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委组织部备案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及全套附件附表县委组织部备案干部主要包括办事员提任科员;县直机关内设机构正副职〔不含组织人事科室正职〕;乡镇〔街道、场〕助理员级干部;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场〕下属股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副职;副科级单位副职;副科级内设机构副职;副科级单位中层正副职;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对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和经验做法,现将县委组织部备案干部选任工作流程梳理如下:一、分析研判和动议1、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2、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3、初步建议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后,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4、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送干部调整通气表〔见附件1,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经职数预审同意前方可实施。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干部重新任用的,须在事前书面报县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前方可实施。二、民主推荐1、准备工作制定推荐考察工作方案,抽调组织人事、纪检干部组成考察组,进行发动培训。2、发布推荐预告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推荐预告〔见附件2〕,预告内容包括民主推荐职位,任职条件,考察组成员名单以及纪律要求等。3、谈话调研推荐请谈话人员口头推荐人选,听取推荐情况。4、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考察组说明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有关情况,提出推荐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考察组及时对表格进行回收和统计。〔民主推荐表见附件3,民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个别谈话和参会人员范围,可根据各单位日常工作运行体制和惯例确定,但要符合条例规定。必要时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单位人数较少、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根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推荐前对推荐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在人选所在地区或者单位领导班子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