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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服务
工作
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效劳工作
第一章会议的筹备
第一条作出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
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初召开。会议的筹备工作一般提前3个月开始。
代表大会会议举行3个月前,办公室起草常委会党组关于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时间的请示,经常委会党组书记签发后上报县委。请示的内容包括:建议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会期和主要议程等。县委批复后,办公室起草关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草案。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由主任会议提请代表大会会议举行2个月前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经常委会会议通过后,通过县级有关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条
决定会议列席等有关人员名单。
会议列席人员由法定列席和决定列席两方面组成。法定列席人员名单,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确定。决定列席人员包括县委、县政协、县人武部有关领导,县委有关机关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局级干部以上人员,县政府办公室XX县区政府直属机构、县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人大负责人,局部地司级离休干部和担任过县级领导实职的离退休干部等,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方案,汇总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建议名单,经主任会议讨论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会议邀请人员包括核电系统、驻盐部队主要负责人,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建议名单,报县委审核。
会议旁听人员包括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推荐的有关人员,以及自荐人员。每次代表大会会议旁听人员名额不超过12人。旁听人员名单由办公室审查后报常委会领导确定,旁听大会全体会议由大会秘书处负责安排。
第三条发出会议通知,提出有关要求。
根据常委会关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办公室向县人大代表和各镇人大、县级有关部门以及会议列席人员、邀请人员、旁听人员发出通知: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建议议程等;
〔二〕会议报到有关事项的要求等。
第四条提出各项建议名单。
每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由县委提出建议人选;届中的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但根据人事变动也可相应作个别调整。
每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建议人选;届中的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团召集人名单,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但根据人事变动也可相应作个别调整。
第五条就召开代表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向县委报告。
根据常委会关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办公室就关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起草向县委的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后,由常委会党组报县委。报告的主要内容:会议的指导思想、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人选、主席团常务主席人选、执行主席人选、副秘书长人选、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人选、议案审查委员会人选、代表团划分和召集人人选,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大会秘书处、选举的有关事项,宣传报道,后勤保障,以及其他有关问题等。
第六条起草工作报告等有关会议文件。
常委会机关一般提前3个月组建工作班子,启动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工作报告稿先提交主任会议研究,根据主任会议的讨论情况,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修改后,向县人大代表、各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县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修改后提请大会召开前的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七条起草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等有关会议文件。
根据常委会关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XX县区委的意见,办公室起草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日程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以及选举方法草案等,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其中,大会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由常委会会议审议提出,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和选举;其他名单和决定、日程、方法等草案,提交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
第八条召开两次筹备工作会议。
关于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时间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一般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2个月前由拟任大会秘书长的常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主要任务:传XX县区委批复的精神,筹建大会秘书处工作机构,确定各组负责人,明确各组职责任务要求。
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10日前,由拟任大会秘书长的常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听取各组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第九条组建大会秘书处及秘书处工作机构。
大会秘书处由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假设干人组成。
大会秘书处工作机构一般包括。秘书联络组、组织组、宣传组、议案组、保卫信访组、后勤效劳组。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增设其他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各组组长、副组长建议人选名单,本着精干高效的原那么,确定各组工作人员名额。各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组工作人员人选,报办公室确定。
