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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吃空饷
专项
治理
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人员范围
发促局在职在编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清理对象
1、长期不在岗,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分、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长期病假按规定应当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一)部署和思想发动阶段(年6月5日-6月15日)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求,我局召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举报
。采取集中和自学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6月31日)
我局将在单位内部公示领取工资福利人员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并依据我单位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部门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通过比对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会议签到表、福利发放登记表等日常工作记录进行排查。
(三)清退处理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本次清理“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制度,严格请销假审批和报告制度,严格标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审批制度,从源头制止“吃空饷〞问题的发生。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严肃处理。全局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吃空饷〞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局机关“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发促、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局机关“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 :,在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接受广阔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二)积极推进,力求实效。各科室要把治理工作与维护我县改革开展稳定大局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又要讲究方式方法,防止激发新的矛盾。在科室内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广阔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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