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安全生产
综合
整改措施
2023年安全生产综合整改措施
为深化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平安工作及平安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23年工作措施精神,特制定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23年工作措施。
一、健全道路运输平安综合整治工作机制
以“关注平安,关爱生命〞为主题,以深化“平安交通〞创立活动、“道路客运平安年〞活动等为抓手,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听从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加的交通平安管理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工作。准时分析研判道路运输行业平安生产形势,进一步实行有效地措施加强交通平安监管工作。强化问责机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落实监管职责,推动我县交通运输科学进展、平安进展,为我县社会经济进展制造良好环境。
二、扎实推动“平安交通〞创立活动
全面推动“平安交通〞创立活动。以“平安交通〞创立为载体,与“交通运输平安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动“平安大路〞、“平安车船〞、“平安场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平安校内〞、“平安楼院〞、“平安综治〞等创立活动,持续促进我县交通运输平安进展。(系统各单位分别落实)
三、全面抓好道路运输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
我县交通行业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2023年,行业管理部门要连续加强监管,系统各企业要不断完善自身平安管理,稳固提升标准化水平。(局安办、县运管所负责落实)
四、强化“三关一监督〞行业监管职责
连续深化“道路客运平安年〞活动,深化解决道路客运平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夯实道路客运企业平安生产根底,进一步促进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完善动态监管、增加科技支撑、标准包车客车管理等手段,切实提高道路客运平安生产水平。
〔一〕强化企业的经营资质管理。结合企业平安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交通运输企业经营资质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马上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仍旧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坚决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别落实)
〔二〕全面排查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对全县道路客运企业聘用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年龄、交通违法记录等从业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复核、审查,不符合从业资格的,催促企业一律予以解聘或调整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在“不适岗名单〞公布期内的客运驾驶员。(县运管所负责落实)
〔三〕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催促道路运输企业结合车辆二级维护,对全部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仔细落实营运车辆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客运车辆平安例行检查等制度。〔县运管所负责落实)
〔四〕加强客运站的平安监管。催促客运站根据定人、定位、定岗的工作要求,仔细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平安管理制度,按规定把旅客使用平安带和播放?道路客运平安告知视频?的状况作为出站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做细。(县运管所负责落实)
〔五〕标准驾培机构、提升培训质量。连续加强驾培行业管理,鼓舞现有驾培机构向产业化、标准化进展。仔细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新大纲〞),催促驾培机构根据新大纲要求,调整培训教学规划、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根据新大纲要求进一步完善计算机学时培训系统,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强化客运企业平安管理
(一)强化客运市场的平安管理。联合公安交管、安监等部门,加大对客运车辆违法违规整治力度。实行有力措施,严峻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不按规定上下客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客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准时抄告有关部门,作为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二)强化长途客运平安管理。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平安闲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OO公里(高速大路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要配各2名以上客运驾驶员。催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依据交通运输部试点要求,乐观做好接驳运输工作,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那么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负责落实)
(三)强化旅游客运的平安管理。加强监管措施落实,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进一步排查道路旅游客车平安技术状况,旅游客运驾驶员从业状况,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旅游客运市场平安、健康进展。〔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负责落实)
(四)强化农村客运的平安管理。严格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对县境内需要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和城乡公交线路的,应当由县政府牵头,交通、公安交管、安监等部门联合对拟开通的线路进行实地调查,联合提出道路通行条件、农村客运车型、载客人数、运行限速、通行时间等平安指标前方可开通。严禁客运车辆22∶0O至次日6∶O0期间在三级及以下(含三级)山区大路达不到夜间平安通行要求的路段运行。运管部门要摸清农村大路通车状况,建立通车台账,做到“一村一档〞,切实提升农村客运的效劳质量,逐步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进展长效机制。〔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负责落实)
(五)持续推动农村客运进展工作,实现交通运输惠民便民。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客运进展实施意见,持续改良和加强农村交通客运工作,加快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农村客车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年底实现建制村通客车率99%以上。(县运管所负责落实)
