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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罗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容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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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平罗 创建 自治区 卫生 容貌 专项 整治 实施方案
平罗创立自治区卫生城容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县区创立自治区卫生县城县XX县区貌专项整 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县XX县区环境卫生管理,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创立自治区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要求和市民反映的问题,结合我县县XX县区貌的实际,按照严管重罚、标本兼治、见事管事的原那么,采取“统一行动、分区划块、分工负责、疏堵结合〞的方法,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秩序的一些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市民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和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力求县XX县区貌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秩序明显好转,市民的一些不良卫生行为习惯得到纠正,使我县的人居环境大为改观,城市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城管工作长效、常态管理的新局面。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23年6月2023日至8月31日。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6月2023日—6月25日);二是集中整治阶段(6月25日—7月30日);三是维护验收阶段(7月30日—8月31日)。 三、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周福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马志明 县住建局局长成 员:卢军国 县环保局局长 代正礼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马春朝 县商务经合局局长王新民 县交通局局长陈晓燕 县民政局局长雍珍善 县教体局局长王宗贵 县文广局局长王宏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小龙 城关镇镇长 夏振崇 县住建局副局长、公共事业管理所所长李建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马志明兼办公室主任,李建军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牵头工作需要,抽出2-3名工作人员参加专项整治活动,并于每周五16点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成员单位责任划分 县住建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催促检查工作;牵头实施县XX县区貌“六乱〞治理,标准市容秩序;负责做好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的治理,督导检查“门前五包〞落实情况,现场纠正、催促整改工作;负责协助县城交通秩序管理和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撒漏行为的巡查、立案处理;负责户外广告牌整治,重点对影响县XX县区貌的老旧、未批先建、无人管理、楼顶设置影响美观存在平安隐患的大中小型广告进行综合治理;负责主干道路面、路沿石、人行道、路灯、灯箱、座椅、井盖、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损坏修复工作;负责做好各街道环境卫生、道路除尘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县XX县区貌标准整治工作中的社会治安秩序,对不听奉劝、暴力阻扰整治行动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相关教育、处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标准和管理各种机动车乱停乱放、配合做好临时车位的划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整顿重点区域和路段;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平安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平安意识和法制观念;查处进入县XX县区0.75吨以上货运车辆和施工车辆、商砼车辆。 县教体局。切实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平安教育,主动维护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暨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进行监管,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查处;负责县XX县区未进行备案登记非法招生行为的查处。 县环保局。负责对餐饮效劳经营户油烟污染和污水排放,以及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品加工行业“门前五包〞的违章(法)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整治范围内商家店铺经营业主的宣传发开工作和“三无〞产品的查处;对未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洗车行、修车行、汽车配件店暂停发放营业执照。 县民政局。标准地名、路名及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对破损、歪斜标志牌进行更换。 县文广局。负责在播送电视开设栏目,及时宣传报XX县区XX县区貌标准整治动态,曝光不文明、违法违规行为暨协助落实“门前五包〞的长效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流动演艺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道路运输秩序和场站秩序的管理,负责XX县区营运车辆管理,标准营运车辆行车、停车、营运秩序;严厉打击并逐步取缔各类非法营运“黑车〞。 县商务经合局。负责二手车登记备案。 县城关镇。负责玉皇阁市场、老户市场、南门批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 五、整治内容 (一)整治城市环境卫生。 1.加大环卫根底设施管理力度。加强垃圾站、公厕的维护管理,对卫生和设施常检查、常维护、常管理,保持正常运行、整洁卫生。 2.进一步加大垃圾及时收集和清运力度,确保临街店面和单位的垃圾及时收集,单位和小区垃圾存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 3.对临街店铺、单位、住户将垃圾随意倾倒在街道及公共场地的,尤其是随意倾倒垃圾的地段,进行严防死守,严格稽查,集中整改,严厉处分。 4.对过往行人、临街店面人员随地便溺、乱泼污水和乱丢果皮、纸屑、饭盒、烟头、塑料袋的,进行劝导和纠改,对屡教不改的,依法处分。 5.对“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催促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上报领导小组及督查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6.