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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刹那
相对主义
诡辩
刹那生灭--相对主义的狡辩
● 刹那生灭--相对主义的狡辩
有句佛家语叫做“芥子须弥〞,意谓微小的芥菜子中,能包容宏大的须弥山。比喻小中也有大。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塞翁失马,安知祸富〞等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成语,也说明了对立面互相关联和互相转化的思想。
“善战者,攻心为上,攻城为下。〞“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上兵伐谋(比谋略),其次伐交(外交斗争),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孙子兵法bull;谋攻)这些思想现在更成为治理学中的重要谋略。
中国传统文化中类似这些成语或谋略的思想特别丰富,它们都反映了一种根本思想:“理性在他物中认识到此物,认识到此物中包含着此物的对方。〞[47]这些思想都涉及到了事物的辩证矛盾以及人们如何认识它的辩证思维方法。
辩证矛盾是事物对象本身所包含的对立面的统一关系。它存在于客观现实中,是事物对象本身所固有的。它不是主观错误论断的矛盾,而是客观现实的矛盾,这种现实的辩证矛盾在我们思维中的正确反映,就构成了思维中的辩证认识。
逻辑思维方法与辩证思维方法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法,尽管它们都属于思维科学,都研究概念、推断、推理等思维方式,从而探究思维规律。但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分别从不同的方面研究思维方式,或者说是分别研究不同的思维规律。逻辑思维方法是从各种思维方式本身的特点、构造方面去研究思维规律,以思维确实定性为核心。而辩证思维方法是从思维方式的联络、运动、转化方面研究思维规律的,或者说它所研究的是思维方式的辩证法,以思维的详细性为核心。因而,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也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矛盾,前者是指思维中的自相矛盾,违犯的是思维规律;后者是事物内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它包括现实(客观事物)矛盾和正确反映现实矛盾的思维的辩证矛盾,它普遍存在于自然、社会和思维中,是受自然、社会以及思维的最普遍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制约的。因而,两者不容互相混淆。
由于辩证思维方法是一种对客观事物辩证矛盾的正确的认识方法,它反映了事物、现象、过程之间互相联络、互相依存、互相制约和互相转化的关系。它把客观事物看做是由无数事物互相联络的统一的整体,每一事物都是其中的一个有机的组成局部,离开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络而绝对孤立存在事物是没有的。因而,辩证思维方法要求人们从事物的普遍联络和运动开展变化的角度来认识客观世界,从事物本身及事物之间各种复杂的矛盾关系中,抓住事物的本质与事物之间的共性,以到达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最终目的。[48]
例如,“夕阳返照桃花坞,柳絮飞来片片红〞。就不是逻辑矛盾,而是描绘了夕阳晚照、红霞满天时,白色柳絮漫天飞舞的意境。前述清代学者方以智所说过的“设教之言生怕矛盾,而学天地者不妨矛盾〞,就鲜明地表述了人们关于思维中的矛盾与事物中的矛盾的认识。
但是,这种关于事物矛盾的辩证认识一旦走向极端,就与“人们的思维要正确地反映辩证矛盾,就要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中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的辩证思维方法背道而驰,成为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了。
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与辩证思维方法对立,它以孤立、静止、片面的认识为特征。这种思维方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彼此孤立、互不联络的;一切事物都是静止不变的,假设有变化,也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没有质变和飞跃。[49]亦即恩格斯所指出的:“在形而上学者看来,事物及其在思想上的反映,即概念,是孤立的、应当逐一地和分别地加以调查的、固定的、生硬的、原封不动的研究对象。〞[50]
