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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论《物权法》框架下的投资者权益保护以证券交易所为视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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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2023 年论 框架 投资者 权益 保护 证券交易所 视角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论物权法框架下的投资者权益保护——以证券交易所为视角 邱永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律部经理   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完善了我国财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为证券市场强化和完善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法律根底,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本文从证券交易所的视角出发,结合证券交易所近年来在强化自律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具体实践,就物权法有关条款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物权法,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对策与建议。   一、证券交易所近年来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实践与举措--以深交所为例   (一)加大自律监管力度,遏制和打击侵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1、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以强化选择性信息披露监管和违规披露临时停牌为重点,着力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有效、完整   一是针对上市公司选择性信息披露问题,制定发布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加大对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力度。例如,2023年6月24日下午,湖北××股份总经理陈××在深圳接待了某券商研究人员的调研,在配合调研工作中除提供了公开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外,描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背景和相关商业地产项目内容,展望了公司未来远景规划。6月27日,该研究人员在其调研报告持续高增长商业地产龙头中披露了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陈××的上述行为属于向特定对象披露了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违反了公平信息披露原那么。因违规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陈××在2023年9月15日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成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因选择性信息披露而遭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首例。   二是制定发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和标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例如,2023年5月29日,××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张××趁该公司将投资参股国都证券公司的重大利好披露前,违规买入该公司2.33万股股票,成交金额52万元。张××因此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其3000万元的股权鼓励也因此被取消。   三是建立完善异常波动股票停牌与信息披露制度。对股票交易出现异常、存在重大信息而又拒不披露的公司股票予以停牌,直到披露相关信息为止。例如,2023年前4个月,深交所就先后对63家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并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公司强制停牌70次,96家公司就股价异动共发布公告331条。   四是在中小企业板实施澄清公告网上实时披露的根底上,于2023年7月24日发布了关于在中小企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8月6日起,在中小企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此外,还探索建立“合理疑心〞下的“联合会诊〞机制,全力打造中小板公司立体监管平台。   2、加强对会员及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以会员研究报告和投资咨询监管为突破口,着力标准会员自营和客户管理行为   一是着力会员监管规那么体系建设。制定发布了会员管理规那么、席位与交易单元管理细那么和会员交易及相关系统管理指引,积极研究证券公司业务隔离、客户管理等问题,着手制定会员研究报告与客户管理相关指引,明确会员对投资者异常交易行为的提醒和报告义务。   二是强化会员和机构投资者信息披露监管和一线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综合信息报备制度,对会员自营及资产管理账户和基金交易进行实时分类监控,强化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改良信息披露审查和处理程序,修订完成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协议和基金经理自律承诺书,实施对管理人、托管人定期考评制度。建立机构异常交易档案制度,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和异常交易处理流程。   三是强化以会员交易权限为核心的业务监管制度建设,在会员管理规那么、业务细那么和相关规定中强化对会员交易权限的管理,催促会员加强风险管理。   四是针对会员技术风险问题,催促会员加强技术系统接口标准管理,制订会员集中交易技术系统标准指引,跟踪会员ETF、权证、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交易情况,有效防范技术风险。   3、加强异常交易的实时监控,以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动的联动监管为重点,着力提高异常交易的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一是实行所内信息披露监管和市场交易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实时沟通,建立基于股价涨幅和托管集中度等指标的每周风险股票核查和评估制度,对2023年以来涨幅较大的股票逐个进行公司根本面和交易情况的梳理,力争消除监管死角。   二是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对出现交易异常的个股通过及时停牌、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联合约见、限期整改等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对涉嫌违规的及时上报证监会查处。对异常交易机构通过要求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提出整改建议和走访等措施强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此外,为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有效打击证券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交所还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等规定,于2023年6月25日发布实施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那么,细那么规定,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交易所可以采取限制买卖的措施。   三是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控制和提示机制,实施了对新股上市、股改复牌、恢复上市首日交易异常实时风险提示和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机制。