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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政局
主要
工作
职能
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能
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开展规划,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民间组织的审批登记工作;负责民间组织的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对违法民间组织的处分、取缔。
(三)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表扬和革命伤残人员等级审定申报工作。
(四)组织全区开展争创全国、全省、全市双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指导全区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协调地方和军队的关系。
(五)负责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负责城市救济工作。
(六)建立并组织在全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七)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区社区建设的推进工作。制定全区社区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负责对全区社区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
负责全区社区效劳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殡葬
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十)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
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
线的勘界工作,调处行政界线争议。
(十一)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地名的命名、
更名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管理。
(十二)承担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
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和福利事业单位
的效劳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的建立与开展;
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社会福利资金的募集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导社区开展社会化养老工作。负责
老龄人口统计、调查、核查工作;负责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
贴,设立养老效劳站。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民政局下设七个办公室、两个基层单位。
一、机关办公室
1、综合办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
信访等常务工作;调查研究和拟定民政工作总体规划;草拟
审核民政工作政策和标准性文件;负责平安、对外联络等事
务工作,负责局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并承办区政府及机
关党委布置的其它工作(人事、劳资、工会、方案生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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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办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全区社区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
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区社区建设
的推进工作;指导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
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负责对全区社区建设
的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效劳
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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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低保办
工作职责
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组织、监督、检查
和实施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网络建设、信息查询工作;开展对低保户对象的普查、统计和动态分析,测算保障标准及保障补助资金额度,及时了解掌握有关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社会的稳定。
:6371119
4、民间组织办
工作职责
负责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登记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以及区内社团的审核登记管理;负责民间组织的法律咨询工作,依法对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复议、仲裁,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取缔;负责社团登记档案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档案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社区开展社会化养老工作;负责老龄人口统计、调查、核查工作;负责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设立养老效劳站。
:6392170
5、双拥办
工作职责
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抚恤工作;研究制定双拥工作规划和年度方案;负责革命伤残人员的管理、报批、抚恤工作;组织对驻军部队的走访慰问工作;申报、表扬革
命烈士工作;综合双拥工作情况;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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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地名办
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调处行政界线争议;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管理。
:6181978
7、救灾救济办
工作职责
承担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和福利事业单位的效劳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的建立与开展;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的初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负责城市救济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6181978
二、基层单位
1、婚姻登记效劳中心
工作职责
负责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婚姻法,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并对婚姻登记的档案进行归档、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效劳。
:468612023
2、萨区敬老院
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三无〞老人的收养,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护理、康复、心理等全方位的优质效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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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开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负责全区民政信息、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区民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应诉工作。
二、负责全区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全区基金会登记、审批、年检和监管工作。
三、负责本区或接受上级委托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检查;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的方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区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死亡抚恤管理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审批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表扬工作;管理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史料收集、整理、编撰;承担XX县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区城镇退伍士兵、转业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六、负责军队移交本区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管理效劳工作;指导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管理。
七、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指导灾区生产自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本区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使用。
八、建立并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订全区社会救济政策、标准;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核全区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承办XX县区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拟订社区工作、社区效劳管理方法和促进社区开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十、提出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具体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婚姻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婚姻效劳机构管理方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
一、拟订全区、镇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区行政区域设立、撤销、调整、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和申报工作;承办镇行政区域设立、撤销、调查、界线变更及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
十
二、承办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申报或审批工作;依法标准全区城乡地名标志安装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推行地名标准化和地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标准地名书图资料编辑和审定。
十
三、负责区、镇、村际边界勘定和区际边界争议调处;组织协调、指导镇、村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指导调查和调处镇、村际边界争议。
十
四、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
五、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开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管理效劳标准;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初审认定,拟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福利彩票(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开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方法;管理区级福利资金。
十
六、认真贯彻落实殡葬法律、法规,推行殡葬改革。
十
七、负责全区收养工作。
十
八、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
十
九、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全区民政系统模范先进人物、先进集体、表彰工作,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二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篇:主要职能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各地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拟定各地林业开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申报;协调、指导各地山区综合开发。
(四)组织指导各地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和审批;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林政稽查;负责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各地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各地政府批准后发布;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及其产品的出口的审核、申报。
(六)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