在现实生活中,想必大家都有如此的体会:假设想要否认一个正确的东西,那么就将它绝对化好了。这种绝对化的思维方法,确实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它把具有辩证关系的两方的任何一头,强调到了极端和过分的地步。“是确实是,非就非,除此之外,都是鬼话〞。因而,本来应是活生生的思想,在极端化的绝对确信或绝对否认中,就有可能成为极端相对主义的狡辩了。
由于这种“是确实是,非就非,除此之外,都是鬼话〞的主张,是否认事物的内部矛盾,否认事物开展变化的“是什么就永远是什么,不是什么就永远不是什么〞的断定,因而,它作为一种世界观、方法论,与只要求推断要确定、不能自相矛盾、不能非此非彼的逻辑思维也不是一回事,也不能互相混淆。
在第一章的“苏张之口〞与“靠舌头过活〞中,我们曾指出在先秦时代名辩思潮中以及在古希腊的哲学论争中产生了许多著名的狡辩命题。这些命题大多是在“貌似有理〞的狡辩下,掩盖着极端化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我们选择其中的一些狡辩命题进展分析。
(1)关于空间相对性的狡辩。
“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是惠施“历物十意〞中的辩题,意谓天与地、高山与深渊一样平。从辩证的观点看,空间的高度是相对的,有差异能够转化为无差异。但在确定的空间内,天高于地、山高于泽却是确定的。惠施的这个辩题却根本不提“确定空间内〞的条件性,把这个一定条件下的特别命题(某处高山与某处深谷一样平)变成普遍命题,从而以孤立的按照,掩盖了辩证法的“关于普遍联络的科学〞的真理。
(2)关于时间相对性的辩题和运动的矛盾本性的狡辩。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这也是“历物十意〞中的辩题,意谓太阳正中午,同时又西斜;事物刚产生,同时又死亡。本来,时间具有相对性和运动的矛盾本性,机械运动是连续性(点截性)和不连续性(连续性)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但是,惠施在这个辩题中过分强调了运动的连续性,抹杀了运动的连续性。
“轮不碾地〞,这是“辩者二十一事〞中的辩题,也是极端地用机械运动矛盾性质的一个侧面(连续性)来否认另一侧面(连续性)。
“飞鸟之影未尝动也〞。这是“辩者二十一事〞中的一个辩题。它与“轮不碾地〞相反,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认为运动中的物体在每一瞬间都处在每一静止的点上,从而以运动的连续性抹杀了运动的连续性。
“飞矢不动〞。这是与“飞鸟之影未尝动也〞一样的古希腊芝诺的命题。认为飞箭在每一刹那都占据一个与本身相等的空间,这一刹那在这里,那一刹那在那儿。飞箭所通过的是无数静止点的总和,而无数静止点的总和只能构成静止,不能构成运动。因而飞箭实际上是不动的。
恩格斯曾经在反杜林论中指出:“运动本身确实是矛盾;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因而能够实现,也只是由于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点又在另一个地点,既在同一个地点又不在同一个地点。这种矛盾的连续产生和同时处理正好确实是运动。〞[51] 因而,正是由于运动所具有的矛盾性,因而运动才是真实的。但中西古代的“辩者〞们,却从不同的角度,夸大了运动所包含的矛盾性,他们或者否认运动的连续性,或者否认运动的连续性,从而都否认了运动的实在性。
列宁也曾指出:“征询题不在于有没有运动,而在于如何在概念的逻辑中表达它。〞[52]而中西古代“辩者〞们在思维方法上的根本缺陷,恰恰是把反映运动的概念凝固化,把反映互相连接、互相转化的对立的概念如连续性与连续性(有限与无限),看做是绝对不能相容的东西。从而不是把事物本身的辩证矛盾,通过辩证的思维得到正确的表达,而是通过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得出了极其荒唐的结果。
“真理总是详细的〞[53],离开一定的时间、空间等条件,我们连下雨终究是好仍然坏都无从断定。因而,辩证的认识是要求觉察“真理只有在同一和差异的统一中,才是完全的〞[54]。如“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55]。但过分地强调了事物的某一方面,如只强调运动的连续性而无视了运动的连续性,或者是相反;只强调了时空的变动性而无视了时空确实定性,或者是相反等,都会违犯常识,使辩证的认识超越了一定的“度〞,从而使辩证的思维方法被狡辩所吞没。
