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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多管齐下
解决
历史
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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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沉重是制约辽宁国企改革开展的重要瓶颈,也是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强力推动下,省国资委先后制订和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别离移交工作方案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实施意见等指导文件,压实压紧责任,传递传导压力,加强督导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稳妥有序地解决全省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进展。
做好“三供一业〞别离移交工作
省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在2023年完成别离移交协议签订的根底上,狠抓协议落实,推进“三供一业〞实质性移交。仅用了两年时间,在2023年年底,便全面完成辽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别离移交工作,并走在全国前列。
完善制度监管,优化效率狠抓落实。省国资委从移交工作制度化入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别离移交工作的意见,对别离移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市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工作原那么,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时,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将全面完本钱地区“三供一业〞别离移交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的考核,将省属企业别离移交工作纳入对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目标考核,科学设置考核节点,严肃考核纪律,对工作进展情况逐月形成排名通报,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极大鼓舞了省属企业和各市的工作干劲。
强化分类督导,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省国资委主要领导屡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别离移交工作,及时解决难题和困难,督导工作进展较慢的省属企业尽快完成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屡次到各市和辽渔集团、水资源集团、城乡建设集团等企业实地督导指导,推进各项工作。省国资委相关业务处室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别离移交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较慢、问题突出、重视程度不够的地区和企业共下发催促函64份,着力破解工作态度不积极、推进不平衡、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确保别离移交工作顺利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攻坚重点突破。省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逐个破解别离移交难题,将原来分歧巨大、久攻不下的辽河油田、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沈煤集团、辽渔集团等一大批“三供一业〞别离移交重点难点工程逐一攻破。省国资委屡次与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深入沟通,争取支持,集中解决了辽宁省供电工程移交难等问题,全省供电工程已于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实质性移交。在向中央申请中央下放(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补助资金的根底上,积极为省属企业别离移交重点难点工程申请补助资金,及时解决局部省属企业工程因资金筹措困难导致移交缓慢的问题。帮助辽河油田沈阳矿区、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区、鞍钢集团弓长岭矿区和复州矿区等独立工矿区解决别离移交难题,全面完成辽宁省独立工矿区别离移交工作,不留一个死角。
在省国资委和各市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驻辽央企486个工程、省属企业74个工程的“三供一业〞别离移交全面完成,协议签订率、管理权移交率、资产移交率均到达100%,既有效减轻了移交企业负担,又给接收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切实提升了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圆满完成了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任务,并形成了一批值得学习推广的典型经验。
通过别离移交,首先,企业负担减轻,助推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设。辽宁省“三供一业〞别离移交工作的顺利开展,已助力驻辽国有企业和省属企业每年减轻负担近4亿元,有利于国有企业集中精力开展主营业务,助推辽宁省国有企业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沈阳市多举措化解驻沈国企移交费用缺口,积极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在全省树立了典范。抚顺矿业集团实质性移交工作已落地见效,当年就为抚矿集团减轻近2000万元的负担。辽河油田、鞍钢集团、本钢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减轻负担也均达2500万元以上。
其次,专业化运营,提升接收企业经济效益。“三供一业〞移交工程的专业化运营,不仅能形成规模经济,还为接收企业带来广阔的开展前景。截至目前,辽宁接收企业已接收驻辽央企及沈阳铁路局“三供一业〞无偿划转的资产约30亿元,别离移交费用约156亿元。大连市组建物业接收平台,对大连市域内国有企业物业职能集中接收、集中运营,共接收了249万平方米的公有住房。阜新市属企业城投集团集中接收了驻阜新国有企业的供水、供热和物业管理职能,随着移交资产和改造资金的到位,集团实力显著增强。葫芦岛市屬企业接收葫芦岛锌厂的供热工程后,用工业余热代替燃煤锅炉供热,每天节水4600吨,每年供暖期节煤10万吨,降低了本钱,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
再次,维修改造,改善民生,提高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随着别离移交工作的全面完成,“三供一业〞工程将全面启动维修改造。辽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涉及80万户居民,供电涉及50万户居民,供热涉及72万户居民,物业管理涉及104万户居民,均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所需移交的职工家属楼大多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多数小区从未进行过大规模的维修改造,水、电、暖等根底设施管网老化陈旧,一些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社区效劳不完善。随着专业化企业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工程的接收和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居民的饮水质量、用电平安、住房供暖等切身利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例如,抚顺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全面启动“三供一业〞工程维修改造工程,惠及居民近11.6万户,群众拍手称赞。
