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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禹州市
持续
深化
放管服
改革
优化
环境
重点
工作任务
分工
方案
禹州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禹州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 会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效劳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禹州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那么,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强化改革创新,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优化攻坚,着力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全面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以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工业强市、文明新城建设。
根本原那么
坚持目标导向、综合施策。围绕稳定和扩大就业、培育市场主体、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保障根本民生等,以务实管用的政策和改革举措,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坚持放管结合、并重,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实施有效监管,坚持优化政务效劳,不断提高改革含金量。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各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机衔接、统筹推进,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立足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推进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放大综合效应,增强开展内生动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宏观政策更高效精准实施
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
具体措施:
1.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那么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优化多缴退税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退税管理,简化享受减、免、缓社会保险费的办理手续,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不需要参保单位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和提供证明材料。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效劳,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效劳便利的获得感。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深度挖掘数据在以数便民、以数治税、以数咨政方面的作用,持续拓展生产系统应用场景,为前台操作人员提供更加精准的纳税人画像,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清理标准涉企收费。加强对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检查,整治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防止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引导合理设定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效劳、收费等行为。
具体措施:
1.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局部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提高效劳意识,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政策认知度,坚决防止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全面自查,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支持。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效劳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方案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效率,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需求做到应延尽延、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并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效劳创造条件。
具体措施:
1.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做到应延尽延应贷尽贷。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效劳、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效劳,积极推广税务贷科技贷结算贷等线上产品。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禹州市支行、市金融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开发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满足企业个性化、多样化融资需求。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加强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开展。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实现让利。建立和完善应急还贷周转资金池,帮助企业调贷续贷,减轻企业续贷财务本钱。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禹州市支行、市金融事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许昌银保监分局禹州监管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稳定和扩大就业。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加快调整相关准入标准、就业资格、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适应并促进多元化的新就业形态。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大就业效劳供应,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全面统筹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培育一批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接技能等级认定。
具体措施:
1.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并加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效劳。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效劳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标准。推动人力资源效劳业持续健康开展,积极培育市场化人力资源效劳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效劳企业。优化人才公共效劳,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进一点存档、多点效劳,提升互联网+人才效劳水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开展中心、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放出改革活力,激发创新动力
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按照上级梳理的现有各层级审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清单,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具体措施:
按照国家、省和许昌市要求,做好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持续推进政务流程再造。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办结时限平均压缩比例到达83%,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到达40%。减少办事跑动次数,推进不见面审批,通过电子认证、数据共享、快递+政务效劳等方式,推动更多政务效劳事项网上全程可办,减少企业群众到现场的跑动次数。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效劳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对重复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能整合的整合,该取消的取消。同时,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审批谁负责,绝不能一批了之。
具体措施:
1.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效劳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创新审批方式,大力推行项目网上审批、核准、备案等业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市级层面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效劳事项,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按照并联审批事项清单,协调涉及的各审批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将并联审批率提高至90%。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政务效劳中心、市大数据开展促进中心、市公安局、许昌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禹州分局、市城市开展中心、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供水公司、市供气公司、市供电公司、市供热公司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从放管结合的角度出发,加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
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强制性认证目录,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解决重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问题。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放宽效劳业准入,大力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开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深化证照别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或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大幅提高核准审批效率。
具体措施:
1.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3年年底前在全市实现证照别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其中,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到达100项以上。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梳理证明事项清单,明确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印发我市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围绕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痛点,实施削权减证,机制创新,标准用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办事难问题。逐步形成标准公开、规那么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