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区政府楼宇经济发展意见.docx
下载文档

ID:1767486

大小:18.09KB

页数:6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2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区政府 楼宇 经济发展 意见
区政府楼宇经济开展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北海路商贸经济开展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商务楼宇开发和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区设立总部或区域性分支机构,推动全区楼宇经济快速开展,增强我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扶持对象 1、辖区内,新开发(含在建)单体商务建筑面积202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开发主体。 2、负责商务楼宇招商和日常管理的工程业主及经营单位。 3、楼宇入驻企业。指符合我区产业开展导向,经区政府认定的金融证券保险、现代商贸与物流、科技与信息效劳、文化旅游产业、中介效劳、新XX县区工业等企业。 二、扶持条件 1、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区。 2、在区依法按时足额申报纳税、缴纳税款。 3、经区政府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 三、扶持政策 1.鼓励开发建设大型高档商务楼宇。对新开发(含在建)单体商务建筑面积202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投入使用后,经审核认定,按商务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给予开发主体一次性奖励。对商务楼宇配套完善员工餐厅、智能化系统、商务中心、健身会所等设施,满足企业商务办公需要的,按商务楼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23元的标准给予开发主体一次性开发奖励。 2、鼓励持有自主产权并经营商务楼宇。对持有全部自主产权的商务楼宇开发主体,自该商务楼宇入驻企业产生税收到达200万元以上次年起三年内,按其租赁收入形成的区级地方财政收益,第一年给予50%奖励,第二、三年分别给予30%奖励。 3、对建筑面积2023000平方米以上的非商务楼宇实行整体功能置换,转为商务楼宇并成功招商,按改造商务楼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给予改造主体一次性奖励。 4、鼓励引进优质物业管理企业。新投入使用的商务楼宇引进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并且托管时间到达三年以上的商务楼宇业主,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已入驻我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按升级至一级资质当年托管的商务楼宇数,给予每栋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开展专业特色商务楼宇。企业入驻率到达80%以上,且同一或相近行业企业入驻率到达60%的商务楼宇,给予商务楼宇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对税收过千万元的商务楼宇给予奖励。在剔除一次性税收的根底上,单栋楼宇当年缴纳税收总额(不含房地产税收)分别超过202300万元、2022万元以上时,第二年度分别一次性奖励该商务楼宇经营管理企业50万元、20230万元。 7、对商务楼宇重点纳税企业给予奖励。对新入驻我区商务楼宇或税务注册关系变更到我区且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实际缴纳税收总额20230万元(不含房地产税收)以上,从申报纳税之日起五年内,前两年按其当年形成区级地方财政收益的3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当年形成区级地方财政收益比上年增量局部的20%给予奖励。对原入驻商务楼宇且年纳税总额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五年内按其当年形成区级地方财政收益比上年增量局部的20%给予奖励。 8、鼓励引进开展总部企业。对新入驻我区商务楼宇或税务注册关系变更到我区且入驻商务楼宇的总部型企业,实际缴纳税收总额20230万元(不含房地产税收)以上,从申报纳税之日起五年内,前两年按其当年形成区级地方财政收益的5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当年形成区级地方财政收益比上年增量局部的30%给予奖励。 区外大企业(集团),将其总公司、研发中心、销售中心或营运中心新迁入我区商务楼宇且年纳税总额到达500万元以上的,自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前两年按其当年形成区级地方财政收益的5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当年形成区级地方财政收益比上年增量局部的30%给予奖励。对原入驻商务楼宇且年纳税总额200万元以上的总部型企业,五年内连续增长的,按其当年形成区级地方财政收益比上年增量局部的30%给予奖励。 对于财政奉献显著的企业总部,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 9、鼓励金融机构入驻商务楼宇。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到我区新购置20230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商务楼宇作为自主经营场所且税务注册关系落户我区的,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230万元。 2023、鼓励商务楼宇入驻总部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总部企业引进的人才和高管人员,按其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地方财政收益局部,自引进之日起,五年内每年给予60%补助,并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区引进人才的有关政策,其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 四、申报程序 1、奖励补贴政策的兑现,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于每年2月份准备上年度的相关申报材料,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汇总后,向区效劳业办公室申报。 2、奖励补贴政策的审核,由区效劳业办公室、财政局牵头,区发改、招商、国税、地税、工商、统计、贸易、经贸、房管、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实行联审,报区效劳业开展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五、其他 1、扶持政策第8条所指总部型企业,是指国内外大企业(至少包含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等核心运营机构)在我区以独立法人注册、办理税务登记、实行统一核算、汇总纳税,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依法经营的企业:(1)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及国内行业20230强企业的地区总部;(2)各类市级以上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总部或分支机构;(3)在区外投资或授权经营管理和效劳的企业不少于2个、年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4)金融、保险注册资金不低于2022万元人民币;制造业和商贸、物流效劳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2300万元人民币;其它中介、文化产业、软件和信息等现代效劳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以上奖励、补贴资金均从年初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中统筹使用,其中扶持政策第7、8条入驻企业上缴税收归属街道的,奖励资金由区、街道按6:4承担。 3、扶持政策第6、7、8条所列奖励企业资金,可从中按不超过奖励额的50%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奖励,其余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4、企业入驻我区达不到约定年限或发生重大平安事故的,取消当年奖励资格。 5、同一扶持对象适合多个文件规定的,择优执行。区重点产业开展优惠政策所列相同条款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6、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至年12月31日止。由区效劳业办公室、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6页 共6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