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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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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化工 装置 联锁 保护 系统管理 规定
学海无涯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治理规定 1.总那么 1.1.为进一步标准公司联锁保护系统治理,结合公司消费实际,制定本规定。 1.2.联锁保护系统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 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假设过程超出平安操作范围、机械设备缺点、系统本身缺点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能够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平安状态的系统。 1.3.联锁保护系统包括消费过程中保证消费装置平安运转、防止事故发生、防止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消费工艺联锁保护系统);消费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平安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机组联锁保护系统)。 1.4.联锁保护系统治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治理,保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情况,保证平安消费,减少非打算停工,防止严峻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机构与职责 2.1.公司各部设备治理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1.1.按照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进展作业。负责本区域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治理,保证其正常运转。 2.1.2.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治理规定,监视检查执行情况; 2.1.3.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 2.1.4.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缺点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 2.1.5.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 2.2.消费技术部负责消费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 2.3.消费装置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转情况。 3.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级 3.1.联锁保护系统实行分级治理,分A级联锁保护系统、B级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4.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治理 4.1.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治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治理工作,是全过程治理的重要局部。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注重前期治理工作。 4.2.各部设备治理应参与新、改、扩建等工程中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审查,按照平安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那么,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平安性提出要求。 联锁保护系统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标准(SH3018-2022)。 4.3.联锁保护系统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功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那么,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各部设备治理应参与联锁保护系统的购置,并负责或参与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4.4.联锁保护系统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标准(SH3521-99)进展。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展施工的才能,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4.5.各部设备治理应负责或参与仪表设备工程工程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093-202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标准(SH3521-99)、工程建立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22)进展。要做到竣工材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应包括: 1、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2、设计修正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3、隐蔽工程材料和记录。 4、联锁保护系统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5、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8、联锁保护系统和材料的产质量量合格证明。 9、联锁保护系统校准和试验记录。 10、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11、联锁保护系统交接清单。 12、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13、联锁保护系统组态记录工作单。 14、未完工程工程明细表等。 15、联锁保护系统说明书。 其中:1、2、10、15内容除档案部门外还应交给联锁保护系统维护部门、联锁保护系统治理部门及使用单位。 4.6.联锁保护系统投用前,使用单位和/或维护单位应按照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5.联锁保护系统治理 5.1.对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程序的变更、联锁设定值的改变、时间整定值的改变等,必须建立各专业会签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制度,填写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审批单。由于工艺、设备缘故需变更联锁保护系统的由消费装置负责办理,由于仪表缘故需变更联锁保护系统的由各部设备治理仪表专业负责办理,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由装置经理负责审核;关键机组等设备的联锁保护系统由各部设备治理主管人员负责审核,主管副总批准,仪表(电仪)专业负责施行。消费装置、仪表运转装置。 5.2.在执行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前,必须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由于工艺过程缘故需临时停运联锁保护系统,必须由工艺装置负责办理,经消费装置主任同意签字,仪表专业人员负责施行。由于仪表缘故需检修,临时停运联锁保护系统,由仪表专业人员办理,经消费装置主任同意签字前方可进展作业。因以上两种缘故临时停运的联锁保护系统,必须限期恢复,双方作好备案。 5.3.在消费期间,联锁保护系统不同意停用,特别情况确实需要停用时,必须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论证,制定相应措施,专业会签,领导审批。然后办理联锁保护系统停用审批单,由于工艺过程缘故的由工艺装置负责办理,由于仪表缘故的由仪表负责办理,仪表专业人员执票作业。消费技术部、工艺装置、仪表负责存档。 5.4.新建装置或装置大修后,联锁保护系统的投用;长期停用联锁保护系统的恢复,必须由消费、计控、安环、仪表、电气等相关专业人员逐回路进展检查确认,填写联锁保护回路试验确认单前方可投入使用。相关部门、仪表负责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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