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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收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2023
税收
大检查
活动
实施方案
税收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挖掘增收潜力,强力组织收入,大干六十天,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4.59亿元税收任务。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商业用房出租人,房地产开发公司,交通运输业,建陶、纺织、化工企业和重点纳税企业,重点建筑工程,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
检查内容。商业用房出租人是否依法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依法缴纳销售房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如何按照政策尽快理顺纳税渠道;建陶、纺织、化工行业和重点企业是否足额纳税、是否存在漏征漏缴问题;重点建筑工程是否存在漏征漏缴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是否依法纳税;收费、罚没部门是否严格执法,是否存在账外账、小金库、账外收支相抵情况,是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重点检查2023年及2023年税收缴纳情况,对欠缴税收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方法
(一)实行最低税负下限制度。对税负低于全省平均税负的批发和零售业进行专项治理;对税负低于全省平均税负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进行专项治理;继续利用数据监控和涉税信息,通过税务约谈、风险自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多种方式堵漏增收,公平税收负担。
(二)开展纳税直评。县综合治税办公室抽调财政、国税、地税业务骨干力量,成立四个直评组,对企业开展税收直评,有效评估企业税收风险点,对违反税收政策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税务稽查。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作用,把好征收最后一道关口。提高办案效率,组织好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自查工作,努力减少税款的损失。对自查不认真,纳税疑点较多企业进行重点稽查。
(四)实行发票协查。对涉及虚开发票的走逃企业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同时集中力量按时限完成协查任务,将涉案税款追缴入库。
(五)开展小规模纳税人检查。制定小规模纳税人检查方案,根据方案分阶段推进。重点是繁华街道较大门市、用票户和用电大户。加强管户清查、纳税检查结果评估,国、地税根据规定的检查范围进行清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清查结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季度目标考核。
(六)加强营改增纳税人管理。营改增征收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纳税辅导、纳税效劳的同时,强化征管力度。
(七)加大经济税收分析和收入督导调度力度。密切关注税源变动趋势,结合政策变动情况、征管情况和税收规律,努力做好月度、季度、年度税收预测。深入重点税源企业,了解税源大户生产经营及税收实现情况,把握大企业对实现组织收入方案的支撑力度。分片包干,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问题。
四、检查步骤
(一)发动部署(10月16日--10月20日)。成立县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全县会议进行发动,通过组织部署、政策引导和媒体宣传,广泛调动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及纳税人的积极性;财税部门、各乡镇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发动会议;各部门、各乡镇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进行分组,乡镇、部门一把手召开工作组培训发动会议,明确工作时限,落实工作责任。
(二)重点检查(10月21日--12月10日)。县税收大检查领导小组从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县国税、地税、收费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1.房屋租赁业。①XX县区以中兴大街和凤中路交叉口为中心,东南西北划分小组责任片区,对责任片区商业用房屋租赁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帐。其他乡(镇)以乡(镇)政府驻地村为重点,结合实际划分责任片区,对责任片区商业用房屋租赁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台帐。该项工作在10月18日前完成。②税收检查小组参照国家税法,结合片区实际,按照房屋地理位置、租赁数量、面积大小等确定税收定额任务,10月20日前报县综合治税办公室。③各税收检查小组按照税收定额任务,制定检查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责任路段商业用房屋租赁行业税收进行全面清缴,12月10日前完成300万元以上征收任务。
牵头部门:地税局
责任领导:马全平
配合单位:财政局、国税局、收费局、各乡(镇)、公安局
一组组长:梁迎利
成员:牛建林曹忠民宋召夺乡(镇)4人公安1人
二组组长:耿会敏
成员:齐亚军杨彦文胡英波乡(镇)4人公安1人
三组组长:耿立亚
成员:张吉彬杨晓亮张新群乡(镇)4人公安1人
四组组长:赵俊民
成员:牛瑞献张建涛冯新献乡(镇)4人公安1人
2.房地产业和重点建筑工程。①对万方天合、兴发、超宏、昊骞、鹏基、华域、万信、帝华、顺腾、北街等10个房地产开发工程开发面积、建设面积、销售状况等信息予以核实,通过调查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个人银行账号,掌握工程预收款数额,10月20日前完成;②对刘秀公园、一号线下穿地道桥工程、西客站站前广场、东环路大修等重点施工纳税情况进行核实,10月18日前完成;③检查工作小组按照税法要求,对重点建筑工程依法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参照房地产预收款数额,结合日常征收,依法对房地产业足额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2月10日前完成1200万元以上税收任务。
