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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进一步
加强
工程质量
安全管理
工作
意见
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平安管理工作意见
为做好2023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平安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平安管理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将贯彻意见于4月29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委工程建设科。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平安
管理工作意见
2023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工程质量平安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全省建设工程质量青岛现场会、全国和全省建筑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全市平安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23年有关行业(领域)平安生产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威安办发(2023)3号)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整顿标准市场秩序为切入点,以强化企业质量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年〞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加强工程质量平安动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平安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狠抓工程主体结构平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质量平安事故,促进平安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动我市科学开展、跨越开展创造安定和谐环境,为“十二五〞工程质量平安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完善责任体系,落实工程质量平安责任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设单位的质量平安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质量平安的主要责任主体,依法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平安负全面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建设监理、质量和平安监督、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技术档案移交、工程质量保修等法定职责,组织质量平安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投诉处理等工作。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专业工程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不得签订“阴阳合同〞。要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不得降低工程质量平安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在建设工程预算中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单独列支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平安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要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管部门的质量平安责任。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平安监督机构应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的质量平安工作负监管责任。要按照“平安生产基层根底深化年〞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的平安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认真整治,消除隐患,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市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市政根底设施及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工程管理的意见(威建发(2023)15号),明确市政根底设施工程质量和平安监管职责;住宅小区路面、挡土墙、边坡支护等配套设施要随主体工程一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完工后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验收不
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质量和平安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对各方主体的质量平安行为实施监督抽查,催促各方主体质量平安责任的落实,通过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完善质量平安抽查、巡查和差异化监督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处理到位,参建企业行为要与资质管理、平安生产许可证、招标投标挂钩,资质该降级的降级,该撤消的撤消,该停止招投标资格的停止招投标资格,该清出市场的清出市场。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主体和有关机构以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平安责任。各参建单位和有关机构是工程质量平安的责任主体。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并确保勘察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设计单位要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保证设计图纸到达现行标准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工程结构的质量平安,确保主要使用功能的实现。深基坑和边坡支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经图纸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平安工作全面负责。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方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平安统一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要健全质量平安保证体系,建立质量平安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质量平安技术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严格依照实施。要落实设计交底措施,做好质量平安交底工作。要严格执行材料见证取样制度,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监理单位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及时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平安隐患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整改并复查。对存在重大质量平安隐患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批准的资质范围实施质量检测,保证各项检测数据和每份检测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注册执业人员应对其法定义务内的工作和签章文件负责。因注册执业人员的过错造成工程质量平安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整治力度,标准建筑市场秩序
(四)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法定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是工程工程科学决策和顺利实施的保证,也是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所有的建设工程、所有的建设活动,都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简化或弱化法定建设程序。对不按法定程序组织建设,躲避监督管理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的,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不得在地基验槽检查记录表签字;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槽程序不予认可,不得批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建管部门要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建设、施工等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标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法、市城乡建设委和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威建发(2022)45号),规定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均要实行招标投标,不得议标或直接发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相应的招标投标活动要全部依法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范围,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完善评标方法,促进评标工作更加公正、科学。加强对招标公揭发布、投标报名、投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止人为限制因素,杜绝暗箱操作。坚决打击招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私招乱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合同的监管,完善合同备案制度,监督合同全面履行。
(六)标准工程分包行为。严厉打击建设单位肢解发包以及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界定的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一经查实,对涉及到的企业,该处分的处分,该清出市场的清出市场,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平安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七)加强市场与现场的联动执法。认真贯彻落实XX市建设工程工程招标中标后跟踪管理方法(威建发(202223)43号),切实将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紧密联系起来。要从建筑市场的源头管起,实现市场和现场的联动。管现场的和管市场的要互相配合,管市场的要加强跟踪,将监管延伸到施工阶段;管现场的发现参建主体的市场不标准问题,要及时通报给市场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门要及时作出处理。各市、区建设局和建管、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XX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方法(威建发(2023)29号)的规定,及时将各自查处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委,汇总后通过“威海建设信息网〞将不良行为进行发布,即时与招投标和评先选优挂钩。要通过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过程控制,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八)严把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关。工程经理、工程总监、质检员、平安员、施工员、材料员、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取样员等质量平安管理人员,以及与质量平安有关的施工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素质要求,持续不断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逐步培养造就一支由高素质的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技工组成的建筑人才队伍。
(九)严把材料使用关。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前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按照标准标准要求,需要复试的,必须按规定的频次和数量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的坚决去除出施工现场。建设、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严禁使用违规张拉或冷拔调直加工的钢筋,对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钢筋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强化对预拌混凝土和建筑节能材料质量抽检、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检测结果上报和试样留置工作的监管,不达标的材料一律清出现场,确保预拌混凝土和建筑节能材料质量平安。
(十)严把标准标准执行关。认真贯彻落实XX市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标准,深入开展标准化活动,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质量平安控制,坚持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全过程质量平安管理。坚持设计文件图纸逐级会审制度,重点工程由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审核,一般工程由专业工程师审核,每份图纸必须经过两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施工前要对设计图纸、施工方案、质量平安措施逐级进行详细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标准、操作程序、施工工艺,坚持“标准化、标准化、程序化〞作业,实行先试验、后示范的样板工程引路制,强化现场检测管理,使每个技术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严格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特别是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要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和针对性的质量平安措施,依靠科学的施工方案、先进的施工工艺和可靠的施工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平安。
(十一)严把工程核验关。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坚决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制度,严格监控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催促整改。要重点抓好地基根底和主体结构的工程质量验收关,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平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保证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原始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工程出现问题有追溯性。
四、改进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十一)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建设类企业尤其是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和资质动态管理,凡发生死亡事故或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要立即暂扣责任单位的平安生产许可证,责令其所有在建工程停工整改,对发生较大事故的,还要同时暂扣、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组织
对企业资质和平安生产许可证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资质该降级的降级,该撤消的撤消。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按照规定的监督内容和程序,加快建立健全以抽查为主要方式、以行政执法为根本特征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对在建工程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确保主体结构平安。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规企业和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积极推行差异化监管。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效能。将发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