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立特针对当时流行的事物绝对不变的观点,提出了“一切皆流〞的辩证开展观,以“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的著名命题,强调了运动变化的绝对性。但是他的学生克拉底鲁却把教师关于运动变化的绝对性的思想加以绝对化,以致于完全否认了事物的相对稳定和静止,推出了又一个古希腊著名命题:“人不能一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就同“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一样,认为事物没有任何相对的稳定性,一切处在瞬息万变之中。按照这种生灭不分的观点,人们对任何事物都不能做出任何确信或否认确实定性推断了。于此,便堕入了“刹那生灭〞的相对主义的狡辩了。
(3)关于有限与无限的狡辩。
“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是“辩者二十一事〞中的一个辩题,意思是说,一根木棍,每天撅一半,永远也撅不完。
“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这是与“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一样的古希腊芝诺的命题,意思是说,希腊跑得最快的人阿基里斯追一只乌龟。当他追到乌龟刚刚起跑的地点时,乌龟已经往前跑了一段路;当他追到这个点时,乌龟又往前跑了一段路如此不断重复下去,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
这两个命题都反映了一种思想:某一有限的间隔能够无限分割。从常识所看,这也是不可思议的。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络与永久开展,决定了有限与无限是物质世界存在方式的固有矛盾。有限包含着无限,有限表达着无限;无限由有限构成,无限不能脱离有限而独立存在。任何详细事物,在存在方式上都是有限与无限的对立统一。假设把有限与无限绝对地割裂开来,或仅仅把有限与无限归结为数量上的有穷与无穷,都是形而上学的狡辩。因而,“一尺之棰〞与“阿基里斯〞的思维方法,仍然是把反映互相连接、互相转化的对立概念的有限与无限,看做是绝对不能相容的东西。从而也是通过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得出了荒唐的结果。
(4)关于个别与一般的狡辩。
“鸡三足〞。这是“辩者二十一事〞中的一个辩题,它将详细的物“数足二〞与抽象的名“谓足一〞混为一谈,混淆名实,违犯分类标准。也有学者认为,这是混淆集合与元素的狡辩。意谓数“鸡足〞的集合,这是一个。数“鸡足〞的元素,包含左足、右足两个。把一个集合和两个元素加起来是三个。因而就构成“鸡三足〞。这是将一般和个别等同的狡辩。
“白马非马〞。这是公孙龙的辩题。它与“鸡三足〞将一般和个别等同相反,是极端地夸大了个别与一般的差异的狡辩。
人们认识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总是从对个别事物的认识开场的,而在认识个别事物时,必定要涉及到某一个别事物与其他个别事物之间的联络,因而也不可防止地要接触到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个别是指现实存在的,能够为人们的感官所直截了当感遭到的详细的单一的事物;一般是指详细的单一的个别事物所具有的共同属性,是许多个别事物中普遍具有的东西。
在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征询题上,第一,个别与一般是互相联络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络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管如何样)都是一般。〞[56]第二,个别与一般是有差异的:“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局部,或一方面,过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57] 第三,在一定的条件下,个别与一般能够互相转化:“从一定观点看来,在一定条件之下,普遍是个别,个别是普遍。〞[58]基于此,作为任何一个认识成果的命题,均内在地包含着反映客观物质世界多样性和统一性及其互相关系的个别与一般的辩证关系:“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场,如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确实是一般。〞[59]
但在“鸡三足〞中,说鸡有“足〞之“足〞,指得是足的一般;说鸡有“左足〞、“右足〞之“足〞,是指足的个别。说“鸡三足〞,那么是认为个别与一般等同。把一般看成是独立于个别而在的东西,又把个别看成是脱离一般而存在的东西,继而将这两种分别独立自存的东西相加。这确实是“鸡三足〞割裂个别与一般辩证联络,把个别与一般等同的狡辩所在。
而“白马非马〞 却与此相反,它极端地夸大了个别与一般的差异,凝固了“白马〞与“马〞之间确实定界限,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