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创立全国文明城市背景下的社区微治理研究王雅静摘要:社区微治理作为一种尚未被普及的新型治理形式,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广德市在创立全国文明城市的背景下,积极寻求创城与社区微治理的契合,深化社区微治理、助力文明创立,必须紧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平台建设、确保“社区公约+法律制度〞双重保障、坚持“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三社联动、精细“社区+网格+小区+楼栋〞四级单元、构建“党建+〞社区微治理新格局。关键词:文明创立;社区;微治理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最先将“社区〞一词引入社会学,他在成名作社区与社会一书中将“社区〞定义为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有机统一体,共同的文化意识是其精髓。后经几国学者转译,“社区〞的本意已然改变,强调具体的地域特征,但增强居民对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一直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相对于“统治〞或“管理〞来说,“治理〞的鲜明特征就是协调与合作。“微〞并非不重要,而是与宏观、中观相对应之微观。社区微治理是指在微观视角下,基于多元主体协作的根底,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群众利益为核心而开展的治理。一、社区微治理的现状我国社区建设实践探索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民政部提出了社区建设的概念,明确了社区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治理开始于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創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要求,微治理的优势和价值日益凸显。但作为一种新型治理形式,微治理的局限性尤为突出。〔一〕居民参与仍显缺乏参与社区事务是居民的权力,也是居民的义务,居民可以且必须参与社区治理。一方面,随着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公民的自主意识和参与意识逐步觉醒,公民开始接触社区事务,愿意参与、想要发声,为社区建设和开展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另一方面,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共建共享〞到十九大的“共建共治共享〞,是对社会治理开展提出的新要求。社区是社会治理的根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是重要的一环,也是必然的趋势。共建是前提和根底,共治是重点和关键,共享是目标和使命,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是必要的。但理论与现实往往背道而驰,实践中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现状令人堪忧,呈现如下特点:意识淡薄,频率较低;被动参与,目的功利;渠道较少,内容单一。〔二〕主体关系有待厘清天道酬勤社区微治理的根本特征之一是主体的多元参与,不仅包括居委会、社区工作者等传统治理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