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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校车
整治
实施方案
乡镇校车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漆园办事处校车专项整治活开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处直有关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我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平安管理,消除校车平安隐患,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平安事故,切实保障广阔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人身平安,经办事处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漆园办事处校车专项整治活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漆园办事处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漆园办事处校车专项整治活开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平安事故,切实保障广阔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人身平安,经办事处党委研究,决定从11月20日至1月15日,在办事处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创平安、保平安、促和谐〞的总体目标,按照“整治为先,预防为主,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的要求,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全面开展交通平安宣传教育和校车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办事处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开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严厉打击校车各类交通违法及违规行为,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平安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进一步标准校车的管理,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平安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坚决杜绝涉及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积极探索和建立校车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放置校车统一标识;随意改装、加装座位;校车不按规定定期检测、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道路上接送学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不符合平安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和使用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没有取得校车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顶峰时段。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在此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本校的现有校车进行自查,查校车资质、查驾驶人资质,通知校车使用单位到具有检验资质的安检站对校车进行检测。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校车主动停开、禁用,对车况破旧、到达报废标准、平安隐患未消除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对学校租赁客运公司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合同。
(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校车专项整治行动由办事处宣传办牵头,会同综治办、派出所、四中队、安监办等部门和有关村(社区),采取不定时上路拦查和到各校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联合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抽调专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平安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校车交通平安事故。重点整治内容为:
1.查校车资质。对校车平安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是否齐全(包括配备有效的消防和卫生器材等),有效且到达“客运车辆技术等级〞,是否是9座以上客车,是否按农村客运车辆参险要求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等,是否喷涂统一中英文外观标识和运行线路,是否放置“校车专用通行证〞等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校车准入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校车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2.查校车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校车驾驶人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平安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到达12分,没有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校车驾驶员,要责令校车使用单位坚决清退。
3.查校车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检查各校车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到具有检验资质的安检站对校车进行检测,并出具“机动车平安技术检测报告单〞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检查各校车的维护保养、安检制度以及校车跟车员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严禁校车使用单位利用不符合校车准入条件车辆、平安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违者依法从重处分。
4.查校车上路情况。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道路上接送学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不符合平安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和使用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没有取得校车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5.查租用或自备不符合校车条件车辆作为校车的违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自觉标准租用或自备车用于接送学生的行为,严禁学校租用或借用、自备不符合校车准入条件车辆或平安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如非法改装车辆、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以及无牌证、假牌证或报废的车辆)接送学生。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催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租用学生用车时,必须具备如下三个条件:一是到有资质的经营单位租用车辆;二是确保车辆符合客运车辆条件并无平安隐患;三是驾驶员必须持有交警部门颁发的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执照,在近三年具有平安驾驶经历。
6.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出规模、人数和次数。如非必要,各校均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如确需集体外出,需制定严密的平安应急预案,落实有效的平安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把活动方案和平安应急预案报办事处批准。
(三)稳固提高阶段,形成长效管理机制。12月20日至12月31日。建立健全校车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平安员制度,检查校车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平安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阔村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校车的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规,做到守法驾驶,平安出行。学校师生要自觉拒绝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和超载车辆,要把交通平安管理贯穿到学校日常的教育管理活动中,要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严管相结合、统一行动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那么,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形成交通平安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科学化和常态化。
要积极开展校车平安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校车平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催促学校做好校车及驾驶员的登记、办证工作,加强校车日常平安管理和学生乘坐校车的平安教育。摸清学校非法接送车和学生私自租车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按照管理权限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疲劳及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的行为。对使用无校车通行证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消除,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创立平安和谐校园的高度出发,以对广阔师生生命财产平安高度负责的精神态度,切实提高对校车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发动,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全力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部门一把手是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贯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全面落实学校交通平安管理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校车使用单位必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认真落实校车平安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校车使用各项规定,遵循以人为本、平安至上的原那么,做好本单位的校车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篇:校车整治实施方案兴隆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车平安集中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XX县区全市中小学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平安工作,杜绝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平安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月20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以下简称“校车〞)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拟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校车交通平安管理工作进一步标准,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阔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平安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驾驶证与车型不符,报废车、不符合平安技术标准车辆和报废汽车、农用车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顶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三、活动时间界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3日)
各部门召开平安集中整治工作发动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成立集中整治活动办公室。充分利用各种宣1
传方式开展校园平安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印发宣传手册、致家长的一封信、平安乘车知识手册、平安驾驶要求等,营造浓厚的气氛。
(二)排查清理阶段(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
组织学校对本辖区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校车情况、使用情况、制度建立、驾驶人资格、接送路线等进行汇总登记,由各校(园)校长(园长)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1月28日上报镇集中整治活动办公室。
(三)整治标准阶段(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月14日)
各职能部门要对未登记注册、超员、超速、非法办学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打击使用拼装、报废、无牌、无证、驾驶证与车型不符车辆接送学生及酒驾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清理查处各类违法从事接送学生幼儿经营车辆;学校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拒绝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学校为校外车做标识,印有核载人数。
(四)总结上报阶段(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0日)根据所开展的工作,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的成效上报整治办公室,各校、各部门要对自身开展工作以后在此项工作中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要形成常规性、系统性。各部门实行分片包干,划分责任。镇班子成员包区域、机关干部包学校的名单见附表。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交通平安检查。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车根本情况的根底上,对照机动车运
行平安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组织开展校车平安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到达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
(二)开展校车驾驶人平安教育。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催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并采取面对面上交通法制教育课等形式,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平安教育,强化交通平安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
(三)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驾驶证与车型不符、报废车、不符合平安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道路的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