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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之烟花爆竹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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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2023 安全管理 制度 烟花爆竹 企业 动火 作业 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企业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平安、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二、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动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局部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进行或在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三、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外表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1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四、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平安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平安(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 火点附近备查。 五、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火花及炽热外表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六、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6、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七、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前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6天(144小时)。 八、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平安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九、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工程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平安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平安本卷须知。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假设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平安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工程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 可。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平安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平安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十、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1、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平安(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2、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3、特殊动火由厂平安(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十一、动火尚应执行以下有关规定: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去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4、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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