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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政办空气质量改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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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政 空气质量 改善 意见
市政办空气质量改善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建设,协调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积极构建“区域联防、部门联动、协同控制、综合治理〞的多污染源多污染物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区域环境保护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大气环境管理和大气污染治理的制度体系,确保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显著下降、重点工业企业废气全部达标排放、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年,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比年改善20%以上,到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能见度大幅提升。 三、工作原那么 (一)政府领导,属地管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经信、科技、公安、财政、规划、建设、市政、交通、农业、商务、环保、药监、工商、质监、气象、市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参加,分别成立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心XX县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和中心XX县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坚持属地管理原那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是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制定得力措施,落实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完善机制,部门联动。建立各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召集人,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各级联防联控领导机构要组织环保、公安、建设、市政、交通、农业等部门,定期就煤烟治理、建设扬尘、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燃烧等进行联合巡查,并做好案件移交、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改;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实施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建立警示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对违法违规单位进行曝光;建立违法信息记录通报制度,有关部门定期向市人民银行提供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市人民银行将其作为企业信用评级、提供金融效劳的重要依据;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考核。 (三)突出重点,综合施治。各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机构要突出市区中心XX县区、各县市XX县区、重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针对重点行业(火电、钢铁、水泥、化工、化纤、石化、医药等)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重点污染源,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污染物,通过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不同时期侧重治理(采暖期以燃煤和机动车尾气治理为主,非采暖期以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和工业废气治理为主)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四)明确任务,合理分工。各级要进一步明确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各项任务要求,按时完成煤烟、扬尘、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燃烧污染防治、能源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大气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28项具体工作措施。联防联控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任务目标,结合部门职责,制定细化具体推进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自本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2个月内,各成员单位要将贯彻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具体整治措施 (一)煤烟污染整治措施。 1.扩大禁燃区范围。进一步扩大禁止燃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区域(简称“禁燃区〞)范围。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3年内全部撤除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年5月底前,完成市区禁燃区划定工作,将市区建成区全部划为禁燃区;年12月底前,各县市、滨海开发区、峡山开展区完成禁燃区划定工作。 实施部门:市环保局、市市政局 2.淘汰建成区小型燃煤锅炉。对建成区内的小型采暖、生产、洗浴和热水燃煤锅炉,视不同情况分期分批予以淘汰。位于城市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现有公共热源能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的,撤除后接入供热管网;城市供热管网暂时无法到达或现有公共热源不能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的,改用清洁能源。加快实施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改造,统筹解决燃煤锅炉分布区域热源供应问题。供热和供气单位适当降低增容和配套收费,促进燃煤锅炉淘汰进程。年12月底前,市区和各县市XX县区(含滨海开发区、峡山开展区)分别完成2023吨(含)和6吨(含)以下小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实施部门:市市政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3.逐步替代2023—20吨燃煤锅炉。年12月底前,对市区建成区内2023—20吨燃煤采暖锅炉,由所在区域供热企业制定替代方案,逐步撤除,将相关用热小区和单位接入城市供热管网;对非采暖锅炉限期撤除接入供热管网或改用清洁能源。 实施部门:市市政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4.加强燃煤脱硫、脱硝和除尘治理。20吨(含)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烟气脱硫除尘(静电除尘或布袋除尘)和在线监控设施,市中心XX县区20吨以上、非中心XX县区35吨(含)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工况在线监测与分析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新建燃煤锅炉全部安装烟气脱硝设施,现有燃煤锅炉全部安装低氮燃烧装置。新、改、扩建火电机组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系列设施,现役火电机组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的根底上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单机20万千瓦(不含)以下机组,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现役单机2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建设脱硝设施。烟尘排放浓度超过20mg/m3的65吨(含)以上燃煤、燃油发电锅炉以及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燃气轮机组,必须进行除尘设施改造。加强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营,废气达标排放。上述任务须于年12月底前完成。 实施部门: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二)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整治措施。 5.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一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十二五〞期间全市煤炭新增消费量不超过320万吨。现有钢铁、水泥和石化等行业要压产、降煤,或增产、不增煤。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立健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和应用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行单位增加值或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评价制度,不断降低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 实施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建设局 6.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考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差异化区域开发和资源环境管理政策。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工程建设。禁止在XX县区及其近郊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及经营性储煤场。禁止在城市及近郊交通干线2公里可视范围内新建采石、破碎、加工、碎石堆放等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需要,适时对海龙股份、恒联浆纸、特钢集团和潍焦集团等重点企业实施产能限制。推进工业工程向园区集中,整合提升现有各类工业园区,新建工业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必须进入环保根底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对环境敏感区和XX县区已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加快柏立化学、山水水泥等重点企业“退城进园〞进程。 实施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7.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电力、钢铁、焦化、水泥、建材、有色、石化等重点行业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淘汰运行满20年且单机容量2023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服役期满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以及供电标准煤耗高出年全省平均水平2023%或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加快水泥立窑、黏土砖瓦窑、石灰土立窑、90平米以下烧结机、2万吨燉年以下柠檬酸和粘胶常规短纤维、平拉工艺平板玻璃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淘汰类〞工艺生产线淘汰进程。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暂停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工程环评审批。推行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 实施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8.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新、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市区周边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开展区域产业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区域产业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要求。严格火电、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公司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对未得到总量指标确认的建设工程,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且环境无容量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不得建设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工程。 实施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三)扬尘污染整治措施。 9.强化建设施工扬尘监管。强化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该工程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开工建设。推行“绿色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施工技术标准和平安文明施工考核。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将扬尘污染防治作为评价内容,在签订施工、运输、监理合同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具体要求,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冲洗平台设置、混凝土预拌、物料堆场覆盖等防尘措施到达标准要求。运输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必须对车身、轮胎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落实密闭措施。工程监理单位要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细那么,发现扬尘污染行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部门。对住宅小区路面硬化、小区绿化等达不到规划要求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通过竣工规划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建设、规划、市政等部门要将施工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录备案,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实施部门: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环保局 2023.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频率,城市主要道路机扫率逐步到达90%以上。加快清(洗)扫车和洒水车购置配备,逐步加大洗扫车的清扫面积,年12月底前,XX县区主次干道全部实现晴好天气每天洒水。改进道路修补、养护作业方式,减少施工过程二次扬尘污染。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裸露地面。 实施部门:市市政局、市财政局 11.加强交通运输扬尘控制。对生活、建筑和工程渣土实行全密闭运输,防止物料在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运输单位、车辆、驾驶员资质审验和管理,定期组织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脱落扬撒〞违法行为。 实施部门: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 12.加强堆场扬尘综合治理。煤炭、水泥、白灰等料堆以及装卸作业频繁的原料堆,应在密闭场所中进行,防止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露天堆放场所要采取适宜的洒水、喷淋、覆盖、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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