(六)加强客运车辆夜间行驶平安管理。严禁省内班线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在境内通行;乐观调整省际班线发车时间,推行省际班线凌晨2点-5点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县运管所负责落实)
(七)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全面核查营运车辆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状况,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状况。对上述车辆未按标准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应责令整改。催促运输企业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完善货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有意毁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负责落实)
六、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大路平安保障水平
(一)建立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根据?省农村大路管理方法?确定的“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体系,落实地方政府平安主体责任,构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对地方预防办排查上报的农村道路平安隐患路段(高低边坡、临水临崖、长下坡、急弯陡坡、视距不良等),优先予以实施安保工程。大路安保工程建成后,必需由县政府牵头,安监、公安交管、交通、农机等部门及乡级政府联合验收。一是强化国省道危急路段排查和整治,实施国省干线安保工程的完善,加快推动危桥改造任务,确保车辆平安通行。二是实施大路安保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县乡公里安保工程36公里,争取再建乡村大路安保工程20公里。全面建立安保工程台账,做到“一路一档〞,确保工作落实的到位,不断提高大路效劳水平和保障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奉献。(局工程股、县大路分局分别负责落实)
(二)贯彻?省道路运输条例?建立健全路面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动联勤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各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三)强化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力度。严峻打击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行驶;严禁超过限载标志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实行有效措施确保2023年底超限率降至5%。(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七、强化内河渡运建设和平安管理
进一步改善内河渡运条件。催促落实内河渡口渡船“三长四级〞责任制,实现标准管理,落实持证上岗,落实救生、消防设施配备,提高应急处置力量,让群众乘上放心船,过上平安渡。(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分别负责落实)
八、强化建设项目施工平安监管
(一)强化质量平安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平安管理“五项制度〞,
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长效机制。对技术风险高、质量平安隐患大的桥隧工程实施重点监督。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促进施工平安标准化建设。(县大路分局、局工程股分别负责落实)
(二)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路交通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大路依照道路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方法有关规定,开展好可研阶段的平安条件论证与平安预评价(综合分析)、初步设计阶段的平安设施设计各案和交工验收通车试运营前的平安验收评价(平安验收综合分析)。严格根据交通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评定,与大路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县大路分局、局工程股分别负责落实)
(三)实行施工作业限时及危急性较大工程夜间停止作业,遏制疲惫作业。(县大路分局、局工程股分别负责落实)
(四)健全建设项目平安生产管理机制。健全完善隐患整改“四
不放过〞机制,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质量平安隐患,要将其等同于平安事故,实行“零容忍〞管理。要加强常常性的施工现场督查,催促隐患准时整改到位。健全平安宣扬教育机制,落实平安技术交底制度和危急告知程序,坚持项目开工前平安学问的宣贯工作和班组岗前教育。(县大路分局、局工程股分别负责落实)
(五)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三个关键人〞(即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平安质量“第一责任人〞考核。健全参建单位、从业人员平安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项目平安生产状况必需与项目审批、资金补助挂钩。严格落实“平安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的要进行通报批判。(县大路分局、局工程股分别负责落实)
九、建立严格的交通运输平安管理机制
(一)健全平安生产落实状况“五挂钩〞度。严格落实平安生产工作状况和交通运输平安与绩效考核相挂钩、与项目审批相挂钩、与资金补助相挂钩、与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相挂钩、与企业资质评级相挂钩,对平安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交通运输平安生产事故多发的,要通过上述5个方面予以制约。(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完善平安生产长效督查机制。健全局领导分片挂钩督查平安生产工作的机制,牵头开展重大社会活动和应急处置时点的平安生产督查。同时,局领导分别组织局相关单位开展专业领域内的专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建立“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有关机制,加大平安生产专项督查力度,督查状况必需建立完整台账,对检查觉察的重大隐患必需发文通报挂牌督办。(局安办、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健全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宣扬机制
要深刻领悟平安生产工作重要思想和省委常委会讨论部署平安工作的会议精神,强化交通平安生产宣扬工作。系统各单位必需严格执行“三年行动〞交通运输平安宣扬教育规划,确保宣扬工作落实到位。抓好重点人群和重点单位宣扬教育。出租汽车公司、客货运公司、公交公司每季度要开展一次交通平安宣扬教育活动,企业人员受教育培训率要达100%。(各企业负责落实)
十一、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熟悉。系统各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综合整治三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