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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节
能减排
环境保护
政策措施
落实
情况
汇报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完成今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
3.5%的目标,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节能降耗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开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开展的主要抓手,不断加大推进力度,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步入了健康开展的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张小国、县长宋存汉同志屡次听取节能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坚决措施,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切实加强我县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宋存汉任组长,人大副主任于文周任副组长,发改、环保、统计、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发改局设节能降耗办公室,负责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了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协调效劳机制,形成了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根底。
二、制定规划方案,明确任务目标
为使节能降耗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二五〞及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我县及时出台了XX县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XX县区2023年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节能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效劳机制。制定了XX县区节能奖惩方法,每年对在上年度节能降耗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实施节能奖惩制度,县政府将节能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建立了逐年增长机制。
三、多措并举,力促节能降耗工作健康开展
为促进节能降耗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通过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1、严格落实责任制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2023年单位gdp能耗比2023年下降
3.5%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6%的目标任务,在四月份召开了全县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状,把节能目标及时分解、细化、落实到了各乡镇和重点工业企业,要求各乡镇、重点用能企业必须按责任状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制定方案,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2、严格市场准入。全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能
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能够按照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方法的规定开展节能审查,能够严格执行市下达的能耗增量控制指标,所有新上工程能耗锁定在增量控制指标之内,通过实施区域能耗总量控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对低能耗、低污染、高税收工程加快审查,对“两高〞工程从严审查,以产业结构的优化,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开展。
3、强力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淘汰落后产能是推进节能降耗的有效手段,无论是从解决历史形成的结构性矛盾,还是从不断提升的国家产业政策标准看,我县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都是长期的、艰巨的。为此,我县制定了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完成淘汰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健全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4、抓好重点企业。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贯彻执行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等方面永远承担着主体责任和义务,要求企业在目标制订、生产开展、技术投入、工艺改进、产品结构调整以及管理等各方面融入节能理念,做到“增产不增能,扩建不扩能,增能靠节能〞,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
5、严控重点领域。要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工程质量。要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
及节能改造,以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为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要大力开展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严格执行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组织开展好企事业单位低碳运输专项行动。要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搞好公共机构节能监察。要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抓好公务用车节能,把节约型公共机构创立活动推向深入。
6、突出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节能降耗的主要动力,是节能工作永恒的主题。今年要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要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加大短流程铸造、电机变频改造、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工业余热及污水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化工、建材、钢铁等传统产业的节能改造升级步伐。要围绕重点企业和新兴产业,立足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政策,抓好工程开掘、储藏、包装工作,确保在争取节能政策支持上取得新的突破。
第二篇: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开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精神,环境保护部负责牵头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有序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我部成立了以周生贤部长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近日,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开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了我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我部将会同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拟于2023年9月开展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XX省、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省(区),请以上14省(区)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环境保护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吕春生汪涛
:(02023)665562
43、66556244( )
附件: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减排措施检查方案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快转变经济开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审计署、人民银行。附件:
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为推动各地加快经济开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开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围绕主题主线新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开展方式转变的总体部署,将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开展方式转变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努力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各地环境质量改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检查稀土、铅蓄电池、钢铁、制革、柠檬酸、味精、酿酒、淀粉、淀粉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环保核查开展情况,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检查“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点行业及涉及重金属污染的有色金属行业等建设工程环评执行情况,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行业的规划环评执行情况。
(三)重金属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主要检查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工程措施和资金投向情况,年度实施、检查和考核组织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环境平安保障和应急处置情况。
(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主要检查海河、淮河、辽河、松花江、黄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上游、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情况。
(五)饮用水平安保障。主要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管理、水源水质状况和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情况。
(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主要检查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保障措施落实和规划工程建设情况。
(七)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主要检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及后续监管情况,pops规划编制、报批和实施情况,重点行业的二恶英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环境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及环境平安保障情况。
(八)危险废物处置。主要检查各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标准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等。
(九)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政府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污染减排措施是否到位,污染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三、检查组成员单位
环境保护部、开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审计署、人民银行。
四、责任分工
环境保护部负责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体协调和组织。
(一)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保护部负责,开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审计署、人民银行配合。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境保护部负责,开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配合。
3.重金属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环境保护部负责,开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人民银行配合。
4.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环境保护部负责,开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审计署、人民银行配合。
5.饮用水平安保障。环境保护部、开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负责,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配合。
6.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环境保护部负责,开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配合。
7.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环境保护部负责,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部配合。
8.危险废物处置。环境保护部负责,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部配合。
(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政府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部负责,开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计署配合。
2.污染减排政策措施完善情况。环境保护部负责,开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计署配合。
3.污染减排资金投入到位情况。环境保护部、开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负责。
4.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污染减排措施到位情况。环境保护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审计署配合。
5.污染减排目标是否完成。环境保护部负责,开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配合。
6.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改革委负责,环境保护部、监察部配合。
五、监督检查的组织方式(主要措施和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采取日常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专项检查,包括各成员单位现已组织开展的、与“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密切相关的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