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民政局长
服务
管理
改革
动员
会上
致辞
民政局长在军休效劳管理改革发动会上的讲话
民政局长在军休效劳管理改革发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召开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体制改革发动会议,是适应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需要,大力推进军休人员安置效劳管理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决贯彻落实中办发()2号、云民安()24、2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安排部署我市军休效劳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一、充分认识改革军休人员效劳体制、建立军休效劳管理中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着重抓好以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保障了广阔优抚对象和军队离退人员的合法权益,但是军休安置效劳管理工作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移交方式、人员结构、保障模式和手段、物质文化开展水平以及军休人员生活需求等诸多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见(民发()135号)颁发后,对军队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去向、交接方式、医疗、用车和效劳方式等作出了重大的政策调整,以前的以军休所为主体的小而全、大而全的保障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和政策的要求,军休效劳管理的矛盾日益锋利,军休所开展建设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彻底改变传统观念,改革现行效劳管理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中心已势在必行。
﹙一﹚建立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中心是形势开展的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效劳国防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军休工作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当前在社会领域呈现出物质产品日益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多元并放,社会效劳内容广泛,社会保障制度根本建立,社会建设突飞猛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老年人事业得到长足开展的局面。而自给自足的军休效劳保障模式,过分强调对象的特殊性和工作任务的政治性,在效劳管理上,由于国家大包大揽,高度集中封闭,一方面使军休所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严重脱节,军休人员参军队到地方、参军官到平民、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思想观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军休人员与社会接触面受限,与社会和群众的距离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使社会资源和军休效劳机构自身资源不能相互有效整合,造成军休效劳机构的资源既短缺又闲置,与所在社区生活形成断层,给军休人员造成待遇优越但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的心理反差和失落。
﹙二﹚建立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中心是政策调整的需要。中办发()2号、民发()135号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军休人员效劳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放宽了军休人员的安置去向。一改正去“大集中、小分散〞为安置分散多元的安置方法,并实行住房补贴和货币补差相结合的住房货币化保障方法,医疗保障从过去的公费医疗改为医疗保险,效劳用车由过去配置专用车改为发放交通费,效劳方式由单一的国家保障改为国家保障和社会效劳相结合,这些重大的政策调整使现行的以军休所为主体的效劳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政策的要求。今后还将有大批的军休人员从部队移交地方分散安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安置对象将逐步成为军休效劳管理的主体,因此,根据中办发()2号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结合社区建设改进效劳管理方法,逐步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效劳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提高效劳保障水平〞和民发()135号规定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保障方式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实行分散安置的精神,急需改革现行军休人员效劳管理模式,建立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中心。
﹙三﹚建立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中心是军休人员追求生活品质的需要。军休人员特殊的职业、特殊的经历和特殊的待遇使他们始终是区别于一般老年群体的特殊保障对象,但是随着军休人员结构的变化和移交政府安置管理时间上的差异,军休群体在年龄、文化层次、身体状况、兴趣爱好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一至四批接收安置的军休干部和一、二批无军籍退休职工有的已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到地方近20年。而新接收安置的军休人员只有50岁左右,个体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学历高、身体好、年龄相对较小的军休人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较高;年龄大、身体状况相对较差的军休人员对健康、医疗、生活方面的需求较多;而现行的保障单一的效劳管理模式实际是家庭和干休所相结合的自我保障、自我效劳,存在效劳小而全但专业水平低的弊端,较高层次的专业效劳既保障不了,也保障不好,不能满足军休人员需求。
﹙四﹚建立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中心是军休效劳管理工作自身开展的需要。随着军休人员年龄的增长民政局长在军休效劳管理改革发动会上的讲话第2页
,自然减员越来越多;随着家庭住房的变化,分散居住的军休人员越来越多,导致军休人员之间的善异日益凸现,现有的军休所逐步萎缩,军休人员效劳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管理建设面临巨大困境。当前军休效劳管理普遍存在职责不清、管理与效劳职能错位,不知道管什么、谁来管、如何管,不清楚效劳什么、怎样效劳、效劳到什么程度,以致该管的管不好、该效劳的效劳不到位。另外,局部县区接收军休人员少或是由于自然减员等原因,造成工、休比例失调:大大超过规定比例。同时,现行军休所(点)机构行政化、机关化,重管理、轻效劳,造成人浮于事,无所事事,工作缺少积极性,甚至无事生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不能合理使用,浪费严重,效率低下。加之大锅饭的管理体制,使工作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效劳不到位。凡此种种与中办发()2号文件要求军休工作效劳管理社会化、资源集约化,效劳管理机构精干高效的开展方向极不协调。
