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贵港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docx
下载文档

ID:1775831

大小:17.68KB

页数:5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2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贵港 职业学院 教科研 工作 管理办法
贵港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管理方法 开展教科研活动是提高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学院知名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工的教科研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科研管理,使该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法。 一、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由院主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处、系、办中层领导为成员(另行下文),领导全院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督导处,由科研督导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课题管理 教科研工程实行课题合同管理制度,即工程主持人与学院签订工程实施合同,科研督导处按合同条款对工程实施进行具体管理。 (一)学院自立工程的管理 1.申报立项 每年9月上旬为教师申报翌年教科研课题时间。申报课题须经各处、系、办初审同意,科研督导处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院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9月下旬进行工程审批(有必要时可聘请院外专家协助审题),批准立项后由科研处下发工程实施通知文件,与课题主持人签署工程实施合同书(合同条款另拟),即为工程立项。 2.科研经费 对院内立项的课题,学院根据课题大小和研究内容给予每个工程4000元以下的科研经费补助。 对学院外(省级以上)课题立项的课题,假设属于有资助经费的课题,学院根据上级资助经费情况,以1:1制度配套支付课题研究经费,假设不属于资助经费的课题,那么视课题大小和研究内容实际,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商定,给予5000-xx0元的科研经费补助。 3.实施与监督 已审批的课题,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科研督导处按工程实施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对无特殊情况而不按合同规定实施的教科研工程,按合同条款及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课题主持人的责任。 (二)外来工程的管理 外来工程(包括上级部门下达工程)统一归口科研督导处管理: 1.学院教师自行争取到的外来工程,原那么上由工程争取者主持实施,报科研督导处备案,由科研督导处协助管理; 2.上级部门下达的工程,在学院内公开招标,中标者与学院签订合同,由科研督导处按合同条款监督实施。 三、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学院设立教科研课题开发基金。其来源一是每年从上级财政下拨的事业经费中提取2%;二是接受热心人士的捐赠;三是其他来源。 2.上级下拨的教科研工程经费。 (二)经费管理 1.教科研课题开发基金和上级下拨的科研经费统一由财务处设立专户进行管理,由院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使用。 2.课题经费根据工程合同分阶段下拨,坚持专款专用,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原那么。 3.课题经费支取方法。先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报科研督导处签字备案,由院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四、成果管理 (一)成果鉴定 课题完成后,由课题主持人写出工程总结,提交研究成果,并填写工程鉴定申请表,上报院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院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鉴定。 鉴定标准以学术水平、实用价值为重点,全面衡量其科学性、可靠性、先进性、合理性(具体事项以工程合同条款内容为依据)。 (二)成果奖励 1.获院级科研成果奖的工程,评出一、二、三等奖,发给证书和奖金。奖金发放标准: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 2.外来课题,或者院内课题经申报,获上级政府、部门奖励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①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科研成果分别按xx0元、2023000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教研成果分别按2023000元、6000元、4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②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科研成果分别按2023000元、6000元、4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教研成果分别按6000元、4000元、xx元的标准给予奖励;③获地厅级一、二、三等奖的科研成果分别按6000元、4000元、xx元给予奖励,获地厅级一、二、三等奖的教研成果分别按4000元、xx元、202300元给予奖励。获世界或外国有关学术组织教科研奖项的,参照国家级的标准奖励。 (三)特殊鼓励措施 1.为鼓励教职工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教科研经费,学院对争取外来工程给予以下优惠措施:一是如工程实施完成确有必要,学院可按1:1的比例拨给工程配套资金;二是在工程实施期间允许从课题经费中提取一定的经费作为科研津贴。津贴发放实行双控制,即津贴提取总额不超过工程下拨款总额的20%;津贴发放的最高标准:科研工程主持者,按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工程级别,每个月分别不超过300元、200元和150元;教研工程主持者,按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工程级别,每个月分别不超过200元、150元和20230元;工程参与者减半。 2.对无下拨经费的教科研课题,学院将根据课题大小和研究内容,按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厅级级别,分别给予2023000-15000元、6000-2023000元和4000-6000元的课题资助费。具体资助方法:课题起动后,按相应级别借支资助下限额的50%,其余局部待结题向学院提交成果后拨付。对不提交成果的工程,预拨资金全部扣回。 (四)本方法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以往有关文件与本方法有抵触的,以本方法为准。 (六)未尽事宜由院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5页 共5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