2023年以来,深交所先后发布实施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ST、xST和S股票异常波动和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等工作指引和通知,不断完善实时风险提示、风险控制措施与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新股上市、股改复牌、恢复上市首日交易的爆炒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控制。   四是针对产品和制度创新风险,建立监控报警机制,对新产品开发及上市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及时排查、报告和干预。   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上市公司及会员诚信为本,标准运作   一是建立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为了推进上市公司诚信建设,促进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深交所于2023年7月22日在其网站( szse )及中小企业板块网页( szse /main/sme/)同时推出主板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及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此次推出的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主要记录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受到深交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公开处分的信息,投资者可以按公司名称、证券代码、相关人员名字、处分类别、时间段等单独或组合查询方式快捷、方便地检索有关诚信信息。诚信档案的推出,便于投资者、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职业操守、诚信状况,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诚信守法、标准运作的意识,提高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信力。   二是发布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指引,开展中小企业板新公司上市前诚信教育第一讲等专项活动。为了加强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完善证券市场诚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板块标准开展,深交所于2023年6月24日发布实施了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指引。此外,深交所还坚持开展中小企业板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诚信与标准第一讲〞活动,截至目前共对202家新上市公司3000余人进行了诚信教育,增强了其诚信为本,标准运作的意识和理念。   三是建立“会员诚信档案〞和“会员诚信及合规信息〞系统。为配合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和专业评价工作,催促会员遵守规那么、合规运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监督和行业内部监督作用,深交所于2023年建立了“会员诚信档案〞和“会员诚信及合规信息〞系统,记录和公布会员遵守本所规那么及有关指引等情况,并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深交所网站( szse )公布会员诚信档案,在会员业务专区公布会员诚信及合规信息。   (二)多管齐下,将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023年以来,深交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以风险教育为重点,多管齐下,务求实效,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深入分析需求,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一是深入分析投资者结构和行为特征。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和综合研究所利用中心数据库对近三年来投资者结构和行为特征进行了实证研究,此外还根据翔实数据对投资者新股首日上市炒作及权证炒作遭受的投资损失进行统计分析。上述研究成果发布后,进一步加深了全社会对投资者教育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也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奠定了根底。   二是多渠道了解和分析投资者教育需求。深交所通过热线 、会员、新闻媒体以及所内相关部门等多种渠道不断搜集投资者教育需求信息,挖掘教育选题。每个季度据此制定方案,形成一批具体选题,保证了投资者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三是适应中小投资者特点,加强教育形式和方法的针对性。(1)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以专栏、答记者问、规那么解读、风险提示、案例分析等不同方式,尽可能满足广阔投资者不同的教育需求;(2)增强风险教育文章的可读性,做到语言通俗易懂,案例分析生动,篇幅短小精悍;(3)充分发挥交易所信息优势,做到风险教育中以数据事实说话,客观分析投资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风险,防止了说教式投资者教育的弊端。例如,深交所法律部针对证券投资中的十大法律风险,撰写了投资者如何防范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风险(一)、(二)两篇文章,并在三大证券报等媒体刊登。文章发表后,新华社、新浪网以及许多地方报刊等媒体给予了广泛关注,对文章广为转载。   2、整合教育资源,发挥投资者教育的合力   一是深交所从今年起建立了所内投资者教育联络人制度,形成了办公室统一协调、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投资者教育联合工作机制。所内一线监管部门和综合研究所均派出业务骨干担任投资者教育联络人,负责教育选题和相关专栏文章的撰写、审定工作。他们充分发挥身处市场一线、熟悉法律规那么、掌握市场信息的优势,抓住每一时期投资者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主要风险点,撰写了30多篇专栏文章,根本覆盖了投资者教育的各个方面。   二是继续加强与会员等机构的合作,完善投资者小编络。以落实会员客户交易管理指引为契机,与会员的客户管理和效劳相结合,深交所在投资者教育需求调查、活动开展、资料分发等方面与会员等各类机构加强合作。目前正与国信证券、深圳书城等联合举办“投资者教育月〞活动,与投资者面对面述说投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此外,还与深圳普法办联合举办投资者法律教育讲座,与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信息公司联合开展“投资者法律宣传日〞活动,提升了投资者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3、突出重点,与一线监管有机结合   今年以来,随着市场行情的火爆,新入市投资者数量激增,非理性投资行为抬头,特别是新股首日上市炒作以及权证炒作,成为新形势下市场监管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深交所将揭示、防范新股首日上市炒作及权证炒作风险作为工作重点,在一段时期内集中开展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实现了一线监管与投资者教育的有机结合。   针对新股首日上市炒作风险,深交所利用新股上市之机,在媒体专栏反复、集中地刊载风险教育文章,进行风险提示,同时深交所综合研究所配合投资者教育工作,对“追新〞投资者炒作损失进行实征研究,客观分析投资者新股首日上市炒作的实际后果。   针对权证炒作风险,深交所采取措施,多管齐下:一是不断刊载投资者如何防范权证投资风险、盲目炒权证,投资者损失沉重等文章,进行风险提示,客观分析炒作损失情况,引导投资者防范风险;二是为了提醒华侨城HQC1认购权证投资者及时行权,深交所首次尝试在权证最后交易日改变证券简称,让投资者“一目了然〞行权;三是催促上市公司和有关会员通过公告、 、张贴宣传资料、网上提示等多种方式引导、提醒投资者行权,帮助他们尽量防止损失。经过努力,华侨城认购权证行权比例到达99.877%,有效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是对深度价外认沽权证(利),由于个别投资者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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