﹙五﹚建立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中心是军休安置工作改革的必由之路。如何较好地解决原有军休效劳机构与形势开展的矛盾,为广阔军休人员提供高品质、全方位、多元化的效劳。近年来,其他地区通过深入开展“走出庭院、融入社区〞活动,在军休效劳管理社会化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通过对先进市的总结,证明整合军休工作资源,建立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中心是当前军休工作走出困境的一个最正确选择,建立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中心,一是可以按照社会化效劳的模式对新接收分散安置的军休人员进行高质量的效劳和管理;二是可以统筹现有的军休效劳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工作人员、经费和设施等得到整合,机构得到精简,减少工、休比例失调的问题,整合资源,便于集约化管理。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中心建立后相关制度完善了,工作机制健全了,工作效率就会提高;三是可以与社会资源有机结合,为分散安置的军休人员提供人性化、多方位、周到便捷的效劳;四是军休人员效劳中心建立后,军休工作人员可以找到自己工作的切入点,工作内容多了、工作任务目标明确了,有事可做,工作便相对稳定。民政安置部门可以将事务性职能剥离出来,实现政事分开,较好地把中办发2号文件落到实处。
二、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体制改革的步骤和任务
此次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改革,探索建立一条适应政策文件要求和军休人员追求品质生活的需要,以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效劳相结合的军休人员效劳管理的新路子。主要任务是整合现有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创新效劳管理机制、方法、模式,提高效劳管理水平和保障效率,进一步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全面提升生活品质,实现军休人员
“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三、把握军休效劳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事宜
﹙一﹚效劳管理机构改革中要做到“三化〞。一是机构性质不搞行政化。中办发()2号文件明确规定,军休人员工作机构分为安置管理机构和效劳管理机构两类,安置管理机构是行政机构,效劳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改革后的效劳管理机构性质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接受同级民政部门领导和安置办的业务指导、业务监督。市安置办和各县区民政局是政府主管军休人员的安置管理机构,是行政机构,军休人员安置管理方面政策性问题、安置经费编制核拔、组织接收安置和指导效劳管理工作等行政性工作仍由市安置办XX县区区民政局办理;中心及派驻县区人员主要是按规定落实、执行政策,管理军休人员供给、行政关系,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方面效劳性工作,为军休人员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协调社会有关单位为军休人员提供生活方面、文化方面社会性、事务性的效劳,二是机构职能不搞实体化。改革后的效劳管理机构是人民政府为效劳管理军休人员专门机构,是对军休人员实施国家保障的机构,必须突出政府的主体地位,表达政府主办的特征和军休人员应享有的特殊的保障方式。它与企业性质的培训中心、中介机构、民间组织不同,不再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经营用房、出租用房。军休人员经济待遇是国家保障的,搞生产经营、创造收入为军休人员提供福利、弥补经费缺乏不再是效劳管理机构的责任。改革后原有对外的经营出租收入暂维持现状,以后按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进行管理。效劳管理机构不再搞实体、搞企业经营,否那么将削弱军休人员保障水平,保障机构性质将会改变。三是效劳方式上必须社会化。改革后效劳管理机构承担原军休所(点)职能中属于政府应该向军休人员提供的效劳,主要是发放离退休经费,落实医疗待遇、走访
慰问、货币化分配住房、传达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效劳方式要适应当前分散安置需要,转变过去直接效劳为间接效劳、协调社会相关部门效劳。如离退休费实行银行化发放、效劳用车实行货币化、医疗保障实行保险化、住房管理实行物业化、水电供给实行市场化、文体活动实行社区化、组织关系实行属地化,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社会职责、家庭职责、市场职责的关系,改革过去专门性、个体性、不公平性的效劳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公平性、全面性的效劳制度,让军休人员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融入社会,与同龄入一起享受社会资源,享受快捷、优质、便利的社会效劳,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
﹙二﹚改革中要妥善处理各种具体事项。军休效劳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是名称改变和局部职能转变,涉及到广阔军休人员、效劳管理工作人员的利益。它改革的目的一方面要适应社会开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本钱,另一方面要确保整个军休安置系统人员思想稳定。一是改革中要注意适时妥善解决过去遗留下来的各种人事、财务、管理等问题;二是改革中要与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编制管理等行业性政策规定有机衔接起来,不能把军休效劳改革独立于其它政策规定;三是改革中要按照有关方案、方案办事,要加强对改革政策的正面宣传,听取涉及相关人员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解决好改革中反映出来的问题。
﹙三﹚明确改革中的“五个关系〞。一是“中心〞与原“所〞的关系。军休人员效劳管理体制改革后全市统一设立一个中心,中心的设立就是要改变过去集中管理模式存在矛盾,中心设立后,原军休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能剥离到社会组织,原军休所承担的国家保障职能由中心履行,军休所已没有存在意义,否那么就形成机构重叠,原军休所(点)人、财、事、物全部由中心管理。二是统一管理与属地管理关系。军休效劳管理体制改革要坚持属地管理、加强基层的原那么,除专项人员、车辆编制,军队离退休干部经费,无军籍退休职工和工作人员局部经费集中统一管理外,军休人员安置政策和有关各种保障规定除明文规定的外仍保持原来渠道,军休人员接收安置方式仍不变,应由接收安置地负担的相关经费,仍由接收安置地县区财政负担,改革中要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军队、民政、组织、财政、公安、劳动保障、编制、人事等部门应按职责分级分部门承担在军休人员管理工作责任。三是效劳机构管理与社区管理关系。效劳管理机构对军休人员的效劳职能主要表达落实政治经济待遇,管理供给行政关系,接收新移交军休人员,要在协调中表达效劳,在落实上表达效劳,在人性上表达效劳,凡社会办的、自愿性的各种活动等都应交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