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查,发动力量对垃圾死角和长期积存、堆放的建筑装潢垃圾、生活垃圾、残渣余土、废弃的家具物料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去除。同时抓好小街小巷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公共管理所、城管大队 (二)整治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行为。 1.重点整治严管地段和区域。按照主干道(严管区)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和社区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严重影响市容的原那么。使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和疏导,无违章占道、乱搭乱建、私拉乱扯现象。 2.加强XX县区支路、城郊结合部的监管力度,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标准,并全部催促进入市场经营。配合园区做好道路沿线占绿化带、占道经营户的治理工作。 3.坚决取缔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公共场所从事商业宣传、咨询、促销、展销等活动;对已批准的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4.临街建筑、临街店铺门面装修占道、更新店面招牌搭架占道,必须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并按规定围场施工,严格防止装饰垃圾和建筑材料、作业工具占道堆放,否那么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大队 (三)整治户外广告及乱张贴 1.加强对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违法户外广告查处和监管力度,严查私设、乱建广告现象。撤除影响县XX县区貌的老旧破损和有平安隐患的大中小型户外广告。 2.对缺字、掉字、亮灯残缺不全的霓虹灯以及破损门头牌匾进行整治。门头牌匾和霓虹灯要严格控制体量,内容健康,文字标准,图案显示完整醒目;催促设置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并按规定时间开闭照明设施。 3.清理取缔城市区内所有道路、出入口、公园(游园)等处的软体条幅,包括公益性和商业性软体条幅;同时,加强辖区单位的教育管理,禁止使用软体条幅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4.清理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道路路面等处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的小广告,确保整洁美观。严厉打击印制、存放、张贴和涂写违法小广告行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城管大队 (四)整治车辆停放秩序 1.开展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机动车全部停放在就近停车场,禁止随意停放在县城内主干道、重点区域次干道。劝导市民将非机动车整齐有序停放在划定的位置内,确保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到指定停车位置,标准有序。 2.对县城各街道违法占道乱停乱放、占用停车位经营、出店经营以及无证无照从事二手车经营、“僵尸车〞长期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绝驶离的,将对相关车辆依法采取处分、拖移等措施进行治理。 3.标准人行道停车位的停放管理,对不按规定停泊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和不按划行入市要求停放的各类货车予以劝离、依法处分。采取巡逻控制和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现场执法,清障车拖移等手段,全面开展执法管理。 4.继续加大县XX县区货车运输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未办理出入证、散装物料不遮蓬布运输车辆撒漏行为,建立渣土车拉运夜查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商务经合局 (五)整治环境污染扰民现象 1.对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催促所有建筑工地按规定要求设置围墙(围档)、建造洗车台、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施工场地进出口进行硬化、落实现场保洁人员等措施。 2.严格执行建筑渣土由专业运输公司密闭运输的规定,对建筑渣土运输沿途撒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行为从严处分。 3.在XX县区出入口安排执法人员驻点监管,催促进入市区装载矿石、矿渣、煤炭、石灰、砂石、水泥及其它散装货物的车辆,其装载的物料不得超出车厢护栏高度并作有效密闭,对沿途撒漏污染路面的,从严处分。 4.推进餐饮效劳业油烟污染的治理,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制品燃料,大力加强油烟污染源头控制,并加强监督。全面取缔主XX县区除临时标准点外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店外经营行为。经批准的早市摊点必须保持整洁美观,干净卫生,不得阻碍交通畅通,在每天早上9:00之前必须撤走。 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XX县区露天燃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等杂物。 6.加大对娱乐场所、夜间中午施工、商业促销及商铺超标产生噪音的查处力度。标准建筑工地施工管理,晚上8时至凌晨6时禁止施工作业,对不按规定作业施工的建筑工地加大查处力度。 7.严禁在XX县区放养家畜家禽,对放养犬和流浪犬组织捕杀,及时劝离和清理街道上流浪乞讨人员。 8.严禁在XX县区道路两侧空闲地、绿化带栽种蔬菜,对已经种植未按要求自行及时去除的予以强制去除。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 (六)整治违章搭建 按照“依法拆违,有情操作〞的原那么,建立健全排查工作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机制。对临街两侧违法搭建进行查处,做到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做细做实做好工作,确保在稳定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拆违〞任务,严格控制新的违章建筑出现。对经过整治的部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无“反弹〞、不“回潮〞。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规划站、城管大队 (七)整治“马路〞市场 1.取缔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引导和监督经营人员进入市场交易。 2.加强东XX县区早市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承包经营,谁管理负责〞的原那么,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监管。并要求其指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保证场地整洁,交通畅通。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佩戴明显标志,维护经营秩序。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城关镇 (八)整治校园周边秩序 1.车辆违章占道停靠整治。大力加强与校门相邻的街道、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严查各类违章占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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