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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信用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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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点
对策
信用社银行防范案件难点和对策[样例5]
信用社银行防范案件难点和对策
近两年来,农村信用社频频发生案件,新案、大案、要案、发案率、发案范围存在居高不下和扩大的趋势,风险状况日益凸显,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开展。如何解决制约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中的瓶颈问题,是当前监管部门和农信系统共同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现状
(一)基层案件防范意识不到位。对于做好案件防范工作,有些信用社领导和员工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把案件防范工作片面地理解为案件防范工作主要是指大案要案,只要不出现大案要案,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重业务、轻防范的思想在局部领导和员工中颇有市场。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导致局部农村信用社及其网点的案件防范工作往往滞后于业务工作,案件防范工作未能全面贯彻和深入开展,对辖内基层社及网点存在的平安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
(二)思想平安教育乏力,防范效果不尽人意。农村信用社对基层网点员工从事业务技能操作方面比较重视。而对员工的思想教育比较乏力,特别是对案件防范方面,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与创新。员工也难以有时间和时机接受平安防范方面的培训,对一些必需的平安防范知识只能依靠文件和相应的制度来纸上谈兵,人事调动的频繁,岗位不固定,任务的巨大,使员工难以静下心去钻研平安防范知识。因此,对平安防防范知识缺乏了解,了解的渠道也比较单一,缺少实际平安防范演练时机,造成对案件防范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三)有章不循,操作不标准。尽管农村信用社的内控制度比较完善,但是在执行和落实上却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员工对案件防范的认识和意识不到位,缺乏全局观念,过分相信自己、相信他人,在操作中,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形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久而久之,形成风险漏洞越来越多、越积越大,最终酿成大案。
(四)案件防范缺乏手段创新。目前,农村信用社在案件防范上,一是领导会上强调,而无视了员工对案件防范的关心程度、理解程度、执行程度。二是案件防范手段方面,只注重硬件环境的改善,而无视了员工的思想变化、情绪变化、家庭变化、环境变化,防范手段仍然是以硬件和制度为主,缺乏对案件防范措施的创新性、有效性。
二、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制度执行落实漏洞颇多
1.柜台业务操作不标准。目前,农村信用社都建立了内控制度,但是,许多内控制度在落实和执行上是为应付检查或流于形式。例如: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分工不明确。有些信用社在人员安排上未按信用社规定合理安排,存在业务开展与人员配置不协调,缺岗缺员,协储人员、临时工顶岗现象时有发生;在业务操作上,会计出纳人员短期交接手续不全,不是缺少监交人签章,就是保险柜钥匙、账簿、凭证未登记移交,存在交接不清,责任不明;款项交接登记簿存在建而未用或登记款项填写不明晰;大额提现不登记或漏登、内勤工作日志内容记录不完整,印章分管、凭证销号流于形式,未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而是随心所欲,会计传票、账簿章印不全,临柜业务未换人复核,事后补章现象;传票、凭证、对帐单乱放、乱丢,事后造成帐务对不上的现象屡屡发生。挪用现金上缴贷款利息、白条顶库、库存现金量严重超限额等等现象时有发生""
2.信贷管理比较粗放。突出为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流于形式,贷前调查走马观花,调查报告简单,调查资料缺失。贷时审查把关不严,大额贷款审批往往不是以信贷人员的调查为根底,而是由领导好恶说了算,“鼓肚贷款〞、“一支笔〞贷款现象较为普遍。贷后检查流于形式,没有按照规定对大额贷款实施跟踪检查和填写跟踪检查档案,对到逾期贷款未及时发出贷款到期通知书,贷款风险难以掌握。超权限贷款、跨区域贷款、冒名贷款、一户多头贷
款以及以贷收贷、以贷收息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不但给日后贷款管理埋下了风险隐患,而且也容易诱发职务犯罪。
3.票据贴现业务不标准。有些信用社开展此项业务时一是先斩后奏,未经批准便开展业务。二是缺乏对贴现业务的专业人员,识别能力差,匆匆上马,难免出现风险。三是监督力度偏弱。对票据业务的监督偏弱,往往只看从中获利多少,而对票据业务的风险判断不能有效识别与监督,从而引发风险。
(二)面上强调多,基层执行效果差。突出表现在领导往往是以念文件、口头的形式将上级要求传到达基层,便完成任务。不能认真地针对本辖区信用社实际状况、防范漏洞、风险大小去具体制定案件防范措施和对策,而是例行公事、机械地布置案件防范工作,造成了基层信用社员工对案件防范的认识偏差,认为案件防范是领导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导致在基层在案件防范工作中,风险意识不强,执行效果差的局面。
(三)分工不明、权责不清、制度形同虚设。我们发现,农村信用社虽然普遍制订了员工岗位职责,明确了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某些细节问题上仍然不够具体化,相互不科学、不细致、不流畅,每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往往衔接上出现漏洞和问题,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混岗、混业操作的现象。例如:出纳、会计不按规定相互替换、替代;轮岗制度、强制休假制度流于形式;协储人员、临时工顶替重要岗位,造成责任不明确,风险隐患频频出现。
(四)目标任务大,绩效考核不合理,员工怨气大。目前,许多信用社为了加强竞争力,不是从内部去最大限度地解放员工的思想,去搞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业务创新,而是加大揽储任务、放贷有任务、收贷有责任,完不成任务者一是离岗揽储、下岗收贷。二是扣发工资、奖金等。而相对联社机关、领导那么存在任务小或无任务的局面。导致员工因完不成揽储任务而工资收入急剧下降。加之存在基层信用社人少事多的现象,领导与员工之间收入差异较大和思想工作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合理等因素,造成员工的不理解,存在怨气大、唠噪多、抵触心理增强,继而影响工作。