大会秘书处各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秘书联络组:以办公室为主组建。主要职责:起草各项工作报告及其决议草案;起草会议通知、邀请书、大会须知、日程安排;起草各次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主持词;起草县委、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文稿;起草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负责会议各项文件资料的校印工作;负责大会的联络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文件发放;收集代表和列席人员对大会各项工作报告及其决议草案的审议意见,并根据大会主席团的要求,修改各项工作报告及其决议草案;组织公民旁听;协助组织组做好大会报到工作;协助宣传组做好大会各项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大会主席团和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组:以县委组织部为主组建。主要职责:负责提出大会有关建议名单;负责材料装袋,做好大会报到工作;负责各次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座位安排表,在各次会议前清点出席、列席会议的人数,并向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会议主持人报告;有选举事项时,起草和修改选举方法草案、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大会选举主持词并负责送审,印制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和选举票、报告单、统计表,收集和整理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的意见,起草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建议名单,制作大会选举座区图,确定选举和计票工作人员,负责选票的统计、汇总等有关工作。
宣传组:以县委宣传部为主,与办公室、县级新闻单位共同组建。主要职责:制订大会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和催促有关单位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形成宣传气氛;搞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宣传报道;提出主会场布置方案,配合后勤效劳组做好大会的会场布置和音响放送;负责会议期间的文娱活动;落实开幕式乐队。
议案组:以代表工委为主,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共同组建。主要职责:会前印发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表;起草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本卷须知,起草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负责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收集和分类整理,向议案审查委员会提出议案处理的建议意见;起草议案处理意见报告;会后做好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有关交办工作;负责接收代表对“一府两院〞的质询案和询问,根据主席团的意见,负责组织有关答复工作。
保卫信访组:以公安局、信访局为主,与办公室信访科共同组建。主要职责:负责维护会场周围的交通秩序,做好大会的有关平安保卫工作;负责会议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并根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的意见,做好有关信访调处工作。
后勤效劳组:以办公室为主,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组建。主要职责:负责安排好代表和列席人员的住宿、就餐、交通、医疗等生活事务;负责做好大会会场、主席团会场的布置及各代表团和代表小组讨论地点等有关后勤效劳事宜;负责印制大会各类证件。
第十条大会秘书处与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
大会举行20日前,由办公室对县委办公室提出的县四套班子领导“两会〞期间活动安排草案进行沟通、衔接,保证大会有序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召开常委会会议,为大会召开作最后准备。
大会举行15日前,召开常委会会议,为大会作最后准备。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一〕审议县政府报告年度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方案建议、预算安排建议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
〔二〕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或变动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通过代表大会有关事项,包括:
1、审议提出大会议程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选举。
2、提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推定;提出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审议提出大会日程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提出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决定;提出大会议案截止日期决定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
3、提出代表团划分和召集人建议名单,提请大会各代表团通过。
4、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报告人名单,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查。
5、通过大会列席人员名单。
第十二条召开前站工作人员会议。
大会举行前1日,由大会秘书处召开各代表团和代表小组前站工作人员会议。会议由一位拟任的大会副秘书长主持,各代表团和代表小组前站工作人员参加,通报会议有关情况,部署会务、宣传、议案建议、保卫信访、生活后勤保障等工作,明确任务要求。
第十三条大会报到。
大会举行前1日下午,代表按照会议通知到驻地报到。以组织组为主,秘书联络组、驻地宾馆负责做好报到等有关效劳工作。代表报到情况由秘书联络组值班室及时汇总,向大会秘书处负责人报告。
大会举行前,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各组工作要求,准时到驻地报到,开展有关效劳保障工作。
第二章大会开幕前的几次重要会议
第十四条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大会举行前1日下午,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各代表团召集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常委会主任主持,由拟选举为大会秘书长的常委会副主任介绍代表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和需要周知的事项,最后由县委书记讲话提出要求。
第十五条代表团全体会议。
大会举行前1日下午,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由代表团召集人主持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然后由代表团团长主持,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名单以及酝酿情况,应于会后及时报大会秘书处秘书联络组值班室。
第十六条召开“两会〞党员代表会议。
根据县委的意见,大会举行前1日下午或晚上,由县委召开“两会〞党员代表会议,县委领导讲话,讲话稿和会议组织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起草并落实。
第十七条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举行前1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
〔一〕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二〕通过会议议程;
〔三〕通过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四〕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预备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持,主任为主持人,主任、副主任在主席台就座。每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一届县人大常委会主持。
第十八条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预备会议结束后,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
〔一〕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
〔二〕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三〕通过会议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