,推动土地流转 7 参考文献 8 致谢 9 一、 湖南省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一) 土地流转现状 近年来,全省坚持“稳定农户承包经营权,放开土地经营权”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趋势普遍向上。这些体现在一个,逐年增加的流通领域。2013-2015年全省耕地总面积分别为1379万亩、1449万亩、1894万400亩。2016年度全省耕地总面积为2137万2600亩,占总承包面积的41.71%,流转面积稳步增长。土地流转正逐步向大规模流通和向新的经营实体转移。在2016,流通面积超过451英亩2000亩,3014在1000至2000英亩,5125在500至1000英亩,30475在100-500亩。两者的流通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全省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包括分包、转让、交换、购销、出租等形式,其他方式占比重相对较低。2016年度转让681万3300亩,转让64万4400亩,调换112万9100亩,租1018万1200亩,入股154万4300亩,其他103万2700亩。耕地转移主要是分包和出租,分别占耕地的31.87%和47.64%。三是趋向多元化的主体。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渐成为土地流转主体。据统计,共有耕地2016, 9万亩,农民占66万600,耕地占农民耕地专业合作社的45.2%,712万9300亩,占耕地总量的33.36%和283万7200亩,占耕地的13.27%。土地为工商企业,另有8.15%亩为174万1900亩。四是流通价格每年都在增加。最近几年来,因为价格的作用,使得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每年都增加。目前,全省土地价格从200元到每亩800元不等。因为经济进步程度的区别,使得土地流转价格都有特定的区别。平均土地流转价格在300元至500元之间。这个省很多的区域都包含在这个类型里。郊区的土地出让价格在每亩600元 —800元之间,工业发展区较好,长沙、株洲、湘潭大部分地区属于多数地区。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在旅游目的地县,地价相对较高,如韶山、南岳村、凤凰等村的部分地区,流转土地价格最高可达每亩10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流转土地价格。低,每亩100元到300元。农村青壮年很多都在外面去打工,未能开展耕种活动,存在自由流转情况,避免撂荒。五,在最近几年来,流通体系得到了较多的优化。截至十二月底,共有2645名县级土地仲裁员、6483名乡镇调解员、74722名村委会调解员和74722名农村调解员。在所有涉农县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有1698个乡镇成立调解委员会,28460个村成立调解小组,形成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中层,制定量身定制的工作制度。 (二) 湖南省土地流转特点 1. 低端流转形式占大头,过程趋于市场化 湖南市统计局的报告曾经这样阐述,最近几年来,湖南土地管理权流转每年都在提高,已经构建了流转市场。对于农村土地流转而言,它有个特别关键的特点就是对其开展市场化操作,大部分都表征在运用价格机制等市场机制来转移农民分散的土地。以市场为主导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关于龙头以及经营企业的。这个省的政府统计机构指出,最近几年来,不仅仅存在之前的个体农户、户外以及育种,还生产出一些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已成为租赁土地使用权和投资农业的强大力量。 2. 流转操作机制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 因为土地流转还没有得到成熟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流通环境以及老旧观念的作用,在湖南地区,还是存在很多的农村土地流转难题。通过省统计局信息可知,现在,农民并未对流通产生较大的兴趣。土地包含了3个关键的功能,一是保险,二是收入,三是就业。在上述期间,农民对于地球以及自然的热爱是发自肺腑的。即使湖南农村土地流转已经出现在了大众的视野,不过很多区域都没有形成优化的配套制度。就市场培育而言,湖南区域也未能构建有一定规模的土地流转市场,不存在较多为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未能很好地传播信息,土地流转无法大范围地开展。这些都会造成农民虽然具备土地转移的念头,但未能寻到最适宜的受让人。 二、 当前湖南省关于农村土地流转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 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之上的丰富发展。最近几年以来,湖南省各个市县区都在不断践行国家以及党的各项政策,尤其是关于农村以及农业工作的,借助对新农村管理制度的优化,促进土地流转的加速。督促农户能够快速融入股份管理的理念,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成股权,构建农民跟企业、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获得长期可靠的收益。将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有机结合,在财政上扶持培育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股份合作农(林)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将分散经营转为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开展多形式土地流转。 (二) 确权登记农村土地,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在中央已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湖南省为了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最近几年来持续在农村开展现骨干工作的颁证、确权以及登记工作,从而给高效的流转打下良好的铺垫。并且,湖南省构建了一个创新的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如果某流转地需要给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就需要通过经营管理组织来开展及时有效的登记以及变更手续,从而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得到明确。2009年,湖南省政府农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并引发到省内各市州委农村部,政府农办,以及经管,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提高了合同签约率。 最近几年来,不同的县市区大体上构建了一个高效的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平台,打造了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于乡镇而言,其打造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并且还配置了专门的信息员来对相关工作进行负责,使得每个行政村都能高效开展工作。