牵头部门:地税局
责任领导:牛胜全
配合单位:财政局、国税局、收费局、高邑镇、住建局、公安局
一组组长:牛胜全
成员:程宗润张亚东吴润坦住建局、公安局各1人
李路峰
二组组长:王武地
成员:马振法张聚良宋青军住建局、公安局各1人
3.交通运输业。①结合日常征收工作,对全县交通运输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台帐,10月20日前完成;②依照国家税法,用活营改增政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高邑的车在高邑缴税、高邑的业务在高邑办理,12月10日前完成1000万元以上税收任务。
牵头部门:国税局
责任领导:张彤辉
配合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财政局、地税局、各乡(镇)
工作组长:苏周
成员:魏敬周
4.建陶、纺织、化工及工大、华辰、天力等重点企业:①对建陶、纺织、化工、重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调账检查,开展纳税评估,摸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10月20日前完成;②参照企业纳税评估情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对纳税大户、重点纳税企业或者存在纳税风险的企业,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实行综合治税,达不到定额的一律补缴税款,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的一律拉闸限电,12月10日前,国税完成2550万元以上任务,地税完成660万元以上任务。(建陶行业:采用定额或以电核税对企业征收;纺织行业:对规模以上企业一般纳税人按账核实征收,检查组检查账目,看是否存在偷漏税行为。化工行业:实行税负下限,各企业税收入库达不到监控数额的,由直评组进行检查;重点企业:利用同行业和历史数据进行比对,对违反税收政策等问题按规定处理)
牵头部门:国税局地税局
责任领导:李树德吴建铎
配合单位:财政局、地税局、收费局、工信局、工商局、
供电局、各乡(镇)
建陶组组长:李树德雷应计
成员:贾明杰李国军
(任务:国税:1100万元;地税:410万元)
化工组组长:耿步杰宋京邦
小组成员:焦英民王辉
(任务:国税:1050万元;地税:50万元)
纺织组组长:吴建铎张立国
成员:张贵申吴志友
(任务:国税:400万元;地税:200万元)
5.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①对全县个体户和427家小微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台帐,对登记根底信息进行核实,10月20日前完成;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用定额方式对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12月10日前完成450万元以上税收任务。
牵头部门:国税局
责任领导:李永利
配合单位:工信局、工商局、各乡镇
高邑镇:李路峰郝迎年冯爱国宋社民王建锁
乡(镇)供电局各1人
万城乡:冯纪飞韩振刚乡(镇)、供电局各1人
王同庄:李京玉刘林周乡(镇)、供电局各1人
富村镇:吴文峰焦彦民乡(镇)、供电局各1人
大营镇、中韩乡:郭晓东魏英夺郑进中
乡(镇)、供电局各1人
6.收费、罚没收入。①对县直各部门收费、罚没工程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10月18日前完成;②以管理台帐为依据,结合部门实际,确定定额任务报县综合治税办公室,10月20日前完成;③落实收支两条线,全面开展检查,12月10日前完成300万元以上收费任务。
牵头部门:收费局
责任领导:李晓波
配合单位:财政局、相关部门
工作组长:张文革
成员:高利峰李红娟
7.餐饮效劳、其他行业、企业。到12月10前,完成3840万元税收任务。
责任部门:地税局
责任领导:马全平
工作组长:赵敬莉
成员:张惊涛李丽鹏
(三)总结提高(12月11日--12月31日)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税收缴纳有关问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征税长效机制,稳固和深化检查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俊立为组长的县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导、司法保障、质量评估、责任追究四个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税收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庞甲辰同志兼任。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为组长的组织机构,于10月20日前报县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本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各工作小组成员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落实部门责任。全县党政机关对本部门干部有沿街租赁门店应纳税款的,要积极催促其带头及时足额缴纳。财税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主体职责,按照财税法规,对各项税收严格检查;国土、住建部门要做好纳税根底信息资料的提供工作;住建部门要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核实机关干部租赁房产信息,及时向地税部门通报;各金融机构对大检查活动要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对检查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县综合治税办公室要通过县电视台、今鄗新闻以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对党政机关干部商用房屋租赁情况予以公示;各乡镇要协助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调查摸底、催报催缴等工作,高邑镇要组织城中八村两委班子成员带头缴纳税款,督导个体户及时足额缴纳。
(三)畅通举报渠道。各税收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 、举报信箱、举报网址。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税收和罚款的金额,给予适当奖励。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