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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务监管情况通报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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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劳务 监管 情况 通报 范文
劳务监管情况通报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标准劳务发包承包行为,杜绝劳务作业分包队伍无资质承接工程,预防和制止拖欠劳动者工资,维护广阔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开展,我局严格执行?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现将年第一季度开展劳务管理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劳务合同备案、每月报送劳务信息报表情况 根据?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劳务分包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报送区建设局备案。分包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报备。劳务分包企业应在每月5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根本信息材料。目前,多数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文件规定,但一些企业仍存在以下问题: 劳务合同未备案、每月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第一季度我区在建项目36个,共有23家劳务单位承接劳务分包业务。12个项目的劳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上一月劳务信息资料,12个项目超时递交,12个项目的劳务单位经我局屡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递交劳务资料,其中有2个项目施工单位未向我局备案劳务合同。在及时递交的12个项目的劳务资料中也还有8个项目的劳务资料存在不完整及数据有误现象,银行进账单、工人工资单的欠缺情况和工人工资表代签现象较为突出。 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发出催促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 二、开展劳务管理检查情况 我局于月日至月日开展年第一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劳务检查,检查了20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4家、施工单位19家、监理单位13家、劳务单位16家,发出催促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 检查结果说明:大局部施工企业和劳务单位根本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建设工程拖欠工资投诉案件比往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清欠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检查中发现存在支付劳务款和发放工资不标准情况,拖欠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主要问题有: 〔一〕局部私营经济业主单位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施工,存在拖欠劳务款的隐患。 〔二〕局部施工企业未按月及时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拨付的劳务款占工程款的比例过低,不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三〕工资表存在代签名、代领情况。 三、处理意见 根据本季度劳务管理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能较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的施工、劳务单位:安徽三建工程、市华恒益建筑劳务〔明发·半岛祥湾B02地块〕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二〕对未在每月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根本信息材料的劳务分包企业:市集美建工公司〔市洪前中学实验楼及宿舍楼项目脚手架分包〕、市第一建筑工程劳动效劳公司〔后滨安置房二期项目〕、百仕达建筑劳务〔黎安小镇一期A地块桩基工程〕、省交建集团劳务〔特房•美地雅登A03-1地块花园洋房Ⅱ标段〕通报批评。 〔三〕对未将劳务分包合同送至我局备案、每月未向我局报送信息表,经我局经办人员屡次催促仍置之不理的施工单位省南建筑工程、省泉州市建筑工程〔特房•美地雅登A03-1地块Ⅲ标段〕2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受处理的施工、劳务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安全科。受表扬的企业要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阔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开展环境做出应有的奉献。 〔二〕各单位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建设项目工资发放情况,对存在的拖欠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各施工、劳务单位要及时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价款拨付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根本信息送我局备案。报送的信息要及时、准确、真实。 〔三〕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要确保不拖欠劳务款,劳务单位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因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发性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或管理不善造成农民工群体事件、突发事件或拒不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处置群体事件、突发事件的建筑业企业,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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