在出现经营纠纷的时候,也能够得到优化的调解处理。 三、影响和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 (一) 农民对土地依恋程度高,拥有土地的传统观念未减 大多数农民对土地有很强的依赖性,认为土地是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许多人喜欢选择各种各样的收入,粗放的管理甚至放弃。他们不想转让经营权或从事两个或三个行业,让土地转让给其他农民。转型模式下,难以形成大规模的管理,导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难以扩大,造成部分耕地资源的浪费。土地流转缺乏规范性,稳定性较差。农户长期转移土地的意愿不强,土地流转周期普遍较短。制约了农业经营规模的稳定发展;土地流转未能高效地运行,在湖南省并不存在较多的专门处理土地流转工作的组织;部分当地村官还过度使用职权,导致土地“被流转”情况的出现。 (二) 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工作的基层机构不多,土地流转服务滞后 现在,因为不具备优化的基层流转服务机构,并且未能构造以及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的情况下,土地流失和信息流入是找不到的,而农民往往是故意出土,却找不 到合适的管理主体,而不是新的管理主体。农村的土地很难找到有意愿转移土地的农民。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不仅浪费土地资源,而且影响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没有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有些城镇没有建立流转账户,即使在农村和农村地区未签订、存档、存档的合同、协议,也没有相关的备案登记和转让手续,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文本尚未统一,导致农业部和中国农业部。从部门到当地流转很难掌握实际情况,一旦发生土地纠纷,因为没有依据,不能进行审计,不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此外,一些县、乡尚未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如果出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却未能得到有较大执行力的调解仲裁组织来开展相关的调解工作,无论是哪方的流转都会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平稳运行。从2009年起,湖南省从上到下都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组织优化以及完善,构建了2级农村管理制度以及体系。三年度,全省2/3个省、县、乡、村建设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合同。传输信息系统。在调查的6个县市中,5个县市建立了土地出让办公室或服务中心,1个县正准备建设。不过上述组织一般都仅仅具备了一个土地流转管理的名号,很多区县都没有提高对其的重视程度。现在,基本没有基层组织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三) 受让土地经营承受风险较大 参与调研的土地受让主体,特别是大型农户和农业投资企业的负责人普遍认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存在诸多风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自然风险。近年来,虽然农业基础有所改善,但农业还没有摆脱“以天为粮”的被动局面。当前,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严重老化。许多大家庭承包承包土地承包,分散的土地,租赁分包难,不便于统一的布局和管理,制约了规模化生产的发展。此外,租赁分包的大部分耕地是低洼地、土地复垦、废弃池塘、基础设施老化、抗自然灾害能力低、近年来极端天气,在开展农业生产的时候,都会存在特别大的自然风险,并且都较为严重。二是资本风险。这一般代指的是资金困难,部分粮食产量较高的大户提到,目前固定数量的双季稻米都存在特定的物化成本,一般一亩具备大约五百元左右的成本,假如提高,那么成本会增加。如果要对一百亩田进行打造或者建设,需要投入6~7万元的资金,不过目前农村贷款都存在很多的难度。三是政策风险。在土地流转里,它一般都表征为的经营权。按照: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发展理念,所有家庭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土地的发放。不过因为农村具备特别繁杂的情况,某些干部在没有征得村民认可的情况下,变做出了很多擅自的行为。曾经遭遇过2008次,如金融危机,大批农民工返乡,农民手政策请愿,往往使大粮田无租金。"鸡飞蛋打"。据一些基层人民法院有关人士介绍,近几年来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村民反对流转和合同终止引起的纠纷占了很大比例。 (四) 土地流转的审查评价标准制度缺失 当前,对土地流转规模缺乏统一认识,有些地方盲目追求大规模、超大规模流转,个别地方还出现强制流转土地的情况,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有些地方土地受让者经营不善或粗放经营,导致土地产量低,效率低,甚至放弃这种局面。同时,虽然国家需要依法审查土地流转,但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审查标准,土地转让审查的科学评价标准普遍缺乏,特别是缺乏实质性的审查和监督。f土地用途的使用。调查发现,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流转速度的加快、流转客体的多元化和利益的多元化,一些地方土地利用方式发生了变化,土地流转的“非农”和“非粮”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在土地流转中。他比较发达的地区和郊区,有的产出率明显下降。即使以“农家乐”的名义,“圈地”的现实也导致了农业的转型。从长远来看,“非农”的趋势,特别是“非粮”倾向,应该引起高度关注。 四、 关于湖南省省日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些建议 (一) 宣传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增强农民流转意识 通过宣传栏、广播站、电视台等方式,加深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知,同时可以印发宣传单、村干部在村民大会多加宣讲,广泛宣讲《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引导提高广大农民学法、懂法、守法。对政策进行有效的执行,借助调研村民以及上门访谈等不同的措施来就目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流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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