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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局
部门
决算
工作汇报
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工作汇报
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根本情况
1、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律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的律师工作和法律参谋、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监督全区的社会法律咨询和法律效劳机构。
(五)管理和指导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效劳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148〞法律效劳专线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七)制定全区法学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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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设置。
区司法局机关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安置帮教科(挂社区矫正办公室牌子)、律师公证管理科,下辖2023个司法所,下属3个全额事业单位分别为法律援助中心、“148〞指挥中心和公证处。
3、单位构成。
区司法局2023年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含2023个司法所)决算及下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148〞指挥中心和公证处的决算。
二、公开表格
1、202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3年收入决算表
3、2023年支出决算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根本支出决算表
7、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决算收入202316.14万元,比上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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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与2023年度部门预算收入948.78万元相比,多收67.3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2023年度本部门决算支出20232023.63万元,比上年增加186.85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与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948.78万元相比,多支60.8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数额增加。多支资金的来源为本级财政追加拨款。
2023年度本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997.82万元,比上年增加182.85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与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948.78万元相比,多支49.0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多支资金的来源为本级财政追加拨款。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共9.9万元,比上年减少18.58万元,降低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3万元,比上年减少9.87万元,降低53%。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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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比上年减少9.87万元,降低53%,主要原因为坚持厉行节约原那么,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公务用车改革公车数量减少。公务车用途为执法执勤车辆办理人民调解案件和社区矫正人员调查,机要应急通信用车主要为处理突发事件和机要事件。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含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1辆公车)。
3、公务接待费1.17万元,比上年减少8.71万元,降低88%,主要原因为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262人次。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85万元,比2023年增加155.5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023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效劳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全年共授予企业政府采购合同44.0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03万元,占授予合同总金额的2023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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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应急通信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为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1辆公车)、执法执勤用车4辆。
四、数据口径及名词解释
1、收入支出数据口径。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和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其他资金收入支出主要包括本单位依法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及为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发生相关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及附属单位缴款、上缴上级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归还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部门决算中作为资产或负债反映,不记入收入和支出。
2、三公经费数据口径。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3、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口径。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根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政府采购支出金额口径。2023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包含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授予合同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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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应商规模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3"300号)的规定标准。
6、其他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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