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开展
干部
选拔
任用
工作
行贿受贿
行为
集中
整治
工作总结
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文件精神,按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的要求,区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深入。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工作,目前我区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续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精心部署。202223年2023月9日全市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发动大会召开后,我们及早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纪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协调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也相应成立了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层层健全机构,全区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晰的工作网络,切实加强领导,为扎实开1
展集中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区里屡次召开相关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法,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真正做到早方案、早部署、早行动。
(二)提高认识、发动宣传、营造气氛。区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层层广泛发动。2023月下旬,召开全区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发动大会,对全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发动和具体部署。随后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迅速召开发动会,并根据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实施方法精神,认真组织广阔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和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以及相应政策规定。加大对区各级领导班子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阔党员干部认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同时,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分别设立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举报箱。
(三)调查摸底,真抓实干,确保实效。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深入调查,全面梳理本部门自202223年5月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线索,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区委组织部,通过摸排暂未发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行贿受贿行为。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集中整治工作与标准用人行为相结合,与建立干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分别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定期向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报告买官卖官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建立信息通报、信息交流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集中整治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察,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进展滞后的单位进行重点帮助,并明确规定对集中整治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取得成效
(一)自觉抵抗买官卖官意识明显加强。通过召开座谈会、签订承诺书和自我查找廉政风险点等多种形式,使全区干部职工对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手莫伸,伸必抓〞的道理也有了更深的理解,提高了自我约束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廉洁自律气氛浓厚。全区上下廉政意识不断提高,通过自己找、群众评的方法发现自己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自觉抵抗行贿受贿行为。“人人思廉、人人讲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良好风气正在全区上下逐步形成,提高了廉洁行政和预防腐败的集体“免疫力〞,形成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通过集中整治买官卖官行为,广阔党员干部工作更加积极,廉洁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把“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融入到了平时工作中,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问题
我区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治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如果不建立长效机制,过一段时间可能又会复发。因此我们下一步将继续在研究治本下功夫,加大工作力
度,让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自觉远离行贿受贿行为,使xx风更清、气更正。
第二篇:开展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工作报告开展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组通字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就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
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我局开展重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党委书记宣读并签订了承诺书,传达了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中组发()15号)、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知(组通字()48号)和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组通字号)精神。局党委书记明确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坚决抵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二、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接到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专门负责,主抓此项工作,根据纪检监察和政工科等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宣传,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我局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简报和局网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通过宣传发动,让广阔干部职工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更清醒的认识和更坚决的信心。
四、突出重点,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围绕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局党委一致认为,近年来,我局逐步完善和标准了选人用人制度,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能够干成事的人搭建了平台,有力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房产事业的开展。对存在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在即将开展的竞争性选拔副处级后备干部工作中,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等违纪违规现象在我局发生,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与到竞争中,使副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表达“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能者上、庸者下〞的原那么,对申报的后备干部进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真正确保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和开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整治工作,自觉抵抗跑官要官等不良行为;不断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提高干部的自身素质和水平,把个人的奋斗目标与工作需要、事业开展结合起来,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扎扎实实做好全局各项工作,为全面完成三年“管理年〞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篇: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监察部
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
中组发(20222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监察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纪检组(纪委)、组织人事部门,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党委组织部,局部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党组(党委),局部高等学校党委: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等问题屡禁不止,败坏用人风气,损害党的形象。为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集中一段时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现作如下通知:
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谋取职务的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行贿行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1
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的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而索取、非法收受或者变相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受贿行为。
二、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行贿受贿行为的,一律先予停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一律无效。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人员,原那么上不得在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等重要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其任职安排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方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 和举报网站,鼓励实名举报,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组织人事部门还要充分发挥12380“三位一体〞举报平台的作用,全面开通省一级的网上举报。
四、梳理排查举报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分别对近两年来受理存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对梳理出的涉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甄别和排查,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行举报专办制度,对群众举报反映和梳理排查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认真进行查核,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组织人事部门收到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线
索清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举报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举报,需要组织人事部门配合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查核;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配合,严肃查办。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运用组织处理手段,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组织处理力度。对查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行贿受贿行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及时给予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六、严格查核工作责任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涉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的受理、查核、审理各个环节都要明确具体承办人。所有案件线索的排查报告、调查报告、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