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一直着手研究全省国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着力破解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时必须破解的这道难题。2023年,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启动。在进行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后,辽宁省制订印发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自改革工作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高位推动,加强工作部署。省委主要领导和省国资委主要领导屡次深入企业调研,屡次研究制定政策,屡次召开会议高位推动改革工作落地见效。2023年1月9日,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把厂办大集体改革作为开年首要工作任务,第一时间进行部署。8月6日,省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真抓实干、群策群力,坚决不移地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不获全胜决不收兵〞。10月,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再次对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省政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指导组、资金稳定组、信访维稳组4个内设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14个市和各省属企业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认真部署、协调、督办,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任务,为工作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政策引领,构建政策体系。政策层面的支持是厂办大集体改革稳妥推进的必要保证。2023年,省国资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构建了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1+8〞政策文件体系,为改革工作提供系统的“顶层设计〞。其中,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1〞,各部门根据企业性质界定、改革资产处置、财政补助资金、职工身份认定、职工安置等方面工作需要,出台了厂办大集体企业性质界定方法、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方法、根本养老保险欠费核销方法等8个配套文件。2023年,又出台了养老保险欠费核销经办规程调增领导小组成员机构组成部门等文件,指导各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省厂改办积极指导各市做好配套政策制定、文件汇编、政策宣传手册印发等工作,从政策层面为改革工作提供支持。
深入基层,开展实地督导。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屡次带着省国资委、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赴各市以及省能源集团、鞍钢、本钢等重点企业开展调研督导。在调研过程中,重点了解了各市和有关企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全面、系统地帮助各市解读了改革有关政策,指导鞍钢集团、能源集团等重点企业厘清改革思路,有效催促各市和有关企业加快了改革工作进度。针对鞍钢集团、能源集团、本钢集团等重点企业的改革工作难点问题,屡次组织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了鞍钢改革试点、监狱企业集团的企业性质界定等多个难题。
做好宣贯,加强骨干培训。为做好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省国资委会同省财政、人社、维稳办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对各市相关部门和省属企业、驻辽央企及新组建的能源产业控股集团进行工作培训,就“1+8〞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培训工作骨干6期、600余人次。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骨干微信群,进一步提高工作交流的效率。各市也陆续组织开展培训,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信息联动,加强报告通报。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启动后,省国资委建立了厂办大集体改革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推进信息联动、信息交流。每周发布各市、省属企业和各部门的工作动态,每月总结通报各市和省属企业工作进展,催促各单位同频共振。截至目前,周报告已印发95期,月通报印发11期。
压实责任,加强多向督导。通过省政府绩效系统考核各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连续两年被纳入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予以重点推进,对各市改革工作任务逐月分解,设定考核节点,对省属企业进行严格的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各家省属企业改革工作的完成情况成为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但凡未如期完成任务的,年终目标考核降低一个档次。通过不定期实地督导重点市、重点企业,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厂改办〞)对各市和省属企业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予以答复。通过开展考核验收,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考核验收组,建立考核验收机制,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逐市验收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完成情况。各项考核机制的完善,推进了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责任的压实。
防范风险,维护改革稳定。在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启动前,省厂改办就会同省委政法委梳理和评估了改革面临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订了综合维稳预案。改革工作启动后,省厂改办指导各市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和维稳风险评估方案,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各项风险予以预测和评估,形成改革问题反响和解决机制,确保改革稳定风险在可控范围。改革推进过程中,省厂改办、省委政法委、省委網信办、省公安厅等部门随时监测改革推进过程中可能引发各类职工群体不稳定的因素,及时指导各市和有关企业通过做好职工宣传解释、标准操作程序、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维稳力量等多种措施,确保厂办大集体改革顺利推进。
自2023年辽宁省正式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以来,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辽宁省14个市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已根本完成,企业改革完成率和职工安置完成率分别到达99%和96%,20余万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得以接续,解决了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切身利益问题。同时,14个市已经全部启动驻辽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妥善处置国有“僵尸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妥善处置国有“僵尸企业〞,盘活低效无效资产,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经济运行效益,有力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和做强做优做大。2023年,省国资委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了国有“僵尸企业〞摸底调查、征求意见等工作。在调研根底上,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开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钢铁行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辽宁实际,制定出台了全省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实施意见,对全省318家国有工业类“僵尸企业〞采取兼并重组、依法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进行处置。目前,处置任务已全部完成。
为破解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问题,省国资委坚持“因企施策,分类处置;创新机制,协同推进;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的根本原那么,广泛征询各部门、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