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基层妇女组织建立工作意见为进一步适应妇女工作的需要,加强县直单位妇女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发动、组织广阔妇女积极参与四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妇联章程)和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妇女条例)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县直部门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妇女委员会是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是充分发挥妇女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也是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妇女工作领导的重要根底。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把她们充分发动、组织起来,可以更好地发挥她们的聪明才智,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开展做出更大的奉献。目前,全县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已经建立妇委会的有41个,这些妇女组织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带着广阔妇女积极开展各种建功立业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较好地发挥了作用。但局部单位妇女组织不健全,妇女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妇联章程和妇女条例的规定要求,切实把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好,把基层妇女干部选配好。二、基层妇女组织的设置和干部配备基层妇女组织的设置,本着“有利于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广阔妇女作用的发挥,有利于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管理〞的原那么,结合单位的工作需要进行。具体要求是: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景区管委会,林场总场、农场总场等凡妇女人数较多的(含下属单位妇女人数)均应建立妇女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较少的成立妇女工作小组,明确一名女性同志负责本单位的妇女工作,或由系统和牵头单位组建基层妇女组织。第2页共2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群众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协商推举产生,妇委会任期一般为三年,推选出的主任应报县妇联审批、备案。妇女委员会一般设主任1人、委员3人。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妇委会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可以合并,妇女委员会主任可由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兼任。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是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单位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