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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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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 森林 火灾 应急 预案 范文
2023年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那么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标准火灾处置程序,确保我镇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响及时、准备充分、指挥有方、扑救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那么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村首长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那么,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2.协调配合,快速反响。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响,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3.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防止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五〕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那么。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1.组成人员 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副指挥长:镇人武部部长 成员由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组成。 2.职责 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技站,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村〔居〕委会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调和指导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村〔居〕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必要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救工作需要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或组成由镇指挥部领导或负责该村〔居〕责任区的镇党政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火灾扑救督导组。 火灾发生地村〔居〕委会根据火情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三、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 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预警发布 林业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 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电视、 短信等多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必要时,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预警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县乡〔镇〕人民政府检查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完好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2)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催促,并有一名以上副指挥长在岗待命;巡山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镇村干部深入所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催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 (3)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电视、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森林防火重点期内,镇人民政府依据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镇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村〔居〕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镇人民政府布置力量设岗加哨,加强防火检查;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战备状态。 (4)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召集镇气象效劳站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公安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导;镇人民政府应布置大量防火力量到重要区域,严防死守;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一级战备状态。 〔二〕火情监测 利用国家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省气象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远程监控、高山嘹望、地面巡护等形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三〕气象效劳 镇气象主信息效劳站及时跟踪县级以上的天气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效劳,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必要时报告请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四〕信息管理 1.归口管理 森林火灾信息由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2.信息报告 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照“有火必报〞的要求,及时、准确、标准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准后应立即以上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地区交界处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过火森林面积超过40公顷的森林火灾;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超过12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省市县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开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那么,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部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分别由镇或请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请求市县或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镇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 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请求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公安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必要时向县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动省武警森林部队、省航空消防飞机、其它设区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扑火前线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队伍在行进、扑火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不得发动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人民群众,确保人身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衣、食、住〞的根本保障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3.医疗救治 火灾发生要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镇卫生院视情况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或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5.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镇半专业队,通过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后勤与治安 森林火灾发生镇人民政府负责扑火后勤保障。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运送火灾现场所需的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等物资火灾发生地缺乏时,请求由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集,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快速到达指定地点。必要时,在火灾发生地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7.发布信息 通过镇人民政府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设立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 8.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到达无火无烟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9.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根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三〕镇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开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报请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V级、IV级、III级、II级、I级五个响应等级,其中V级最低,I级最高。 1.V级响应 (1)启动条件:发生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地区3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时段12小时或其它时段24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其它危险性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V级响应。 (2)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 急状态,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火情,加强扑火指导和火情调度,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催促火灾发生地村〔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亲赴一线指挥,调动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村级扑火应急分队参加扑救工作;请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集其它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必要时申请调动省航空消防飞机、省武警森林部队和相邻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根据需要催促火灾发生地做好医疗救助等工作。 2.IV级响应 (1)启动条件: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地区6小时内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时段24小时或者其他时段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其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报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2)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组织火情 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请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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