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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砖瓦
征收
土地
复垦
意见
砖瓦征收土地复垦费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保持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开展,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向砖瓦窑厂征收土地复垦费的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征收土地复垦费的必要性
加强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是保持耕地占补平衡、保护耕地资源、置换年度用地指标、顺利报批土地的必要条件,特别是20xx年9月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标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地字[20xx]42号),进一步严格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要求在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后,才能申报建设工程用地,因此复垦土地更成为申报用地必需的先决条件。但要大面积地开展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前提又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解决资金问题单纯依靠县财政的投入还远远不够。依法收取土地复垦费,既可以有效地减轻政府负担,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个别砖瓦厂超面积取土、浪费土地等问题的发生。因此,在当前从严控制土地的形势下,依法收取土地复垦费,通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置换年度用地指标成为必然选择,也非常有必要。
二、征收土地复垦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2条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20xx年9月30日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工程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凡从事烧制砖瓦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复垦义务人必须根据破坏土地面积和类型、复垦标准等,依法缴纳复垦费;对199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尚未履行复垦义务的,复垦义务人必须依法补缴土地复垦费。
三、征收的范围和标准
全县范围内,正在从事实心粘土砖瓦生产的企业及其他因生产或建设需要而挖损、塌陷、压占耕地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
根据XX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土地复垦费的标准是每平方米5-20元。为减轻企业负担,本着收费从低的原那么,我县暂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收取。
四、征收土地复垦费的时限和方法
截止到20xx年年底以前,取土用于砖瓦生产的,按实际用土面积,于202223年6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两次缴清;202223年1月以后,取土用于砖瓦生产的,土地复垦费按实际新增取土面积逐年征收。
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地矿股工作人员分赴各砖瓦厂严格测量、核定20xx年以前的取土面积,根据取土面积征收土地复垦费。202223年1月以后取土生产的,各砖瓦厂应根据新增加的取土面积,主动向县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复垦费。
各砖瓦厂都应依法取土生产,按期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逾期不缴的,由县国土资源局上门催缴、征收,并根据XX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6条的规定,处以土地复垦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五、砖瓦厂取土的其他法律责任
各砖瓦厂负责人都要树立保护耕地、造福子孙的责任感,强化节约耕地、科学开展的用地意识,严格按土地使用证规定的面积取土生产,严禁超面积、超深度取土。凡超出批准范围和深度,越界、越层取土的,都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征收土地复垦费及其他收费都要使用财政统一票据,由县国土资源局征收后,上交县财政专户储存,由县政府安排专项用于全县废弃地复垦、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投入,重点要搞好土地开发抵顶和复垦置换,最大限度地降低征地费用、置换用地指标,以保持全县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全县经济更好更快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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