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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
行动
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平安生产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8月16日全国平安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和稳固全市平安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依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平安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滨安发〔2023〕17号〕通知要求,结合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部署,经争辩确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化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平安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管业务必需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平安〞,深化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全员培训,狠抓执法检查,全面排查、严峻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各类生产平安事故,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重点整治非法违法问题。
1.未取得生产经营资格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行为;
2.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3.未依据规定落实平安生产“三同时〞手续;
4.长期存在未整改的平安隐患;
5.落实放管服政策,取消行政许可后,漏管失管生产经营单位和工程;
6.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7.平安制度不落实,平安管理混乱;
8.不顾平安,冒险作业非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整治违法分包转包问题。
1.工程非法转包;
2.工程非法分包;
3.外地挂靠,责任人长期不在企业工作,管理不到位。
〔三〕重点整治资质管理问题。
1.未经许可非法施工;
2.借用资质非法施工;
3.无资质非法施工;
4.无资格非法从事特殊作业;
5.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挂而不管、不按罐体性质盛装运输介质;
6.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资格。
〔四〕重点整治用工方式转变带来的问题。
1.非法雇佣无资格人员作业;
2.违规雇佣年龄不符合平安要求作业人员;
3.未经平安教育培训擅自上岗作业;
4.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未依据要求取得平安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5.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全员平安教育培训;
6.企业一线人员对平安操作规定不生疏、不把握。
〔五〕重点整治平安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
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2.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未涵盖主要负责人、各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一般从业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各岗位人员不生疏、不把握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清单,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工作职责。
三、重点整治领域
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在交通工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含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开展平安生产专项行动。其他行业领域结合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
四、工作支配
〔一〕制定方案,宣扬发动阶段〔现在-8月25日〕。
1、制定方案。全市交通运输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比照8月16日全国平安防范电视会议精神,比照重点整治任务,深化分析查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结合实际,于8月25日前制定本县市区、本行业领域平安生产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和时间表、路线图,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
2、宣扬发动。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发动部署,广泛宣扬发动,结合前期平安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摸底状况,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传到达各基层企业单位。要通过播送、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 ,发动全社会乐观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深厚气氛。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9月25日〕。
1、开展全面排查。以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为单位,以主管部门为主线,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三个必需〞要求,依据分类分级监管的原那么,对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异地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形式,加强平安生产执法检查,严峻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强化明察暗访。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实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伴随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加强明察暗访,重点检查专项行动推动状况,举报查处状况,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状况,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3、实施清单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检查觉察的问题实施清单管理,列出企业、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一项一项推动,一项一项落实,确保行动深化实施,取得成效。
〔三〕总结工作,稳固提升阶段〔9月25日-9月30日〕。
1、开展“回头看〞。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复查,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
2、建立长效机制。要全面总结工作状况,对行动开展状况进行总结,对觉察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制定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稳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当前平安生产重点工作。当前,我市仍处在汛期,各级各单位要时刻绷紧汛期平安生产这根弦,严格依据8月16日全国平安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结束后市领导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汛期平安生产重点工作。要结合前期全市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大路养护大中修和农村大路平安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旧桥改造。要严格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每月要至少开展1次实地检查,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管制度不落实、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和车辆技术管理不到位以及使用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落实罚款、停业整顿、撤消资质等措施。要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通过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活动,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尤其要加大“百吨王〞打击力度。
〔二〕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要严格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平安生产专项行动亲自支配,亲自部署,切实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依据“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管业务必需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对各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单位靠前一步形成交叉,严禁推诿扯皮,形成空档,甚至托管漏管。
〔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 ,严格落实市平安生产举报嘉奖方法、市交通运输平安生产举报嘉奖方法有关要求,发动全社会广泛关注参与,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气氛。要严格举报查处,高度重视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工作,接报必查。要坚持正面宣扬和典型曝光相结合,选择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通过集中曝光、警示约谈等多种方式,深刻剖析、以案说法,强化警示和震慑,为专项行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
〔四〕强化状况调度。全市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县市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状况的分析研判,准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经发局、北海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8月25日前将联系人、联系 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8月30日、9月14日、9月29日前将专项行动统计表报送市局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