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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澧县
第一
完全小学
职称
评定
细则
澧县第一完全小学职称等评定细则澧县第一完全小学职称等评定细则 澧县一完小年终岗评和职称评定方案(2018 年 6 月 27 日七届一次教代会审议通过)一、指导思想:学校管理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为了探索并构建科学的评估体系,调动全体教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刷新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二、年终岗评操作步骤:1.年终岗评以组为单位,先自评打分(务必认真),然后学校审核,最后分组评定。2.优岗指标每组 1 个,各组按打分多少排序定人。各组未评前两名参与学校调剂竞评。3.请假、内退等教工均参与学校调剂竞评,支教优岗指标单列。4.学校调剂竞评,主要参考岗评得分,由学校行政集体商定。5.张榜公示。三、职称评定操作步骤:1.到学校办公室签订承诺书(经查实打分排名时成果业绩等造假,当年一票否决);领取职评打分表,自评打分,并收齐相关佐证材料。2.到学校各处室审核打分,并签字,证书复印。3.工作述职,学校行政集体评议打分,并现场核分。4.合分排序(总分相同,身份证年龄大的排前,有“三区”支教经历的排前),行政复核,张榜公示。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澧县一完小职称评定量化细则 澧县一完小年终岗评量化评分标准 澧县一完小年终岗评量化评分标准 一、师德师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一票否决:查实有下列行为者:1.打骂、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2.向学生推销辅导资料的。3.参与、组织、介绍家教家养的。4.其它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被上级查处的。5.上班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二、教学常规继续教育(10 分)以前两次教学检查评价为准,一等记 6 分,二等记 5 分,三等记 0 分;无教案上课一次扣 2 分,县教育局继续教育文字通报批评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三、考勤(10 分)以学校扣款为准,每 10 元负 0.1 分,负完为止。(只计算一年的考勤)四、教学效果(40 分)以当年学校年度考试所教班级最好名次为准,1、2、3、4、5、6、7、8、9 名,分别记 40、39、38、37、36、35、34、33、32 分。语数外教师以语数外考试成绩为准,若所教的其它班级统考成绩居年级末名,则降低一个名次得分。居第一名的班级加 0.5 分。其他文化课教师以所教班级的最好名次为准,所教其它班级统考成绩居年级末名,则降低一个名次得分。无考试成绩教工由本组教师集体测评打分,满分只能有一人。五、教研参赛(10 分)教师本年内参加现场教学比武获国家级记 10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 8、7、6 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 6、5、4 分;县级记 3 分;录像课国家级记 7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级 6、5、4 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 4、3、2 分,县级记 1 分,教育部门组织的微课、说课、技能赛、演讲等参赛国家级记 5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 4、3.5、3 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 3、2.5、2 分,县级记 1 分;非教育部门组织的微课、说课、技能赛、演讲等按一半记分;有辅导教师证书的,按参赛教师获奖情况减半给分。教研教改课题获奖按县级、市、省、国家级分别记 1、2、3、4 分。本学年度上校级公开课 1 次记 4 分,组级 1 次记 2 分。此项最高不超过 15 分,一课多奖只按最高级别奖一次。六、经验论文(10 分)县教育局认定本年内获奖论文每篇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记 6、5、3、2 分,一稿多投只按最高级别奖一次,刊发的同级别论文多记 1 分,此项最高不超过12 分。七、学生获奖(10 分)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者,按国家、省、市、县、校级一等奖分别记 8、6、5、3、1.5 分,二等奖降 0.5 分,以此类推。辅导学生作文等在正规报刊杂志(刊号 CN 或 ISSN)发表按一等奖记分。集体项目加 3 分,县里组织的各种抽测、抽考,全县第 1 名视为集体一等奖,2、3 名为二等奖,4、5、6 名为三等奖。此项最高不超过 15 分。八、其他加分(10 分)1.本年度获各类先进按国家、省、市、县分别记 5、4、3、2 分,各类评先(含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其他单项荣誉证书教师个人单项荣誉名称汇总表按级别的 1/2 记分;主管或分管工作在县级以上集体荣誉按单项等级记分。2.本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