(五)企业文化教育缺失,导致员工理念支撑缺失。对于企业文化,许多信用社领导和员工简单地认为只不过是娱乐活动,面子工程,应付上级检查,无关大局。为此,有些信用社在建设自己的企业文化时,对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缺乏和存在模糊认识,没有将企业文化建设视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来做,缺少统一规划,没有深入进行企业文化教育,对企业文化的理解过于片面,往往只注重广告、环境文明、仪表装饰等外表形象,而不注重内在本质的建设。不是从尊重人、保护人、理解人、关心人方面入手,把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全部工作和整个过程都纳入以人本的轨道上来,也没有坚持人是信用社的主体和财富的主人翁地位,使员工不能在一种和谐愉快而又富有朝气的环境中进行工作和经营。导致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与建设初衷出现南辕北辙现象。
(六)主动性防范少,被动性防范多。由于案件防范工作年年提、年年讲,许多农村信用社多年来也没有出现案件,于是有些信用社对案件防范工作出现放松警惕、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现象。领导要求时就动一动、来检查时就紧一紧,出现问题就改一改,多年来的习惯性管理对案件防范形成的痼癖、麻痹思想,没有主动性地从根本上对案件进行重视和防范,导致平安隐患日益积累。
(七)内部检查稽核流于形式。农村信用社进行自查或本联社进行检查时,许多检查是走形式,一是检查事先道,被查单位有时间做好充分准备,效果可想而知。二是都是本单位的,所以碍于情面,被查出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害怕问题暴露影响自身利益,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瞒报、漏报、少报。
(八)案件防范宣传力度偏弱。案件防范宣传工作是整体平安防范工作的重要环节,有些信用社对案件防范的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敢大张旗鼓地进行案件防范工作的宣传,怕影
响信用社的信誉、声誉和经营,只是在信用社内部进行宣传、教育,开展活动。造成案件防范工作对外缺乏威慑力,对内缺乏说服力,严重影响了案件防范工作的开展。
三、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难点
(一)点多面广、机构分散、管理困难。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决定了其网点多、机构分散、网点偏远的特征。相对来讲,就必然多了一份不平安因素。因历史亏损或其他原因,造成偏远的、较小的信用社在硬件投入上比较困难,局部网点平安设施达不到要求,较容易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发生案件的机率较大。
(二)人员相对复杂,管理培训缺失。信用社员工交流制度在执行上存在难度,原因是信用社员工的工作安排,一般以员工居住地为原那么,这就形成了大局部信用社员工本地化的局面。而有些信用社没有本地员工或缺乏时,那么招聘临时工代替或以协储员替代,在对这局部人员的管理上,往往因其不是信用社正式员工,平安教育、思想培训等方面的培训而无法参加,容易形成了案件防范的空白点。
(三)防范体制不完善,形成漏洞颇多。许多农村信用社在案件防范工作中,注重面上工作较多、员工日常防范教育较少;硬件建设较多、“软件〞建设滞后;照本宣科较多、开发创新较少;日常防范不重视、上级检查搞突击。往往在突击抽查和检查中,许多平安漏洞便表露无遗,
(四)员工素质相对较低,贯彻执行时容易出现偏差。由于信用社员工的素质相对专业银行还较低,在贯彻执行案件防范工作中,不能对案件防范的重要性、意义进行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没有将案件防范工作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局部信用社员工在贯彻执行中采取“领导讲领导的,自己做自己的〞,在执行中也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案件防范在实际工作中形同虚设。
(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员工队伍稳定。员工思想稳与队伍稳定与否是关系到平安防范的问题关键和根底。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问题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长期不能得到解决,必然会影响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情绪,继而影响到案件防范的效果。例如:分配到我市各县、市信用社2022届省银行学校信合专业毕业的30多名学生,在毕业4年后,许多成为信用社各个岗位上的骨干力量,但是在提拔、评先等方面却没有资格,因为不是信用社正式员工。而至今仍然成为信用社的正式员工的原因是省联社没有指标。而同样的2022届省银行学校信合专业的30多名毕业生,在工作4个多月后,便成为信用社的正式员工。学生们几经反映,但是音信石沉大海。巨大的比照和反差,使有些学生在工作上产生压力,思想上产生了动乱,失落感日益剧增,心灵上受到了伤害,朝气不再蓬勃,信心受到打击,对在信用社的前途产生了疑心。不可否认,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得不到解决,久而久之不可防止的将成为信用社的风险隐患。
(六)监管部门措施不能有效贯彻。农村信用社对监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措施等,少数农村信用社不能有效贯彻,从思想上没有给予高度重视,认为监管部门是外部门,没有直接影响,对自己的在约束方面、利害关系方面没有太大的关系。因此,对监管部门在案件治理工作布置的任务、要求、措施,不是置假设罔闻、不予理睬,就是流于形式的贯彻,造成在案件治理工作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七)人情大于法规。农信社人员根本上来源于农村,受传统观念影响,地域、家族、亲戚、朋友相互之间关系纵横密布、错综复杂,加上法制观念淡薄,制度的执行力往往受到上述因素影响而不能贯彻执行。多起案件的发生无不与人情大于法规有关,这是农村信用社开展过程中,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
四、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对策
(一)建立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案件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是农村信用社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对此,农村信用社要针对本辖区的风险状况,结合全国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
治理电视 会议内容,制定案件专项治理方案、治理措施、治理目标。切实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常抓不懈。全面建立起“查、防、堵、惩、教〞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内控严密的案件查防体系,实现案件总数和涉案金额、单位资产案件数量、单位网点案件率的大幅下降。
(二)建立企业文化机制,增强道德观念。企业文化的核心是要解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